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项目 清单 |
技术参数(或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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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蚌埠市行政区域管理协同支撑软件(三期) |
见需求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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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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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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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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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标有“★”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必须无条件满足,如有一项不能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2、未标“★”的参数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如有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也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2017年12月蚌埠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对蚌埠市行政区域管理协同支撑软件项目进行了采购,现已完成软件的调试与安装,系统已正常运行,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蚌埠市行政区域管理协同支撑软件的作用,提高协同办公效率,市民政局决定对蚌埠市龙子湖区、禹会区、淮上区行政区划内城区约200平方公里范围内兴趣点、地址点数据进行采集,以丰富蚌埠市行政区域管理协同平台数据资源。
(1)任务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蚌埠市龙子湖区、禹会区、淮上区行政区划内城区约200平方公里范围
(2)采集内容
本次数据采集内容主要包括龙子湖区、禹会区、淮上区行政区划内城区,门牌地址信息(地址点、兴趣点)、地名信息补充与整理的数据。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采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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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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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整理与补充 |
补充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内容并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录入数据库 |
2 |
门牌地址采集 |
采集所有已核发的沿街商业、单位、小区(大门号和部分楼栋号及户室号)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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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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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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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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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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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
(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投标人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的,每日向招标人支付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1)《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
(2)《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GB/T 30318-2013
(3)《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GH/Z 9010-2011
(4)《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GH/Z 9011-2011
(5)《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CH/T9003-2009
(6)《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CH/Z 9002-2007
(7)《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B/T 7796--2009
(8)《蚌埠市地名地址数据采集处理与建库技术规定》(蚌埠市民政局,2018.1)
(1)数学基础
本次数据采集采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3度分带,中央子午线117°,最终导入系统时转换为WGS-84坐标;高程基准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地名地址采集
地名数据主要沿用第二次地名普查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整理与补充,最终汇总导入蚌埠市行政区域管理协同支撑软件系统。
地址数据在采集时应采集全面,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遗漏或跳号的情况。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必须与相关部门或者附近居民核实,并且对调查情况做出文字记录,以作为外业调查材料,文字记录写在地名地址外业采集表的备注栏中。在采集到区块边缘时,要确认当前采集道路在区块外的地址连续情况。
若未出现明确门楼地址,仅以“****水塔下”、“***山脚”表示的,也作为地址点采集。
若因大面积的城市改造等原因造成实地情况与影像、地形图相差甚远,无法参照相关位置进行定位采集。对于尚未完工的建筑物不处理;对于已经完工的建筑物,如果变更面积超过图幅范围30%,数据源需进行矢量图更新后才能使用。少于30%的区域,收集并利用规划图、影像图等相关资料判绘地址点所在建筑物的大致形状位置,并标出地址点的大致位置;如无法收集需要参考周边未变化的要素按实际地形对地址点所在建筑物的大致形状位置进行判绘,并采集地址点。
地址数据必须是连续的,不能出现跳号的情况。出现地址点跳号时,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a.采集到的地址点若未挂门牌址的,必须进行入户调查。
若经入户调查问明出现跳号是因为该户同时有1个以上门址,需在相应位置依实采集所有的门址,空间位置不必重合。
b.如因特殊情况或确实采集不到地址信息,导致地址门牌号出现跳号漏号情况时,如果是多家商铺未挂牌造成的漏号跳号,可根据首尾号及未漏号的店面估算漏号跳号店面的门牌号,在备注中写“未核实”。
c.如果出现一户多址的情况,需进行入户调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若居民住宅有多个地址,如“朝阳新村一弄4号”、“上石演村999号”,需同时采集两个地址点,空间位置不必重合。
若沿街商户具有多个连续地址,需问明该商户实际占据的地址,各地址点依实采集。如“百味鱼庄”占用解放路91,93,95,97号连续四个地址,地址点仍应采集四个,为“**解放路91号,**解放路93号,**解放路95号,**解放路97号”。
如果出现一址多户的情况时,需进行入户调查,明确该址实际所在位置;若确实无法问明的情况下,需采集所有同址点,并在备注栏内分别注明“与编号**地址重复”,且与重复地址相关的每个地址点的备注栏都标识相应的信息,并在最终成果提交前核实真实地址点的位置。
所有数据成果均应通过甲方移动采集核检子系统验收,出具合格报告和甲方确认书。
(1)服务团队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单位必须在蚌埠市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要求派驻能够满足本项目工作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经招标人许可,中标单位不得更换相关人员。并将有关人员名单和联络方式报招标人(提供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中标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更换。
由于该项目工期紧迫,涉及功能较多。需配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2人以上,每月有不少于20个工作日天在蚌埠项目驻点,直至项目验收通过。驻地的人员食宿开销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不胜任,招标人有权指令其更换,承包人必须立即更换,更换后人员必须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