★一、停车场位置: 北街8号;北街108号;小区34号
★二、停车场面积:(平方米)7344㎡
★三、停车位数量:(个数) 204个
★四、出入门数量:(个数) 7个
★五、停车收费标准: 100元/月(注:停车收费为固定费用,高于或低于都是负偏离)
★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管理、巡查、保洁、安全监控、收费等服务。
★七、服务要求:
1、停车场管理: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停车场安全、有序、干净卫生,做好车辆进出和停车位的管理。
2、巡查:定期巡查停车场,防止违规停车和乱涂乱刻等现象。
3、保洁: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工作,包括地面、墙面、设施等的清洁。
4、安全监控:负责安装和维护停车场的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5、收费:负责停车场的收费工作,开具发票,并对收费情况做好记录和报表。
★八、职责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应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四)供应商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如车辆停靠时发生丢失和损坏,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五)承包期间要求从业人员应仪容整洁,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职守。指挥小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如发现供应商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责成供应商换人,供应商应于三日内完成更换。
(六)供应商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应在承包期内保护并维护园区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道路绿化,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七)供应商的代表人是停车场安全第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使用照明等设施时,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得在停车场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失职、疏忽、违反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和健康、火灾、失窃等其它事故,供应商需承担包括采购人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八)供应商在停车场安装招牌、张贴广告前,应预先获得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影响停车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