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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中心汽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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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2发布 248页 文档编号:P202311120000869110 需下载券:100
血液中心汽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本方案为【血液中心汽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全文Word格式,方案目录清晰,字体统一,条理清晰明确,排版完整,内容针对性强,具备专业性,清晰无水印,可直接编辑。

精选部分内容展示,具体内容详见方案

 

(一)服务方案评价

1. 汽车维修服务方案

1.1 维修内容的介绍及明确

1.1.1 总体实施方案

一、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客户的利益,树立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承诺,圆满完成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维修过程中,如需要扩大维修项目增加费用和延长维修时间时,及时和客户沟通,取得认可后才予实施,想用户之所想,尽力为客户节约每一分钱,不多收费、乱收费,不做有损客户利益的事。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四、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并贴上标识,以备客户查验,汽车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

五、对维修的车辆,特提供如下服务:

(1)每天24 小时救援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城区范围内30分钟内到达(施救出车出人免费)。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3)提供免费检查车况服务;

(4)建立完整的维修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状况;

(5)根据贵单位的制度及时做好维修车辆的接待和交送车服务。

(6)车辆发生肇事时应贵单位的要求可及时配合处理车辆善后事宜,贵单位肇事车辆的维(7)修费用按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结算。

六、集中技术骨干力量,成立汽车维修小组,提供及时维修服务;若贵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

七、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工时、材料由承修方全额赔偿。

八、接受贵单位对我厂的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修车单位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保证贵单位维修车辆在我方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十、保证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维修方式和形式(如上门抢修、连锁维修)对贵单位车辆维修均统一执行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标准。

十一、建立投诉制度,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1.1.2 服务内容的理解

一、 我们会热情承接贵公司的机动车辆维修养护,认真做到“四 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先、服务优先、价格优惠。

二、 我们会严格执行《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管理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计算工时费用,绝不提价 和虚算工时,及时提供厂商关于各类零部件的最新报价单,维修更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及时返还贵单位。维修清单如实填写所更换配件的部 位及材料、工时费。

三、 我们会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机动车辆维修技术管理的 各项法规、标准。对送修车辆所用配件均为原厂配件,并经过国家技 术鉴定的合格产品,绝不使用“三无”产品。

四、 建立定点维修养护机动车辆电脑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保存期两年,档案内容完整,查询方便。根据客户需要和修理类别开 展跟踪服务、提醒服务,并做好用户走访和信息反馈工作,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客户及车管人员。

五、 我们会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坚 决做到:

六、项目需求书

  • 项目背景

    本项目对血液中心所属的31台大、中、小型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及应急救援等相关服务事项进行采购。我方提供车辆保证全天24小时均可在我市内合法行驶。

、具体要求

1.我方需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维修。

2.车辆随到随修,故障车人进入维修服务企业厂区随时有人接待,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3小时内修复,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附加工时费、提供送修车辆免费洗车服务,保证送修单位及时用车。

3.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要更换,订货周期不易过长。

  1. 我方维修后质保期少于6个月或5000公里保证维修车辆返工率控制在1%内,同一维修项目在质保期内发生返修的,免费快速、优质复修。
  2. 我方保证使用的车辆配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车辆制造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汽车更换零部件确保100%原厂配件。

6.分车辆建立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零配件更换、里程数、保养等内容的单车维修档案和健全独立的财务账目。建立用户单车维修记录档案,用户方可随时查阅维修记录,并按月统计车辆的修理费用。

7.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免费车辆道路救援服务及车辆送修人员免费送回服务,设立24小时维修服务热线,市内6区承诺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极端天气情况,最长不超过3小时)。

8.严格按规定开具规范、合法的维修车辆收费内容机打票据及机打明细。

9.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质保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且均使用维修车辆原厂指定(或推荐)标准产品和满足出厂上路行驶要求的机油用量及轮胎型号等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油量缺少等情况,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资料:我方有维修车型的原厂维修资料,包括配件资料、工艺资料、监测技术标准。

  1.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12/T688-2016)等国家和机动车维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 我方环保:环保部门针对我方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或者环境废物处理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废物处理合同)提供证明材料。
  3. 我方维修便捷服务要求:维修服务地点与采购人机动车行驶距离≤10公里。

 

1.1.3 维修质量做到

1、长期不懈努力地对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是企业生命”和“敬 业爱岗”等方面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严格执行交通部七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GB/T18344—20xx《汽车维护、 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和 GB/T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 件》等质量管理法规,确保维修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质量保证期按交 通部七号令执行,即: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 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20000 公里或者 100 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 为车辆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 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 证期为车辆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

2、每部维修竣工的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在确 认符合技术规定标准后交付用户使用。

3、严把质量关,在维修中使用的零部件,全部采用原厂和国家 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产品,绝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4、维修进度准确预计维修工作量,抓好技术指导及配件供应等 工作环节,确保各工序按计划进行,我们对贵单位所托修的车辆随到 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在保证维修质 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维修时间,保证用户及时用车。

1.1.4 在安全方面我们保证做到

 1、修车期间,所有维修车辆及车上物品、装饰件、标志等做到 不丢失、不损坏、不污染。

2、配件、油料、密封件材料等质量纯正,所有维修项目符合国 家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仪表准确,润滑到位,密封不漏气、不漏油, 紧固件不滑丝、不松动,扭矩、胎压符合标准,搭铁、接头接触良好, 导线无裸露,方向、刹车等直接涉及安全的装置操作灵敏、稳定、可靠,确保交付用户使用后车辆无故障。

3、对不在报修项目内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通知托修单位征得同意后进行排除与维修。

 4、漏报不漏修。对客户报修维修项目后,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或故障隐患,经通知客户确认并及时维修。

1.1.5 服务质量做到

 1、我们为贵公司提供二十四小时服务,在接到托修人求援电话的区内不超过 4 小时到达托故障车辆位置,车辆免费施救。维修费另 计。

2、我们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定期到维修单位走访征求意见 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热情接待,认真并耐心解客户提出的问 题。以热情、高效、方便、全面的服务满足用户需要。

3、坚持依法、守法经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自 觉接受贵单位和有关部门监督,协助贵单位做好对送修方经办人的廉 政工作,不以任何方式拉拢车管人员及驾驶人员,杜绝行业不良风气 出现,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4、对不产生材料的小修、调整和检测免收工时费。 我们保证遵守维修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全 部承诺,保证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全部条款履行维修协议。

1.1.6 制度建设

2.1 管理规章制度

2.1.1 修车登记与统计管理制度 一、用户进厂维修时,服务专员必须使用电脑软件系统进行档案登记和维修项目的登记。 二、顾客信息登记必须包括:用户名、手机号、办公室电话、住址、邮政编码、车辆信息(包括车型、原产地、出厂时间、上牌时间、 发动机号、底盘号、排量及车辆颜色)。

六、登记应区分为:首保、保养、三包、小修、⼆保、大修、事 故。

七、工时定额按行管处 10 元/小时标准进行计算。具体分为:引 擎、自动波、变速器、传动系统、前悬挂、转向机构、制动系统、后 悬挂系统、后桥系统、电路、车身系统、油漆系统、内装饰系统等

八、修车登记必须由明确的相关责任人负责。 

九、电脑维护必须有专门的网管员进行负责。 

十、所有维修委托单、估价单、统⼆存档。 

十一、对维修车辆档案和维修信息,包括当前和历史信息必须在电 脑中保存⼆年以上,以备查询。 

十二、对维修车辆接待过程当中出现的车内物品,服务专员有责任 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并有专门区域妥善保管。 

十三、对所有进厂维修车辆登记时设立三件套(方向盘套、坐骑套及脚垫)

1.1.7 维修合同管理制度

一、根据行业协会的规定,维修工时在⼆千元以上、⼆级保养级别的业务⼆律要签维修合同。

二、合同文本必须规范有效,由专员负责。

三、签订合同必须有维修经理或维修经理以上人员签字才能有效。 

四、合同文本⼆式两份,⼆份交于客户,⼆份留底,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五、合同由结算部统⼆保存。

1.1.8 合格证管理制度 

一、新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是新车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合格证应该放于保险箱内,并由财务人员保管。以免丢失给公司带来部便的损失和麻烦。

 2、总公司在筹建活动中银行允许合格证作为汽车的价值抵押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合格证部分应由银行保管。

3、合格证进出采用登记制度。合格证管理员必须对进出合格证认真仔细核对,每周出具进出报表,由财务主管和车辆部提供的库存 报表进行核对,做到证表相符。

4、销售车辆,凭收款员证明款到后,方和领取合格证,款不到 不能发给合格证,⼆但发现未到发给合格证,所造成的所有损失有合 格证管理员承担。

 

1.1.9 维修车辆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出厂合格证是汽车维修行业对进厂维修车辆竣工检验的标志, 因此合格证由负责质量检验的质量总检负责发放,并由维修管理部统 ⼆保存。

2、合格证使用采用登记制度。质量总检必须认真填写合格证,并每天做好质量日报。 

3、竣工车辆通过质量总检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方能发 放合格证。不合格车辆不发给合格证,经过返修合格后方能出厂。 

4、出厂合格证必须由质量总检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1.1.10 检测管理制度

 一、维修汽车是否符合相应的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是维修质量的主要衡量标志,为保证竣工车辆的⼆次性合格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厂维修车辆竣工后均由质量总检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三、竣工车辆⼆律按安全性、动立性、经济性、可靠性和环保性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能合格检测。 

四、综合性能检测⼆律按国家及总公司颁发的竣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五、修竣工车辆经质量总检综合性能检测后,不合格车辆立即派工返修,合格车辆由质量总检签发出厂合格证予以出厂。

六、竣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取登记制,由质量总检负责填写竣工车辆检测质量日报,并由管理部统⼆保管。

 

1.1.11 设备管理制度 
  • 对设备进行台帐登记,并专人管理。
  • 对车间现场维修用的设备每天清洁,小保养⼆次,发现有不正常的部位及时修复。每月大保养⼆次,对涉及操作人员安全的易损件定期更换,并做好记录。

三、对办公用的设备每星期检查⼆次,对损坏或工作不正常的设 备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在设备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不按规定操作而造成的损失费 用必须由当事人承担。

五、对专用工具房的设备采用借用方式,使用人员在借用设备时, 必须办好借用手续,并当天送还,如特殊情况当天无法送还时,应预 先通知设备管理人员。

1.1.12 计量管理制度 

一、量器量具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其有关计量管理的规定。

 二、所有计量仪器设备、计量容量、计量仪表等都由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强检计量仪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计量检定登记表,注明仪器、仪表名称,检定周期,末次检定时间,检定情况等,按检定周期 及时送检。

四、非强检计量仪器,应按检定规程,认真按周期进行自检,并有自检记录。

五、经检定的计量仪器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绿色的《合格证》,黄色的《准用证》,红色的《停用证》。

 六、所有的量器量具实行用前校正检查,不经校正不得使用,经校正的应有标志和记录。 七、新购置的计量仪器设备,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后方能投入

八、计量仪器维修后,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及自检仪器的周检记录与结果,均应装入仪器设备档案。

 

1.1.13 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1.各级员工应穿工作服,佩带工作证,按时上班。

2.清洁工应在 8:00、13:00、16:30 三个时间清洁业务接待厅、顾客休息室、维修车间及厕所,不得有水迹、油迹、污垢、垃圾。

3.维修工应在 8:00、16:30 清洁各自的包干区(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有水迹、油迹、污垢、垃圾。

4.维修部经理应安排维修工每天清洁员工休息室,车间办公室由使用者每天清洁,不得有水迹、油迹、污垢、垃圾。

 5.维修工在施工时应保持工位清洁,做到三不落地,即⼆具、配件、油水(大型覆盖件除外)不得落地。

6.维修工现场作业时,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作业。

7.维修工应保持工具小车整洁,工具、配件不得混放。

8.维修工应保持在修车辆清洁,使用防护套,不得用污手接触车身及内饰。

9.维修过程中,维修工应做好配件标识,不合格配件与合格配件不得混放。

10.维修工应做好现场标识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委托书,应放置于维修车辆仪表台上,不得丢失和损坏; 

11.指定的设备保养人应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维修设备进行表⼆除尘、复位等保养,并记录。

12.维修工应耐心听取顾客意见,认真回答顾客的咨询,主动向顾客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13.配件部应做好维修过程中旧件回收工作,对顾客要求带回的旧件要妥善保管并做好标识,交付用户;其他废旧件由配件部负责记 录处理,属于索赔件的由索赔员记录处理。

14.维修工、班组长应做好维修过程的自检、互检工作,自检、 互检过程检验没完成不得转序,最终检验员应对每⼆辆竣工车进行检 验,检验不合格的⼆律不得出站。

15.维修工在修理过程中发生合同修改,应及时通知顾客、车间 主任或业务接待,顾客不在场时,由车间主任或业务接待电话通知顾 客并在修理委托书上做好记录确认。

16.维修工值班期间不得打牌赌博,不得打电脑游戏,并应及时 关闭各种电器、厕所水电等工作、服务设施。

1.1.14 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1.库房要求阴凉,通风,室温不超过 40℃。

2.库房必须远离热源、电源。

 3.库房严禁烟火,不准带引火物等进入库房。

4.禁止使用发火工具及穿钉子鞋。

5.搬运中严禁拖、滚、抛、摩擦、撞击等操作。

6.经常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牢固、有无渗漏现象。

7.贮存处应杜绝油品,水等物的渗漏与泼洒。

8.对库房周围其他的易燃物,如树叶、干草、沾油、棉纱等要清 理干净。

9.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

10.库房应安装防爆灯。

11.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1.15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车⼆档,⼆档⼆袋,档案内容 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 汽车⼆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车⼆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 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 2 年。

1.1.16 车辆维修救援工作制度
  •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机动车维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运作方案。
  • 适应市场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实行 24 小时昼夜维修服务。
  • 建立机动车维修救援责任制,配备救援设施,落实救援人员,服从调度指挥。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救,不拒绝施救,不延误施救 期限。

④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建立救援车辆维修 技术资料和台帐,保证机动车维修质量。不高报低做,不使用假冒伪 劣配件。

⑤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不弄虚作假、巧立 项目、多收乱收维修费用。

⑥热情服务,积极主动地为故障车辆驾乘人员排忧解难,帮助驾 乘人员安排食宿和人员、物资的换乘、驳载。不刁难车主、不拖延工 时。

⑦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 议。

1.1.17 汽车配件采购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及材料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做私活,中午星期日要安排人员 值班,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配件部要及时保证修理厂维修所用各种配件,同时还要及时 组织对外销售,和对外的各种订货。中心内修理部所用的配件,市内 采购的必须在半天内完成,附近地区的当天要完成,超期一天,扣罚 50 元。

三、配件部要设立计划员,做好材料的计划工作,仓库的库存要 合理。采购要有计划性,防止库存积压。工具采购,批量进货,总成 件的采购要经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凡是盲目采购,造成积压的,要追 究责任。

四、配件采购要有固定进货网点,因固定网点无货,需到其它点 进货的,价格不能偏高。价格高于固定网点的,需先请示报价,经同 意后方能购买。

五、严格进货检验手续,所有采购回来的配件,进库时必须核对 数量、价格、质量,特别防止假货入库。发现假货和质量问题要追究 责任。

六、修理工领料要派工单,由仓管员填写,领料人签名,总成或 价值较大的配件要有厂部审批手续。

七、仓管员在发料时,应填写《发料单》,领料人必须在《发料 单》上签章,仓管员凭领料人签认的《发料单》及时登记库存做帐, 发料应与派工单核对。

八、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领新料同时交回旧件,旧件必须编 上号,贴上标签交回车主。

九、对二保车、大修车的消耗量要实行定量管理,大修车洗油最 多 10 公斤,试车汽油最多 10-20 公斤,机油 1-2 罐(冷藏车增加 1 罐), 砂布 4 张,锯片 2 条、发现多领、冒领要追究责任。

十、零配件的价格要合理,销售价不能超过市场价(与车主协商 定价的另外),发现随便加价影响厂部信誉的要追究责任。

十一、零配件及材料进库后要立卡、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月底要做好进、存销核算表,每季度要盘存一次。

十二、要严格执行工具管理制度,保管好各种工具和设备。

十三、仓库管理员如有违反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发现一次扣 罚 10-50 元,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的调 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1.1.18 配件仓库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采购物资入库、贮存、包装、防护及发放等管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物资仓库管理现场的全部过程。

2、引用文件

3、仓库管理员职责

3.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所需 仓贮物资的各项管理工作。

3.2 树立优质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经 理的领导。

3.3 负责经验证合格的配件及附件按区号、位号、层号合理摆放, 清楚标识,摆放顺序是从后到前,从下到上,从右到左,出库顺序是 从前到后,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确保配件先进先出。

3.4 严格按规定办理配件的出入库手续,记录准确,做到帐物一 致。

3.5 加强贮存配件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配件质量,包括包装质量、 防护质量贮存期限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 经理。

3.6 创造和维护良好的仓贮环境,做到库内通风、整洁,安全设 施齐全、通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5S”标准;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 求。

1.1.19 配件入库管理 

4.1 轿车配件的入库 a 仓库管理员按照《配件订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 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作 好检验记录。b 配件计划员对配件实施全检。 c 超出《配件订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不 合格配件处置记录》,做好标识,及时隔离,并立即向配件经理报告。

4.2 其他车型配件的入库 a 仓库管理员按照《零星采购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 种、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检 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 配件计划员对该类配件进行全检。 c 超出《零星采购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入库清单与实物不 符的应作不合格品处理,并马上向配件经理报告。

 4.3 对入库配件做好标识。

4.4 关键件和安全件的标识内容必须包括进货批次、进货日期。

1.1.20 配件仓库管理 

5.1 按配件、附件类别建立电脑台账。根据《到货清单》认真核 对,防止错、漏、缺、锈蚀品入库。仓库管理员对入库配件的数量和 质量负责。配件、附件的帐面数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销毁,保证 任何时候帐物相符。

5.2 配件、附件入库必须经仓管员验证,做好记录,并分别将其 放置在合格品区。仓库应设置不合格品区和待检区。

5.3 仓库内所有配件应有配件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易于识别, 配件标识应牢固、可靠。 5.4 仓管员应依据《入库单》、《领料单》等有效凭证记录配件出 入库和库存情况,做好日报、月报表报配件经理和财务室。

 5.5 配件按总成分列分设货架,原则上分发动机系、底盘系、变 速箱系、车身系、电器系等若干分列。另散配件按五五堆放原则。

5.6 仓库重地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更不允许无关人员私自提 取配件附件。

5.7 仓管员应对配件进行日常巡检,配件计划员每季抽检配件质 量情况,填写《定期库存检查记录》,发现有不合格品应马上隔离并 及时向配件经理汇报处理。发现帐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确 保帐物相符。

5.8 仓库内严禁烟火,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 器材的有效性。

5.9 配件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对将要或已超过贮存期的配件 应由仓管员及时出具清单向配件经理汇报,配件经理及时与质量总监 进行验证、评审和处理。

5.10 做好仓库的贮存环境、卫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洁、整齐、 标志明显、过道畅通,达到“5S”标准。

5.11 每年底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工作,将盘点报告及时上报财务室 和总经理核批。

5.12 塑料件、橡胶件、油漆等有质保期的配件应规定储存期限, 规定橡胶件保存期为 5 年,塑料件保存期为 3 年,油漆原料保存期为 2 年。

1.1.21 配件发放管理 

6.1 配件发货交付:仓库管理员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 原则进行发货。

6.2 所有的配件发货都必须与领料员核对名称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质量状况,由领料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6.3 仓库管理员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领料单》,不得丢失,《领料单》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1.1.22 旧件回收管理 

7.1 维修旧件由配件部负责回收和报废处理。

7.2 配件部对维修旧件(不包括易损件、覆盖件)进行标识,并放置在规定区域,防止非预期使用。

7.3 、本标准由公司配件部制定,解释权属配件经理。

1.1.2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 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

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 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 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 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 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 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5)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 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6)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 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 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7)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 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 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9)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班后检查,切断车间电源,关闭门窗,

加强防火意识。

(10)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做到预防为主,警钟长鸣。

1.1.24 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

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 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 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 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 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 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 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 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 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 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1.1.25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 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 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1.1.26 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 80 摄氏度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1.1.27 四轮定位仪安全操作规程 

(1)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

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 2mm。轮胎充气压力合

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2)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升器。车辆中心 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 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 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 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 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1.1.28 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 6—8 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1.1.29 轮胎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1.1.30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往钻床上吊放工件时要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注意避免碰伤碰坏设备。工作装卡找正时,不准猛力敲打。

(2)严禁在工作台上清砂和矫正弯曲工件,重大工件吊装时,应将摇臂离开工作台,以防碰坏摇臂。在摇臂下降时,要严防钻头与 工作相碰。

(3)钻床转动时,操作者不许擅自离岗,如临时离开应该将钻 杆升起,并闭电源,停车后方可离开。

(4)在机动进给接近钻透时,应用手动进给,钻头在还未退出 工件前不得停车。

(5)当钻削时,保险丝盒子如因超负荷自动脱开,必须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6)钻削铸铁工件时,不许加使用冷却水。必须经常提起钻头排屑。

(7)禁止用偏刃钻头扩孔。

1.1.31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同钣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1.1.32 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 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 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并进行应进行 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靠。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 保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 书”的规定。

1.1.33 气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将焊枪挂在安全的地方,并关闭所有阀门,严防漏气。

(2)长时间不用的气瓶应将气瓶上的调节器卸下,检查瓶阀是否关严,并将安全盖盖好。 (3)气焊设备和工具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未经许可,其它人不得随便动用。

1.1.34 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机工作时,严禁用手扶工件,严禁将手伸入其工作行程范围内。

(2)压力机工作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3)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将油缸回位,切断电源,清理工作场地。

(4)要经常检查泵站、油箱的清洁,严禁水、灰尘、异物进入油箱;系统如出现意外泄露,消除故障后应补充足够液压油。

1.1.35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曲轴箱机油是否达到油位标位,检查各部件,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风扇皮带紧度并调整合适。

(2)压力表、安全阀应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安全阀应调整在规定的压力值,防止空压机超压运行。

(3)开机时注意电机,压缩机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运转正常开机后才离开。

(4)定期排放贮气桶的油、水。停机后要切断总电源,并清洁整机。

(5)贮气桶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1.1.36 人员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

2、协调质量管理各项程序的贯彻执行。

 3、负责维修车辆的“修前检验”工作,配合业务接待员对保修车 辆的故障进行准确判断,为确保维修作业项目(包括二级维护附加作业 项目)提出意见。

4、根据行业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过程,处理好生产上出 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全厂员工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5、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汽车维修竣 I 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出具检 验报告、签发合格证或不合格车辆的返修单,严格把好质量关。负责 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车辆维修质不合格的控制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对维修质量事故进行检查鉴定,并写出具体检定 报告。

7、了解用户关于维修质量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维修质量。

8、负责对车间各班组的维修质量进行考核,认真填写“车辆维修 质量月报表”, 并定期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的内容为: a)检验记录,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及填写的真实性; b)签证检查部位与维修手册、工艺规范、技术标准的对口情况检 查尺寸与维修手册、原厂技术参数对口情况; c)车辆的行使、操纵、控制、排放等整车性能。

9、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技术质量工作。

10、公事,坚持原则,对本企业汽车维修质量全面负责。

1.1.37 设备/零配件管理制度

1 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全车间车辆维修技术标准和计量器具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进行统一管理。

(2)车辆维修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主修的各种车型技术资料 等,必须分类保存,并建立索引目录。借阅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用后迅速归还,不得擅自留存,不得损坏遗失。

(3)要及时收集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当新标准替代旧标 准或某种车型淘汰后,原保存该标准和资料经店长批准后可以不再保 存,但不得擅自处理。

(4)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和规章。应认 真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有关台账,制定有关计划等,保 证计量器具知道精准可靠,以确保维修质量。

(5)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维修必须严格按技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 行。对国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声级表、有关 量具等),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技监部门检定,不得自行检定或 维修。

(6)一般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定,每年进行一次,对计量 精度高或使用频率高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如遇 无能力检定和维护的,因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和维护。

(7)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计量合格证后才能使用; 对损坏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必须有计量合格证(即 MG 标志) 放准使用。

(8)凡超过检定周期而未送检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对达 不到精度要求或误差较大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 计量规定,作降级使用或报废更新。检定维修结果及降级使用原因等 必须及时记入设备台账中,以备后查。

(9)使用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撞击。精密 量具不得在粗糙的表面上测量。量具用后应擦干净,要防锈、防腐、 防碰。使用检测仪器前必须先调整到“o”位,仪器如有失准或损坏, 应送制造厂定点的维修站进行修理,严禁擅自修理。

 二、标准和计量器具分类及维护

(1)标准和计量器具分类 A 类:千分尺、游标卡尺、百分表、千分表、各种压力表、温度 计、水平仪、万用表等;各类汽车检测仪器。 B 类:各种钢卷尺、钢直尺等测长仪和直角尺、量角器等。 (2)标准和计量器具保管 A 类计量器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B 类计量器山使用者负责保管。 A 类计量器必须登记造册,记录计量器的名称、规格、购置口期 和检定、维修记录。 计量器应实行统一专人保管或有使用人负责保管。除非持证计量 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器。

(3)标准和计量器具检验与维护 A 类计量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根据实际使用强度制定检定周期 表,按周期表的日期准时送有关部门检定,保管好检定合格证。已超 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不准继续使用。 保证计量器的受检率达 100%。 保管人应定时做好计量器的清洁、防锈、防潮等维护工作。

3.4.2 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1)机具设备是维修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它们的技术状况完好与否直接影响车辆的维修质量,必须做好检测仪具和设备 的采购、验收、登录、使用、维护、修理等管理工作。

(2)机具设备由技术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单位发展和生产的实 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此前预先做好择优选型和采价工作,采购计 划应经批准后实施。

(3)机具设备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应即登录入册。

(4)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先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 试。

(5)机具设备应实行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对设备技术状况组 织定期检查,奖惩分明。

(6)制定机具设备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采购好易损件,准时 做好维护工作。

(7)保护机具设备的完好技术状况,出现故障,应即组织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工作。 (8)根据机具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贴挂上墙。 (9)机具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 养、会一般检修、会排除故障)。

(10)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设备隐患,防止 重大事发生,对已发生的设备事故,应当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 因分析不清、事故责任未清,与群众未受教育、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3.4.3 配件管理制度 (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1.1.38 检验制度

3.5.1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概念

(1)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定义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是指采用一定的检验测试手段和检查方法,测定车辆维修过程中和维修后(含整车、总成、零件、工序等)的质量 特性,然后将测定的结果同规定的车辆维修质量评定参数标准相比较, 从而对车辆维修质量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2)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目的 对于车辆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对车辆 维修过程实行全面质量控制,判断车辆维修后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对竣工车辆检验代表车辆维修企业,同时也代表托修方验收维修质量。 对于车辆维修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是为了实施行 业质量监督。

(3)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方法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方法分为两类:一是传统的经验检视方法,二是借助于各种量具、仪器、设备对其进行参数测试的方法。经验检 视方法凭人的感官检查、判断,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仪器仪表测试可 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测试和分析,准确地评价和掌握车辆技术状况。随 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车辆不解体检测技术的发展,人们可 以在室内或特定的道路条件下,不解体测试车辆的各种性能,而且安 全、迅速、准确。

(4)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工作步骤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是一个过程,一般包括如下工作步骤: a.明确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根据车辆维修技术标准和考核车辆技术状态的指标,明确检验的 项目和各项质量标准。 b.测试 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测试维修车辆或总成有关技术性能参数,得 到质量特性值。 c.比较 将测试得到的反映质量特性值的数据同质量标准要求作比较,确 定是否符合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d.判定 根据比较的结果判定车辆或总成维修质量是否合格。 e.处理 对维修质量合格的车辆发放《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不 合格的维修车辆,记录所测得的数值和判定的结果,查找原因并进行反馈,以便促使维修工序改进质量。

3.5.2 车辆维修检验分类及检验内容

(1)按检验对象分类 a.车辆维修质量检验; b.自制件、改装件质量检验; c.燃料、润滑油及原材料(含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 d.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等质量检验。

(2)按检验方式分类 a.自检 自检指维修人员对自己操作完成的工作,认真地对照车辆维修技术标准,自我进行质量评定(是否合格,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杜绝不合格维修质量)。自检是车辆维修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全面 的检验。自检中维修人员对维修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 态度是自检的关键,这一环节保证了,整个车辆维修质量才有保证。

b.互检 互检指下一道维修工序对上一道维修工序的质量检验,如车辆二 级维护作业中,安装制动摩擦片时对制动鼓(或制动盘)的工作表面 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过程检验员对维修过程中维修操作人员维修质量 的抽检也属于互检范围。互检重点是对关键维修部位维修质量进行抽 检把关,以免给后道维修工序的工作甚至维修竣工车辆造成不必要的 后患、故障和返工。 c.专职检验专职检验指对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关键点(维修质量控制点)进行 预防性检验及整车维修竣工出厂的把关性总检验。车辆维修企业应根 据其规模配备足够的专职过程检验员和竣工出厂的总检验员,严把车 辆维修质量关。

(3)按车辆维修工艺过程分类

a.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是对送修车辆进行外部检视和交接(严格地讲,进厂送 修车的外检并不属于质量检验的范畴),必要时进行简单的测量和路 试以验证报修项目的准确性。 进厂送修车交接检验的目的在于填写双方认可的车辆交接清单, 办理交接手续,承修方通过对送修车辆的外观和行驶检查,制订修理 计划。送修车辆的进厂检验可由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配合生产部门进 行,也可由生产部门的调度员兼任。 在现行的车辆维护制度中,要求车辆二级维护前应进行各部分技 术性能参数的检测诊断,为确定附加作业项目提供分析依据。这种维 护前检测也可归为进厂检验的一种。 车辆或总成送修前应进行修前检验,即送修技术鉴定,根据鉴定 结果有针对性地安排维修,以免超前维修或失修。 b.零件分类检验 大修车辆或总成解体、零部件清洗后,应按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分 类,将原件分为可用的、需修的和报废的三大类。分类的主要依据为: 是否超过修理规范中的规定的“大修允许”和“使用极限”。凡零件磨损尺寸和形位误差在大修允许范围内的为可用件;凡零件的磨损或 形位误差超过允许值,但仍可修复使用的为需修件;凡零件严重损坏, 无法修复或修理成本太高的,为报废件。

c.车辆维修过程检验 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又称工序检验,其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零件 装配到总成或部件中;防止不合格的总成或部件装到整车上。 车辆维修过程检验是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没有 过程的质量控制,就没有整体质量保证。车辆维修过程检验一般由承 修人员负责自检,专职过程检验员抽检,维修中的关键零部件、重要 工序以及总成的性能试验均属专职过程检验员的检验范畴。车辆维修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维修质量控制点,由专职维修 过程检验员进行强制性的检验。 车辆维修过程检验是控制车辆维修质量的关键,而质量控制点是 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活动中需要控制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 节;质量控制点设在关键、重要特性所在的工序或项目中,保证质量 的稳定;在车辆维修过程中,重复故障及合格率低的工序,对下一道 维修工序影响大的工序中应设几个检验点,使影响该工序质量的因素 处于受控状态是很必要的。如发动机总成修理中,气缸的搪磨加工质 量,影响发动机装配质量和工作性能,应视为质量控制关键部位,严 加控制。

 d.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必须由专职车辆维修质量检验员承担。一般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交车(或送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验站或检测中 心检测)前进行。车辆维修质量检验员对照维修质量技术标准,全面 检查车辆,测试有关性能参数。车辆检验合格后签发《车辆维修竣工 出厂合格证》,并向用户交付有关技术资料。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后在 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方和托修方按有关规定“划 分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e.车辆的返修鉴定 返修是对维修质量不合格车辆的补救和纠正措施。车辆返修的检 测、判断工作应由质量检验员负责。检验员通过检验和鉴定,分清责 任,组织、协调和实施返修,并登记、填写车辆返修记录表。 f.车辆维修质量评定检验 经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认定的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验站(或检测中 心)对车辆维修企业的维修竣工车辆进行质量评定的抽检。

3.5.3 车辆进场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 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3.5.4 车辆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 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 装入总成或车辆。

3.5.5 车辆竣工检验制度

(1)车辆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 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一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 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3.5.6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根据用户报修项目检查相关机件是否工作良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务部门或用户之处。二 级维护的车辆应根据诊断技术评定结果,确定附加作业项目。

(2)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实行维修工作人员自检、班组互检和 过程检验员检验相结合的三级检验制度。除了自检、互检外,对维修 检验规定中必检的项目,过程检验员必须进行仔细检验,不得以担检 代替。要明确各自的检验职责和分工,做好检验记录,严格把住质量 关。凡检验不合格的零部件要调换,不合格的作业项目要坚决返工, 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3)竣工检验由总检验员负责,对维修项目或整车进行静态和 动态的全面质量检验,具体包括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 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达到相应技术要求和 出厂条件的车辆由总检验员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填写好车辆 技术档案。对检验不合格的,应确定不合格的项目,及时通知有关班 组进行返修或者调整,再进行复检直至合格。

(4)修竣工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 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 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 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 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5)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竣工后,必须按运管部门 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质量测试。检验合格的车辆,方能出厂交用户 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必须进行返修或者调整,复测合格后才能 出厂。

(6)质量检验签证单等凡运管部门有统一式样的,必须使用统 一式样的单证。有关单证填写必须规范,字迹清楚,各项记录必须准 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检验签证单必须有主修工和检验员签字, 并保存一年备查。

(7)修理工和检验员必须按照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出厂技术条 件,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在生产中要密切配合,不得简化工艺操作 规程,不得漏建任何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检验项目,要坚持原则,保质 保量完成任务,要防止出现任何质量事故。

(8)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3.6 环境保护措施

3.6.1 环境保护管理制

(1)认真观测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

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废油、废液、废气、废渣、粉尘、费蓄电池、费轮胎及垃 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 度。

(3)有害物质存储区域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4)涂漆车间设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于打磨工艺 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应设有通风设备。

(5)调试车间和调试工位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6)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 行各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7)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 度(I/M 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 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8)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 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3.6.2 噪音污染控制措施

(1)对可能产生较大噪音的设备进行专门隔音处理,所产生的噪音分贝在环保部门规定的合格范围之内,并严格保证休息时间不作 业。

(2)对进场的各项机械设备进行合理的布局,并安保养规程加 强了对机械设备的润滑、紧固、调整待保养和维修工作,严格安操作 规程操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3)专门配备机修工,对各机械进行监视,维修工发现消声器 损坏或运行过程中产生异常声响的设备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安排 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运行。

(4)对职工进行关于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的教育,文明施工。 严禁聚众喧哗和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在夜间加班下班时,不得用工具 拖地行走或打击硬物以免发出大的响声。

(5)项目部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发放到一些产生噪音 较大职工使用,以减轻噪音对人体的伤害。

3.6.3 废水、废油、排污控制措施 第一、废水

(1)一般机动车修理后的废水,须严格按照环保局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下水道。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 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 PH 值至 6-8 后可排出。

(2)无法处理的化学危险品的废水不得任意排放,由维修人员 负责将废液倒入指定的容器内,容器应有醒目明确的标志和说明,请 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剧毒品废水液由维修质检员专人(两人)送到指定的库房内,积存到一定量时由保卫部门、设备科共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消除 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

第二、废油

(1)与有资质的废油处理的单位订立合同,定期、定时处理废 油。

(2)废油不能直接倒入排水地沟,以免影响环境。

(3)废油有指定的带盖盛器,有明显标志,置放在指定位置。

(4)收集好的废弃油脂要记录好收集时间及数量。

3.6.4 废渣、粉尘、废弃物、汽车尾气、喷漆污染控制措施

(1)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能随意乱扔,要统一收集,然后集中处理。

(2)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市环保部门指定的地下固定地点。

(3)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保证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通风、 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应齐全可靠。

(4)车辆旧件由厂配件部进行分类处理,能再生的进行修理, 不能再生的交售给旧品回收部门。

(5)建立符合规范的车辆排气污染检测手段,车辆维修后的排 气状况必须经过自检合格方可出厂。

(6)控制烤漆房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 总量低于国家相应的标准。

3.7 投诉和回访制度

(1)在合同期内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

(2)24 小时服务监督电话

(3)在受理投诉 24 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 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 7 个工作日内将 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4)受理人员(包括接待人员和电话接线员)应当做到服务热 情,用语规范,表述清晰,耐心听取并认真记录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和 反映事件的有关情况;

(5)受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行业管理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

(6)受理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沟通和询问技巧,通过与投诉人的 沟通,较为准确地判断投诉的性质,并通过询问,详细了解与投诉密 切相关的要点和细节问题;

(7)受理投诉时,与投诉人的通话要求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 存;

(8)受理投诉时,要遵循合法、合理、合情的工作原则。对不 属于公司工作职责范围的投诉不予受理,应明确告知并讲明道理;对 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给予答复;对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处理的,应 明确告知公司将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及反馈的时间期限,要求其耐心等 待;

(9)受理投诉时,要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关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如配合调查、举证等),告知投诉人投诉的时效性以及不得无 理投诉或胡乱举报;

(10)在受理投诉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突发事件、苗头性事件要 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请示城市客运主管部门有关领导;

(11)投诉处理人员在处理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态度热情, 用语文明;

(12)要综合分析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的陈述,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不得武断处置,作风粗暴;

(13)投诉处理过程中,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的合法利益应 当维护;

(14)投诉一般应在 7 天内处理完毕,信访件应在 3 个工作日内 处理完毕,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反馈的,应当先同投诉人说明情况 及拟推迟反馈的时间。处理完毕后要及时上报投诉处理情况;

(15)投诉受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谋求利益。

 

1.2 汽车修理的方法及方式

一、从简到难

当一辆车开进维修厂,我们可以从维修中了解到需要排除的故障。例如:发动机故障灯亮、怠速不稳、冒黑烟、加油无力、自动变速器不升挡及挡位打滑等。我们可以选其中较简单的入手来解决,当该问题解决后,其他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了。

例:一辆捷龙(四缸发动机)轿车,发动机故障灯亮、冒黑烟、易熄火、熄火后难发动、里程表针乱摆。

因为该车调取发动机故障码,较简单,并且有针对性,我们就以此为突破口。调取发动机故障码:1)节气门位置传感器故障。2)水温传感器故障。3)主电脑故障。

我们先检查节气门位置传感器,拔掉传感器插头,用万用表量节气门的开度变化值,符合标准数值,且没有波动值出现,说明该传感器无故障。又来测量传感器至电脑的线束,发现电阻值较大。于是清理线路,逐段剥开总线束,一直到发动机室左前方总插头处,发现该线束有磨损的痕迹,拆下该线的总成线,发现磨损几处,有几根线已磨断。清理该线束,装车,去除故障码,试车,上述故障消失。

因为该车在其他修理厂维修过,但效果不理想,我们运用正确的方法,快速、准确、经济地解决问题。

二、别离法

该方法就是一个部件(如A),控制或保护其他几个工作部件(如B、C、D)。当其中一个工作件(如B)出现故障后,会影响控制件(A),导致其他工作件(C或D)不能正常工作。当控制件(A)出现故障时,我们不知道工作件(B、C、D)中哪一个出现故障。先让其中一个工作件(B)不工作,如果控制件(A)与其他工作件(C、D)正常工作,那么说明该工作件(B)损坏。

例:一辆奔驰320轿车有时无空调、风机不工作、经常烧21号保险。

从保险说明中得知该保险控制风机调速电阻的电源线,控制雨刮,及提供空调的其中一根电源线。于是先撤除风机调速电阻的插头,还是烧保险;拔掉自动空调电脑插头,依然烧保险;于是拔掉雨刮插头,因为该电源线主要为雨刮喷水嘴感应器提供火线,在拔掉插头时,我们发现,该线束在发动机盖支架到喷水嘴间有松散的迹象。在关发动机盖时,该线束被发动机支架夹破而搭铁。正确处理后,故障解决。

该方法也应用于自动变速器的修理,当一个或两个挡位出现问题。我们在拆自动变速器之前测试每个挡位的油压及失速点,然后对照油路的走向,即可找出问题的所在。

另外,根据国际汽车制造统一规定,在2022年以后的车辆中采用CAN-BUS系统。运用别离法对帮助我们处理以后的车辆故障会大有帮助

三、按部就班

该方法就是运用我们所学的知识与各种检测设备,来逐步找到故障,该方法常用于一些软故障及疑难杂症。

例:一辆三菱V6轿车,加大油门转速最多到达3000r/min。我们首先检查点火系统,更换火花塞,量高压线,符合标准值。清洗了汽油滤清器,测试油泵油压正常。清洗了喷油嘴。清洗节气门进气歧宇航局,保证进气系统正常。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用检测仪器调取发动机故障码,但没有故障码输出,用示波器来检测各主要传感器,符合标准值。说明电路系统正常。检查点火正时及缸压,正常。在几大系统中,我们只有排气系统没有检查。于是拆开消声器,结果加油顺畅,故障现象消失。

消声器的排气压力往往是我们无视的,在电子燃油喷射系统的车辆中消声器里装有三元催化剂。时间一长,会出现堵塞,造成排气压力过高,导致发动机加油不畅、温度高等故障。这种故障在奔驰、宝马、大宇、现代中经常出现。

四、逆推法

该方法是在动手处理故障之前,先结合所有的故障现象,冷静的想一想,分析造成这些故障的原因。也就是从现象逆推的原因,找出问题的关键,集中突破。

五、 比照法

该方法就是两个相同的车辆互换元件或比照数值来解决故障,该方法适用于特约维修站及处理棘手问题时,该方法虽然不科学,但能够及时准确解决故障,及时收到经济效益。

错误保养汽车的方法

1、圆圈方式打蜡--效果差

很多人给车身打蜡都习惯性地以圆圈方式进行,这是不正确的方法。

正确的打蜡方式是以直线方式,横竖线交替进行,再按雨水流动的方向上最后一打,这样才能到达减少车漆外表产生同心圆状光环的效果。

2、机油太多--易出故障

当发动机油底壳中的机油缺乏时,轴承与轴颈的摩擦会因机油的量少加剧磨损程度,甚至引发烧瓦轴事故。

但是,如果机油太多,发动机在工作时曲轴柄、连杆大端会产生剧烈的搅动,不仅增加了发动机内部功率损失,而且还会使溅到缸壁上的机油增多,产生烧排机油故障。因此,发动机油底壳中的机油应控制在机油尺上、下刻线之间为好。

3、螺栓过紧--永久变形

汽车上用螺栓、螺母连接的紧固件很多,应保证其有足够的预紧力,但也不能拧得过紧,一方面将使连接件在外力的作用下产生永久变形;另一方面将使螺栓产生拉伸永久变形,预紧力反而下降,甚至造成滑扣或折断现象。

4、风扇皮带太紧--轴承负荷大

夏季气温过高,有的司时机提高风扇皮带的紧度,造成风扇皮带过紧,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

风扇皮带应该保持松紧适当,因为过紧会使轴承负荷过大,磨损加剧,功率消耗增加,同时也会使水泵轴弯曲,皮带拉长变形,寿命缩短。

5、新蓄电池不充电--缩短寿命

蓄电池的首次充电称为初次充电,初次充电对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有极大的影响。假设不充电,即加“水〞直接使用,蓄电池的容量不高,寿命将缩短;假设直接充电,也会缩短寿命。通常蓄电池的初次充电是在加注完电解液后,用小电流充电大约1小时左右即可安装使用。

6、车内设备随意加--影响行车平安

一些车主自己动手在车内加装各种设备,这种改装如果处理不妥当,对汽车性能及操纵的方便和可靠性往往带来不利影响,易留下后遗症或影响行车平安。

7、冷却水温度太低--磨损发动机

夏季天气炎热,有的司机为了防止发动机温度过高,一味要求冷却水温度尽可能的低;有的司机为了到达降温的目的,干脆把节温器拆去,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

汽车保养小技巧

1.检查胎压时,也顺便检查一下车胎磨损

虽然这项保养难度评级三颗星,但是不同车型也是有不同区别的,有的车两分钟可能就搞定,有的车那么可能需要两个小时,有的车会把手指都磨破。相对于现代车型,通常老式车车灯的保养更容易点,因为现代车型一般很难触及车前灯内侧。

大多数的车前灯灯泡是由灯罩里的金属夹片稳固。一旦去掉灯罩和底座,再去掉夹片,灯泡就可滑出来。取掉灯泡后再将新灯泡滑入,注意不要碰到玻璃。连接底座,放回金属夹和灯罩,便可试试新灯了。

尾灯那么一般比拟容易保养,因为拆装方便点。在翻开灯泡支架之前,你需要翻开汽车车箱内部装饰嵌板。大局部情况下,一个支架就支撑多个灯泡。大多数尾灯灯泡使用卡扣式装置,因此需要轻按灯泡并旋转,这有点像防儿童触摸的药瓶。之后再按相反顺序便可按好灯泡。

3.挡风玻璃清洗液自己加妥妥的

防冻剂的作用就是防止发动机水箱冻住。它也被称为冷却剂,因为它可把发动机工作中产生的多余热能带走,使发动机能以正常工作温度运转,而防止你困在路边的茫茫蒸汽里。所以,千万别只用水充当防冻剂。

冷却剂储液罐位于引擎盖下,罐盖上有可辨识警示贴纸。但还是最好查看下手册以保证无误。开盖前,请确保引擎为冷却状态,以免冷冻液迅速加热急速喷出。

防冻剂的防沸腾、防冻效能不是永久性的,所以需要几年更换一次。零部件商店的冷却剂测试人员可以帮助你测出相关数据,以决定是否需要更换。

防冻剂也有很多种可选,所以最好根据手册和销售商的建议购置适宜的产品。但是不管你选择哪种产品你都需要根据最冷天气来兑入适宜的水。大家要根据手册以及专业建议做决定。最后,翻开储液罐,装满液体。最好借助漏斗,以免液体漏出损伤车漆。

5.检查机油也不难

没想过洗车也算是汽车的一种保养吧?但是确实是这样的。洗车能够清洁污垢、鸟类粪便。尤其在冬天,也能洗掉车上残留的路上除雪盐。盐份会腐蚀车漆,也会导致生锈。

人工洗车一般被认为是最温和的洗车方式,因为自动洗车和喷洗会划伤车面,也会造成掉漆。有很多汽车清洗液我们可以选择,而那些都比家用清洗剂类好,因为后者很多都含有盐成分。

准备一块软布,一桶温肥皂水,车身从上往下擦洗就好。擦洗每块板面后,扭干毛巾再放入桶中,以免弄脏水。车底和轮胎最脏,所以最后擦洗就好。所有擦洗完成后,用一桶清水或者软管冲洗掉肥皂剩余,然后使用干净微纤维毛巾擦拭干。记住,不要忘了擦洗门柱和轮拱部位,这两个部位容易积尘。

洗干净了车后,用好一点的蜡保护车面漆。可用干毛巾涂上适宜车蜡,顺着圆形方向涂抹。涂抹过程中,有些地方干了后可能会比拟模糊,这时用另一条软毛巾以同样方式擦拭,直到亮漆下看不清楚蜡纹。

10.雨刷自己换也不难

车型不同,雨刷的大小、配件也不尽相同,所以需要选择适宜自己车型的配件。你可以自己更换橡胶条,但是这样不划算,因为你得买新的橡胶叶片,这样一来还得换。在关掉雨刷后,轻轻将其抬离挡风玻璃。杆子会耸起并固定住。将雨刷器呈90度竖起,这样便可触及根部夹。

夹子大都不尽相同,所以在撤除之前仔细查看装配结构,不同机构撤除方式也不一样,大局部刮片上都有个卡子,按下前方可去掉雨刷器。只要听到咔的一声,就可以将其取下来了。

 

1.2.1 快修服务承诺

 

采购范围内的维修车辆,要做到随到随修。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越快越好。

要对采购范围内的车辆做到24小时服务。

夜间要实行值班制度。

在外抢修车辆也应该有车辆单位领导签字或电话通知。

 

1.2.2 采购范围内车辆维修管理和服务计划

1、车辆进行维修,一定要有车辆单位管车负责人签发的采购办统一印发的《维修项目维修单》。

2、车辆进厂后,车间主管要问清情况,认真记录需要维修项目,技术人员要认真检查。

3、修理完毕后,车间技术人员要认真核查,确认完工后,在交给驾驶员,并且认真填好出厂合格证,并且交代注意事项,请驾驶员在修理项目检查确认后签字,维修的旧件交回给单位。

4、要建立维修档案制度,建立健全的车辆维修项目、时间、间隔的档案。我公司运用博士德电脑管理系统,客户档案,维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保险自动提醒功能健全。

5、对采购范围内的维修车辆,第一要做到优先,材料要优质,价格要优惠,质量要优良。

1.3 关键技术要求及保证措施

1.3.1 响应文件的技术具体要求

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关键技术要求及保证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我方保证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维修。

2.车辆随到随修,故障车人进入维修服务企业厂区随时有人接待,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3小时内修复,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附加工时费、我方保证提供送修车辆免费洗车服务,保证送修单位及时用车。

  1. 我方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要更换,订货周期不易过长。
  2. 我方保证维修后质保期少于6个月或5000公里保证维修车辆返工率控制在1%内,同一维修项目在质保期内发生返修的,免费快速、优质复修。

5.保证使用的车辆配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车辆制造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汽车更换零部件确保100%原厂配件。

6.分车辆建立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零配件更换、里程数、保养等内容的单车维修档案和健全独立的财务账目。建立用户单车维修记录档案,用户方可随时查阅维修记录,并按月统计车辆的修理费用。

  1. 我方保证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免费车辆道路救援服务及车辆送修人员免费送回服务,设立24小时维修服务热线,市内6区承诺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极端天气情况,最长不超过3小时)。

8.严格按规定开具规范、合法的维修车辆收费内容机打票据及机打明细。

9.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质保保证是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且均使用维修车辆原厂指定(或推荐)标准产品和满足出厂上路行驶要求的机油用量及轮胎型号等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油量缺少等情况,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资料:我方有维修车型的原厂维修资料,包括配件资料、工艺资料、监测技术标准。

11.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12/T688-2016)等国家和机动车维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2.环保:环保部门针对我方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或者环境废物处理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废物处理合同)提供证明材料。

13.我方维修便捷服务要求:维修服务地点与采购人机动车行驶距离≤10公里。

1.3.2 维修进度和保障工期措施

为保障贵公司用车需要,依据汽车制造商的维修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期承诺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在4小时内完工

2.车辆小修及地盘件检修确保在1日内完工

3.大保养1日内完工

4.车辆大修3日内完工

5.车身轻度擦伤,钣金及油漆2日内完工

6.车辆重度撞伤,钣金及油漆5日内完工

二、保障措施

  1. 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修工作,配齐维修人员,配足常用配件,确保机械正常运转,对主要工序要储备一定的备用机械,确保机械化施工顺利进行
  2. 根据车辆维修工程需要,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并采用各项措施,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和工作效率。

3.急需用车时,我方将充分利用任何时间加班加点以保障用车需要,尽最大力度提前完工。

  1. 强化施工管理严明员工纪律,坚决杜绝懒、散、缓,

对员工实行动态管理,优化组合,使作业专业化、正规化。

维修技术工艺措施

1.3.3 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国家标准GB3798-83)

1.一般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 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注)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 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 污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 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 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º,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º。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

(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 靠。变速器挂档轻便、准确可靠。

(3)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摆头现象。前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及最小 转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制动性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试行)的规定。

(5) 汽车空载行驶初速为30km/h时,空挡滑行距离应不少于200m。

(6)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挡空载行驶,从初速20km/h加速到40km/h的时间应符合如下表的规定。

(7)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挡空载行驶,在经济车速下,100km燃油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定值的85%,汽车走合期满后按100km燃油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定。

(8)驾驶室、客车厢不得漏水。汽车子阿多尘路上行驶,在所有门窗都关闭的情况下,当车外空气含尘量不低于200mg/m3时,驾驶室、客车厢内的含尘量应低于车外含尘量的25%。

(9)汽车噪声应符合GB1495-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的规定。

(10)汽车排放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检验规则

(1)大修竣工的汽车,经检验合格,应签发合格证。

(2)大修竣工的汽车,应在明显部位安装铭牌,其内容包括发动机和车架号码、承修单位名称、修竣出厂年、月、日等。

(3)大修竣工的车辆,经送修与承修单位双方确认合格后,办理出厂交接手续。出厂合格证和有关技术资料应随车交付送修单位。

4.保用条件

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汽车应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3个月或形式历程不少于1000km。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负责包修。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3799-83)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汽油机、柴油机),同类型的进口汽车发动机参照执行。

1.3.4 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或修理技术条件。

(2)发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装配技术条件进行装配,并配备齐全。

(3)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热磨合,拆检和清洗。

(4)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下,5S内能起动。柴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ºC,汽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ºC时,起动顺利。

(5)发动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6)四行程汽车油机转速在500~600r/min时,以海平面为准,进气歧管真空度应在57~71kpa(430~530mmhg)范围内。其波动范围,6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3kpa(25mmhg),4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5kpa(38mmhg)。

(7)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在正常工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改变转速时, 应过渡圆滑。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化油器不得回火,消声器不得有放炮声。

(8)在规定转速下,发动机润滑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9)气缸压缩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缸压缩压力下差,汽油机应不超守各缸压力的 8%,柴油机应不超过10%。

(10)发动机启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正时齿轮、润滑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脚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缸及其它异响声。

(11)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均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

(12)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不得高于原设计规定。

(13)发动机不应有漏油、漏水、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接合面处允许有 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14)发动机排放限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5)发动机应按原设计规定加装限速片,或对限速装置座相应的调整,并加铅封。

(16)法定机外表应按规定涂漆,涂层应牢固,不得有起泡,剥落或漏涂现象。

(17)发动机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18)其他有关要求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2.检验规则

(1)承修单位应对发动机的最大扭矩和最低燃料消耗率进行测试,并按主管部门或修理合同规定对最大功率和负荷性进行抽样测试。

(2)检验合格的发动机,应签发合格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3.保用条件

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发动机应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3个月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0km。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负责包修。

4.包装

(1)发动机包装前应放掉润滑油和冷却水,并堵好外露通道,技术资料应齐全,包装牢固,防潮防锈良好。

(2)包装箱外应标明:承修单位、产品名称、型号、收获单位名称及地址,体积,毛重,放置方向和出场日期等。

5.机修二级维护技术标准

(1)更换润滑油及润滑油滤清器(除车主有声明不换或车型特殊无货不换)。

(2)检查燃油系统是否紧固,可靠,无渗油现象等。燃油滤清器按实际情况更换。

(3)检查、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芯,其部件必须按规定紧固。

(4)检查点火系统。检修或更换白金、火花塞等,调整点火正时(高级车型,如无触点点火及ECU调节正时,不用更换或调整)。

(5)检查水泵,水管是否松动,渗漏,水温在标准值内。

(6)检查进气门间隙,有异响时调整(用液压挺杆气门不用调整)。

(7)检查各传动皮带的磨损程度及张紧力,调整压轮等。

(8)检查、调整加速踏板自由行程,调整怠速使其符合厂方标准。

(9)检查发动机渗漏润滑油情况(严重者加做单项维修)。

(10)检查及调整,制动踏板和方向机的自由行程。

(11)检查离合器作用是否分离完全,结合是否平稳,有无异响,离合总泵和分泵是否有渗漏现象,工作液是否变质等。

(12)检查变速箱,分动器,差速器等,视油质情况补充或更换齿轮油。

(13)检查传动轴或横轴,前后悬挂,方向机构等部件是否变形或连接是否紧固,可靠,并加以润滑(特殊车型无加油嘴除外)。

(14)检查减震器是否有效工作,并紧固,检查有无渗油现象。

(15)检查动力辅助方向机构的工作液油质是否有渗漏油,工作有无异响。

(16)检查制动系统:包括总分泵是否有渗漏油,分泵是否活动灵活,驻车制动工作是否正常(无卡死)。制动碟/鼓平滑无裂纹不超限,制动皮应无油污及有一定的厚度。各部件应紧固可靠,路试时,制动无偏刹,制动距离应符合国标(以检测线为准)。

(17)轮胎气压应符合厂方标准,并根据轮胎磨损情况适当调整位置,车轮螺栓必定按厂方标准扭力拧紧。

(18)路试时,方向盘应正中对称,行驶不跑偏,左右转弯半径一致。 (19)前后车轮轴承应检查油质,必要时清洗和更换润滑油(特殊车型除外)。

1.3.5 电器二级维护技术标准

1.年审二保

(1)灯光齐全,开关正常灵敏,各总成必须紧固防水等。 

(2)雨刮及清洗器开关正常灵敏。雨刮停放位置、活动幅度、清洁状况等,必须符合原厂标准。清洁器喷射强度及喷射位置应符合标准。

(3)检查各传动皮带磨损程度,张紧度应符合原厂标准。

(4)喇叭按钮应灵敏,声音符合国标,应没有其它振动声。

(5)蓄电池必须紧固,电极无氧化层,导电良好。电解液应在标准值内(上、下限之间),通风口不得堵塞。

(6)车速表,水温表和燃油表等仪表指示正常。

(7)检查电动窗,电动椅,电动后视镜的操作情况是否良好。

2.全车检修或专项修理(其它按二保作业)

(1)充电系统

1)检查发动机轴承磨损及炭刷磨损情况,是否有异响及润滑油是否良好。

2)充电电压是否在13~15V之间。

3)充电电流应符合原厂标准(如车辆安装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除外)。

4)充电指示应该指示正确。

5)发电机必须紧固,皮带应选用符合原厂标准尺寸(可作张力调整)。

(2)起动系统

1)检查、清洁和润滑轴承,如磨损超标,则重新配置新铜套或轴承。

2)电枢转子必须保持与线间绝缘良好清洁,电刷视情况检修或更换。

3)传动机构必须操作灵活、可靠和无异响,保证没有空转现象。

4)主电缆(正极端)及地线,必须导电良好和紧固。

(3)空调系统

1)吹风位置选择开关、电气开关的操作应轻巧有效。

2)暖气设备必须有选择,并有适当调整功能。 

3)冷气系统,可调温(制冷温度及风量等)。制冷性能应符合原厂制冷性能的90%。

4)音响,时钟各部件必须紧固,性能良好,功能齐全,并把电台调和时间调较好。

5)各管道及电缆束必须符合厂方标准走向(经改良车辆除外),紧固良好。

6)仪表台及支承架必须紧固,装饰件贴紧,行车无异响。

1.3.6 车身技术标准

1.小修作业

用最有效工序,令金属变形小,耐用为原则,使修理部位达到标准的85%以上,修理部位不得有渗水或行车发响现象。

2.大修作业

(1)不论车架式或整体车身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修理规定尺寸的90%以上(确保前后轮定位参数值在标准范围内,发动机及变速箱总成部件能按正常安装,不能有互相干扰)。

(2)车身轮廓线条必须平直,左右两侧对称。

(3)各部位接合间隙必须平行和符合要求,如各车门与车厢,发动机前盖与车身,车灯与前档,前后护杠均能较好的配合。

(4)各活动部件铰接锁扣,必须紧固,可靠灵活,操作无异响(如各车门,头、尾盖,车窗等的铰接和锁扣)。

(5)前照灯、后视镜、座椅必须紧固,并能在一定范围内调节。 (6) 仪表台架与仪表台和车厢内各饰板要求紧固,帖服和干净。

(7)离合踏板、制动踏板、油门踏板和其支承架,不论强度及几何尺寸,都要符合原厂规定。

(8)车厢内部必须防止雨水渗入或漏水(如:车头、尾档风玻璃、天窗及各车窗和车门等)。

(9)排气管必须紧固,无穿孔,噪音不超过国家标准。

(10)道路行车试验时,保证无异响。

(11)以上内容,如车主要求不换或声明不做时,可不按此标准执行。

1.3.7 喷漆技术标准

1.局部喷漆

经补漆处理无论颜色、光泽及砂板,都力求和原厂基本一样,难以分辨补漆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颜色、光泽和砂板应和相应的砂板同色,对称。

(2)无起纹或起绉、走珠和沙粒等现象。

(3)新、旧油漆接合处应平滑无级。

(4)保持全车清洁干净,无油渍和灰浆等。

2.全车翻新

令人看上去和刚去腊的新车一样,具体要求如下: 

(1)全车线条骨位平直,有棱有角。

(2)砂板平顺无凹痕或无起泡。

(3)全车油漆应似原厂车具有高光泽,不应该有起纹、起绉或走珠现象。

(4)车底喷防锈沥青,排气管、变速箱和散热网等部件不能有沥青。

(5)汽车钢圈和轮胎应翻新和清洁干净。

(6)汽车内部清洁、吸尘,仪表板、内饰面等要清洁,并喷表板水。

(7)全车配件如:玻璃、灯和电线不得有油渍。

1.3.8 维修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

根据血液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规定,我公司做出如下定点维修质量服务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送修单位的利益,树立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二、严格履行投标承诺,确保维修质量,尽力为客户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承诺。公开车辆维修收费标准、计价公式、维修质量承诺和服务承诺,接受监督、不多收费、乱收费,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的承诺。

四、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换新,不做有损客户利益的事。维修时,重在维修,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配件必须是正规厂家供给,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

五、更换的零配件(不含易损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或者1万公里,更换的易损零配件,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或者5千公里。易损件指滤清器、外观件、灯泡、控制开关按钮或旋钮,门拉手、制动片、离合器、橡胶件、轮胎、玻璃。(雨刮片质量保证期为1个月或者1000公里)

六、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合的车辆进行无偿返修。

七、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实行竣工出厂保证期制度,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万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千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千公里或者10日。车辆维修保证期从修理竣工出厂之日计算。

八,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提前预留维修工位,严格按照和甲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如果超期按超期维修结算单的10%扣款。

九,免费提供以下检测项目:底盘安全检查,防冻液冰点测试,电瓶检测,刹车片厚度检测,机油检测,刹车油沸点检测,空调检测,暖气检测,轮胎花纹及胎压检测,距离修理厂20公里以内免费勾电。

1.3.9 应急抢修保障措施

当接到甲方应急抢修任务时,我公司特制定以下应急方案。

(1)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组员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时间为30分钟。

(2)车辆:投入应急抢修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应急抢修单程在2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3)人员:参与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具备维修中级及以上资质,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接受应急维修任务后,运输车辆、维修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5)执行应急维修任务时,维修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6)完成应急维修任务后,必须向甲方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7)应急抢修电话:xxx

 

1.4 工序顺序及操作流程

1.4.1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与流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登按车型规定支撑点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发动机启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挡,轻点启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1.4.2 汽车内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内修工必须熟悉修理设备、工具,掌握安全使用方法。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开工前的安全讲话,针对具体工作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

3、工作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设备,使现场具备安全工作的条件。

4、清洗配件应在专用的洗盆内进行,手不可直接接触氢氧化钠等强腐蚀性的物品。

5、工房、检验场所禁止吸烟。

6、修理工房的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修车使用的工作灯,其电压不超过36伏。

7、精密零件、部件,不准乱敲、乱打,按技术要求进行装配。

8、对加铅汽油禁止用嘴吸胶管抽油,防止中毒。

9、清洗配件应用煤油(空白汽油),如必须用汽油,柴油清洗配件时,工作完毕应立即用热水肥皂洗手。

10、修理场地要保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工作完毕后应将易燃易爆品放置安全地带。

11、在试刹车时,要选择路段比较宽直的安全地带,并注意前后车辆,严禁在修理区域试刹车。

12、在车辆修理区,必须配有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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