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
2020-2022年蜀山区不带电交通设施应急养护维修 |
项目编号 |
2019FSCZ4547 |
供货地点 |
合肥市蜀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三年。第一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继续履行第二年合同(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及第三年合同(服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付款方式 |
根据每季度实际工程量,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实际工程量产值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定案价的10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 |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符合性审查业绩:自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应急维修养护项目业绩(业绩项目名称中须同时含有:“交通设施、应急、养护(或维修或处置)”字眼)。
备注:(1)业绩为已完成业绩;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①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明细。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蜀山区区管范围内交通护栏、各类标识标牌、地面施划标线等不带电交通设施养护、应急处置等。本项目分2个包,第1包中标供应商负责长江路以南片区(不含长江路)不带电交通设施应急养护维修等服务,第2包中标供应商负责长江路以北片区(含长江路)不带电交通应急设施养护维修等服务。
二、服务需求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须立即组织队伍进场,开展不带电交通设施巡查,及时发现不带电交通设施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必须按照采购人下达的指令任务,及时修补道路标线、标牌,对损坏的护栏标牌等及时维修,且满足采购人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维修及应急处置内容。
三、技术要求
(一)维护技术及质量要求
技术要求的依据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2、《交通标志反光膜》(GB18833-2012)
3、《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
4、《道路交通防撞墩》(GA/T416-2003)
5、《交通标志标志板》(JT/T279-2004)
6、《轮廓标》(GA/T24970-2010)
7、《轮廓标技术条件》(JT/T388-1999)
8、《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9、《路面标线涂料》(GA/T298-2001)
10、《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
1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3880-2006)
12、《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880-2006)
13、《突起路标》(JT/T 390—1999)
14、《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446-2001)
15、《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
16、《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0138-2015
17、《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18、《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06)。
19、《突起路标》(GB/T24725 -2009)
20、《合肥市市政道路路名牌设置暂行规定》(合建﹝2015﹞70号)
21、其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中涉及的技术要求
22、若以上标准、要求与以下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以下技术要求为准。
(二)相关技术要求
道路交通标线
1、材料要求
〖1〗、路面标线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选用热熔、震荡、双组份标线涂料,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有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9)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验收。
路面标线涂料的分类见《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表1。
〖2〗、两类涂料的技术要求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表3和表4的规定,且热熔标线的厚度为1.8±0.2mm,震荡标线的厚度为8±0.2mm,双组份标线的厚度为1.2±0.2mm。
〖3〗、热熔型涂料用下涂剂(底油)品质应符合下表要求。
下涂剂(底油)品质要求
颜色 |
固体含量(%) |
涂面量(g/m2) |
干燥时间(min) |
无色透明或琥珀液体 |
30±5 |
150-200 |
≤5 |
〖4〗、玻璃珠的品质要求应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446—2001)第4、5条的规定。
〖5〗、路面标线涂料的色度性能,其色品坐标和反射比(或亮度因数)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表6和图1中规定的范围。
2、施工要求
〖1〗路面标线
(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
(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先完全清除老旧标线,后使用机械吹扫路面并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
(3)为了确保标线涂料和路面材料完全相适应,底油的类型和用量应经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批准。
(4)标线的颜色为白色和黄色,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要求,并按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施工。喷涂机具应使用自行式机械。
(5)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0138-2015)规定办理。
(6)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的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0138-2015)规定办理。
(7)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顺、光洁、均匀及精美外观;干膜厚度符合图纸要求,否则,应由中标供应商予以更正并经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8)有缺陷的、施工不当、尺寸不正确或位置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并经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9)涂料在容器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规定值内,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
(10)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
(11)喷涂施工应按采购人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
(12)玻璃珠的撒布应经试验并获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实施。撒布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后立即进行,以0.3kg/m2的用量加压撒布在所有标线上。
(13)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
(14)振荡标线是在路面上一次成型长方形排骨式突起的高亮度道路标线,是一种即使在雨天也能取得超群的高视认性,在汽车压线的瞬间引起轻快的振动以提醒司机注意安全、防止越线的新型产品。具体施工工艺为:
路面处理。先除去路面泥土、土埃等杂物,如果含有水分应用喷枪进行干燥;
底漆撒布。使用专门设备按热熔型标线涂料的规定用量均匀撒布;
振荡标线的涂敷。往热熔中投入专门材料在充分搅拌的条件下使之完全溶解;在确认底漆完全干燥后,使用专用划线机在170-210℃之间进行涂敷施工;
玻璃微珠的撒布。使用与划线机一体的撒布器在涂敷施工后随即撒布玻璃微珠;
确认涂料充分冷却、固化后,即可开放车辆的通行。
振荡标线的规格以设计图纸为准,设计图纸未明确的,振荡标线突起部分的高度为4-7mm,宽度为50mm,每两个突起部分设置间距在300-500mm,振荡标线的基础标线在1.5-2mm。
3、质量检验
(1)检查项目
路面标线检查项目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
1 |
标线线段长(mm) |
6000 |
±50 |
钢卷尺:抽检10% |
|
4000 |
±40 |
||||
3000 |
±30 |
||||
1000-2000 |
±20 |
||||
2 |
标线宽度(mm) |
400-450 |
+15,0 |
钢卷尺:抽检10% |
|
150-200 |
+8,0 |
||||
100 |
+5,0 |
||||
3 |
标线厚度(mm) |
热熔型(1.8) |
-0.2,+0.2 |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级配沥青砼,标线厚度从路面顶面起计 涂膜厚度计:干膜用水平尺、塞尺或用卡尺,抽栓10% |
|
震荡型(8.0) |
-0.2,+0.2 |
||||
双组份(1.2) |
-0.2,+0.2 |
||||
4 |
标线横线偏位(mm) |
±30 |
钢卷尺:抽检10% |
||
5 |
标线 纵向 间距 (mm) |
9000 |
±45 |
钢卷尺:抽检10% |
|
6000 |
±30 |
||||
4000 |
±20 |
||||
3000 |
±15 |
||||
6 |
标线剥落面积 |
检查总面积的0-43% |
4倍放大镜:目测检查 |
||
7 |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 ( cd·1x-1·m-2) |
白色标线≥150 黄色标线≥100 |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量仪:抽检10% |
道路交通标志技术要求
1、材料要求
〖1〗标志板(未粘贴反光膜)
a.标志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
b.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3880-2006)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 6892-2006)的规定,1㎡(含)以内标牌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厚度为1.5mm,1-3㎡(含)以内标牌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厚度为2mm,3㎡以上标牌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厚度为3mm。
c.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进行卷边加固;对标志底板的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使之呈圆滑状;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凹痕或变形,板面不平度不应大于7mm/m。
d.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
e.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3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间隙不得大于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用沉头铆钉连接,铆钉间距应均匀一致,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铆钉直径不应小于4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
f.标志底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
j.标志板背面不应涂漆,但应采用适当的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其表面变成暗灰色和不反光。标志板背面应无刻痕或其它缺陷。
h.标志底板可通过连接型铝、型钢等滑槽的方式进行加固。标志底板与滑槽的连接采用铝焊焊接或其他经证实安全可靠的工艺方法。
〖2〗标志面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应采用符合《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要求的反光标志膜(反光膜)或其他逆反射材料制作。标志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要求。
b.逆反射材料的色度性能、逆反射性能、抗冲击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高低温性能、耐候性能、耐溶剂性能、耐弯曲性能、收缩性能、附着性能、防沾纸的可剥离性能、抗拉荷载等各项技术要求应满足《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的规定。
2、施工要求
〖1〗标志定位与位置
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标志安装的高度、角度等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0138-2015)的相关要求。
〖2〗基础
标志基础可按规定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都应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按照相关设计要求施工,并拍摄现场照片。
〖3〗标志支承结构
(1)标志的装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的规定进行。
(2)钢支承结构应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第414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和《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应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防雨帽。
(4)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热镀锌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附录E的要求。
(5)中标供应商应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审批。安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
(6)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得到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进行。门架标志结构整个安装过程应以高空吊车为工具,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在横梁安装之前,应先预拱,横梁中间处的预拱度一般为50mm。悬臂标志的预拱度为40mm。
门架、桥墩和悬臂式标志支撑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按图纸要求,用高强级反光膜贴在立柱的迎交通流面,作为立面标记。
(7)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应加以保护,以避免钢材或铝合金的锈蚀,保护措施应经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
〖4〗标志板制作安装
(1)标志面的制作
a.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及图纸的规定执行。所有标志上的汉字、汉语拼音字母、英文字、阿拉伯数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的规定,不得采用其它字体。
b.交通标志板面上图案、字符的平面布设,应在施工前做出样品,提交给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审批。标志采用全反光、部分反光及反光膜的级别,应符合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
c.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如透明涂料等。
d.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
e.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36mm的重叠部分;如果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同意采用对接,则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8mm。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为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
(2)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产生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剌,并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E的规定进行加固。所有标志板的槽钢应在粘贴定向反光膜之前焊接好。
(3)中标供应商应先提供一种所有各类标志板面各种图案的配置图,在取得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同意之后,再进行图案制作。
(4)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贴到标志板上,其表面不得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等缺陷。
(5)标志板的运输、贮存和搬运方式应按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两块标志邻接面之间应用适合的衬垫材料分隔,以免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磨损标志板面。标志板应贮存在干净、干燥的室内。
(6)安装标志板时,应事先获得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的批准,标志的紧固方法应符合图纸的要求。
(7)标志安装完毕后,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标志制造厂商建议的方法,清扫所有标志板。在清扫过程中,不应损坏标志面或产生其它缺陷。
(8)标志安装完毕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检查所有标志,以确认在白天和夜间条件下标志的外观、视认性、颜色、镜面眩光等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在标志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员指示自费予以修正或更换。
3、质量检验
〖1〗基本要求
(1)安装完成后标志板面应无任何裂纹和划痕以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在任何一处面积为0.25m2表面上不得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总面积大于10mm2的气泡。
(2)标志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2004)的规定。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不大于±5mm;四边互相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平面翘曲偏差不大于±3mm/m。
〖2〗检查项目
标志检查项目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 |
1 |
标志板外型尺寸(㎜) |
±5,若外形尺寸大于1.2㎡时,允许偏差为长边的±0.5%,三角形内角应为60°±5° |
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检查100% |
标志底版厚度(㎜) |
不小于设计值 |
||
2 |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的字体及尺寸(㎜/m) |
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小于设计值 |
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用钢卷尺:检查10% |
3 |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cd·1x-1·m-2) |
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系数值不低于《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的规定和相关要求。 |
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 |
4 |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高及标志板内侧至路肩距离(㎜) |
立杆和附着标志净高>2200,与路缘距离>250,悬臂标志和门架式下边缘净高>5500 |
用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检查100% |
5 |
立柱竖直度(mm/m) |
±3 |
垂线、直尺:检查100% |
6 |
标志金属构件热镀锌处理(g/㎡) |
立柱、横梁、法兰盘等大件≥600,抱箍、紧固件等小件≥350 |
|
7 |
标志基础尺寸(mm) |
按照设计和相关要求 |
钢尺、直尺:检查100% |
8 |
混凝土基础强度 |
在合格标准内 |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1组(3件):检查100% |
4、道路隔离护栏
各类护栏严格按照合肥市交警支队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工艺及施工图等进行制作安装,以下式样仅供参考。
京式护栏 花箱式护栏
新式道路护栏
5、无障碍设施牌、路名牌
按照相关技术、工艺要求详见相关规范要求及合肥市相关导则。
四、对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的考核管理和要求
1、中标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可包含于巡查队伍人员配备中。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需更换,应提前5日报告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后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阅历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采购人将收取人员罚款,更换项目负责人罚款10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罚款5000元人民币,并扣2分。
2、中标供应商除施工管理人员、资料员等外至少确定3名日常巡查、养护工作人员、一套标线施划机械及班组,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采购人备案。每月25日前将巡查报表及养护计划报监理、采购人单位审核,如未报罚款1000元/次。
3、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24小时工作调度(含工程实施、设施调查、现场勘查等)。具体为接到采购人电话和短信等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达指定位置。
4、中标供应商管理人员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对应急事件,必须在接到采购人指令的6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发生造成二次事故;如出现无法联系、未能按时赶到现场或赶到现场未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经采购人和监理确认,处罚款1000元/次,并扣1分。
5、中标供应商因任何原因出现推诿,不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工程的,经采购人和监理确认,先罚款2000元,并扣一分。并限期进场施工,限期内仍不能按要求进场施工的,直接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6、对投诉案件出现二次派遣事件(维修后未通过审查部门审核)每次罚款2000元,并扣1分;出现非人为重复案事件(一个月内同位置发生同样问题案件),每次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罚款500元,超过3次(含),扣一分。
7、蜀山区区管道路护栏巡查及简易维修,每月超过15个(不含)投诉案件,每增加1件,处罚款500元;每月超过25个(不含)投诉案件,每增加1件,处罚款1000元,并扣1分。
8、因中标供应商责任未按合同要求按时、按量、按质竣工的,处罚款2000元/天,并扣1分。
9、中标供应商使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不按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的,经监理和采购人确认,处罚款2000元/次,并扣1分。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整改完善,凡限期整改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扣除履约保证资金,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10、标线施划等大面积作业时,原则安排22:00-次日6点,若发现未经采购人及交管部门同意白天作业每次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罚款500元;造成交通影响的另行罚款1000元/次,并扣1分。
11、因巡查养护不到位,致使损坏的交通设施对行人通行等,造成伤害所带来的健康、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2、中标供应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无故不在工地现场履行职责的,经监理和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罚款1000元/天。
13、中标供应商不按照《合肥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安全作业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经监理和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罚款1000元,一月出现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扣1分。
14、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承担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5、严格遵守交警机关保密规定。
16、每年度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扣分考评,满分100分,年度总分80分(含80分)为合格。对中标供应商的其它日常管理参照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理处相关管理办法。
备注:
1、本条款所述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缴纳至采购人指定对公账户。
2、各违约情形认定,以监理和采购人共同确认的电话、考勤、照片等记录为准。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蜀山区《交通设施维护类参考价表》进而报出投标费率,投标供应商所报投标费率不得超过100%。具体结算方式如下:例如投标供应商报价费率为90%,则本项目最终结算价=∑《参考价表》中列明的综合单价╳该项目最终发生的工程量╳投标费率90%+不可竞争费。合同实施期间,综合单价、最终中标费率不作调整。
2、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单价不在采购人给出的蜀山区《交通设施维护类参考价表》中,依照当月市场信息价和通过采购人、监理方、承包方市场询价确定综合单价,决算时不得优惠。
3、应急期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成立不少于15人的应急队伍。冬季除雪、夏季防汛或指令性、应急项目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动人数计费,并提供应急车辆一台,按单价150元/人/8小时计算(含人工费、车辆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4、本次招标不带电交通设施范围内,中标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巡查及简易维护,为不可竞争价,每月 2万元/包,另行支付,不含在本次报价中。
5、本项目应急零星工程,包括数字城管、市政平台、市长热线以及市民投诉案件,具体工程结算单价见《不带电交通设施维护参考价表》;对于上述案件经现场处置后,未产生材料及工程量的,按 120 元/起进行决算,不取费、不优惠,不计取税金。
6、综合单价、最终中标费率决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包括实施内容的规费、税费、制作、相关配件组装、保险、安装、施工、机械台班、损耗、质量检测、垃圾清运、验收移交和交付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不带电交通设施养护维修主要以数字城管、市长热线等各类投诉为主,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小,因属日常性维护,工程总量和设施损坏率无法预判,故采购人不保证最终全年维护造价达到项目预算价。此外,不带电交通设施管理涉及交通安全,机动性较强,工期紧、经常夜间施工、材料比重变化大、现场情况复杂、不予办理经济签证等情况,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
蜀山区《交通设施维护类参考价表》 |
|||||
序号 |
项目 |
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 |
单位 |
综合单价(元) |
备注 |
(一)标线 |
|||||
1 |
标线施划 |
溶剂型标线,厚0.5±0.2mm,黄色、白色、蓝色等颜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28 |
|
2 |
标线施划 |
热熔反光型标线,厚1.8±0.2mm,黄色、白色、蓝色等颜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45 |
|
3 |
标线施划 |
热熔反光型震荡标线,厚8.0±0.2mm,黄色、白色等颜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120 |
|
4 |
自行车标志 |
热熔反光型标线,厚1.8±0.2mm,长宽1*2m,白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个 |
120 |
|
5 |
直行箭头 |
热熔反光型标线,厚1.8±0.2mm,长6m,白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个 |
95 |
|
6 |
左(右)转箭头 |
热熔反光型标线,厚1.8±0.2mm,长6m,白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个 |
105 |
|
7 |
直加左(右)箭头 |
热熔反光型标线,厚1.8±0.2mm,长6m,白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个 |
115 |
|
8 |
掉头箭头 |
热熔反光型标线,厚1.8±0.2mm,长6m,白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个 |
120 |
|
9 |
菱形标记 |
热熔反光型标线,厚1.8±0.2mm,长6m,白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个 |
85 |
|
10 |
标线清除 |
热熔型标线清除,普通机械打磨清除。 |
平方米 |
25 |
|
11 |
标线清除 |
振荡型标线清除,普通机械打磨清除。 |
平方米 |
35 |
|
12 |
标线清除 |
高压水除线机清除。 |
平方米 |
55 |
|
13 |
道路禁停线施划 |
热熔反光型标线,厚1.8±0.2mm,黄色,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米 |
16 |
|
14 |
路面标记 |
文字、限速等 |
个 |
115 |
|
(二)标志牌、标志杆件更换 |
|||||
15 |
标牌牌面 |
1m2以下,铝板厚1.5mm,禁令、警告标志字膜、底膜均为Ⅴ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标志反光膜底膜、字膜均为Ⅳ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570 |
含运输、安装等相关所有费用 |
16 |
标牌牌面 |
1m2以上(含)至3m2以下,铝板厚2mm,禁令、警告标志字膜、底膜均为Ⅴ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标志反光膜底膜、字膜均为Ⅳ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600 |
|
17 |
标牌牌面 |
3m2(含)以上,铝板厚3mm,禁令、警告标志字膜、底膜均为Ⅴ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标志反光膜底膜、字膜均为Ⅳ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670 |
|
18 |
换贴膜 |
1m2以下,原膜铲除干净,新贴膜禁令、警告标志字膜、底膜均为Ⅴ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标志反光膜底膜、字膜均为Ⅳ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345 |
含原牌面拆卸、运输和更改后牌面安装等 |
19 |
换贴膜 |
1m2以上(含)至3m2以下,原膜铲除干净,新贴膜禁令、警告标志字膜、底膜均为Ⅴ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标志反光膜底膜、字膜均为Ⅳ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350 |
|
20 |
换贴膜 |
3m2(含)以上,原膜铲除干净,新贴膜禁令、警告标志字膜、底膜均为Ⅴ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标志反光膜底膜、字膜均为Ⅳ类微棱镜结构反光膜,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平方米 |
400 |
|
21 |
牌面校正 |
1m2以下 |
块 |
270 |
|
22 |
牌面校正 |
1m2以上(含)至3m2以下 |
块 |
290 |
|
23 |
牌面校正 |
3m2(含)以上 |
块 |
310 |
|
24 |
牌面拆除移装 |
1m2以下,只拆除取半价 |
块 |
160 |
|
25 |
牌面拆除移装 |
1m2以上(含)至3m2以下,只拆除取半价 |
块 |
260 |
|
26 |
牌面拆除移装 |
3m2(含)以上,只拆除取半价 |
块 |
380 |
|
27 |
立杆拆除 |
单立杆Φ114、□120规格以下,高度4米以下,只含拆除、搬运 |
根 |
200 |
|
28 |
立杆拆除 |
单立杆Φ114、□120规格以上,高度4米以下,只含拆除、搬运 |
根 |
300 |
|
29 |
立杆歪斜校正 |
立杆歪斜,拆除后重新安装、校正 |
处 |
200 |
|
30 |
□80×80单立杆 |
δ4,4m以下 |
套 |
600 |
|
31 |
Φ89以下单立杆 |
δ4,4m以下 |
套 |
400 |
|
32 |
□80×80以下单立杆 |
δ4,4m以下 |
套 |
470 |
|
33 |
Φ89单立杆 |
立柱δ4mm、h4m及以下,底法兰400*400*10mm,加劲肋100*150*1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650 |
含配套螺栓、螺帽、垫片、运输安装等,不含基础部分。 |
34 |
Φ114单立杆 |
立柱δ4mm、h5m及以下,底法兰400*400*12mm,加劲肋100*150*12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750 |
|
35 |
Φ219单悬臂主杆 |
立柱δ8mm、h7.5m,底法兰550*550*20mm,加劲肋100*250*20mm;连接横臂Φ114*6*454mm,横臂法兰盘Φ32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2900 |
|
36 |
Φ273单悬臂主杆 |
立柱δ8mm、h7.5m,底法兰800*800*20mm,加劲肋220*400*20mm;连接横臂Φ159*6*543mm,横臂法兰盘Φ4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3200 |
|
37 |
Φ315单悬臂主杆 |
立柱δ8mm、h7.5m,底法兰800*800*20mm,加劲肋220*400*20mm;连接横臂Φ219*6*585mm,横臂法兰盘Φ5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3800 |
|
38 |
Φ315双悬臂主杆 |
立柱δ8mm、h7.5m,底法兰800*800*20mm,加劲肋220*400*20mm;连接横臂Φ219*6*585mm,横臂法兰盘Φ5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4300 |
|
39 |
Φ114横臂 |
钢管δ6mm、长4.5m,法兰盘Φ320*20mm,加劲肋100*2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1600 |
含配套螺栓、螺帽、垫片和拆装运输费等。 |
40 |
Φ165横臂 |
钢管δ6mm、长4.5m,法兰盘Φ400*20mm,加劲肋100*2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1900 |
|
41 |
Φ165横臂 |
钢管δ6mm、长8.5m,法兰盘Φ400*20mm,加劲肋100*2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2700 |
|
42 |
□60×60单立杆 |
立柱δ4mm、h4m及以下,底法兰400*400*10mm,加劲肋100*150*1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580 |
含配套螺栓、螺帽、垫片、运输安装等,不含基础部分。 |
43 |
□100×100单立杆 |
立柱δ4mm、h4m及以下,底法兰400*400*10mm,加劲肋100*150*1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800 |
|
44 |
□120×120单立杆 |
立柱δ4mm、h5m及以下,底法兰500*500*14mm,加劲肋150*250*1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1000 |
|
45 |
□140×140单立杆 |
立柱δ4mm、h6m及以下,底法兰500*500*14mm,加劲肋150*250*1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1200 |
|
46 |
□300×300单悬臂主杆 |
立柱δ8mm、h7.5m,底法兰550*550*20mm,加劲肋100*250*20mm;连接横臂□160*6*700mm,横臂法兰盘400*4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4500 |
|
47 |
□350×350单悬臂主杆 |
立柱δ10mm、h7.5m,底法兰650*650*20mm,加劲肋125*250*20mm;连接横臂□160*6*700mm,横臂法兰盘400*4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5000 |
|
48 |
□350×350双悬臂主杆 |
立柱δ10mm、h7.5m,底法兰650*650*20mm,加劲肋125*250*20mm;连接横臂□160*6*700mm,横臂法兰盘400*4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5300 |
|
49 |
□150×150横臂 |
钢管δ6mm、长4.5m,法兰盘400*400*20mm,加劲肋100*2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1800 |
含配套螺栓、螺帽、垫片和拆装运输费等。 |
50 |
□160×160横臂 |
钢管δ6mm、长4.5m,法兰盘400*400*20mm,加劲肋100*2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2100 |
|
51 |
□160×160横臂 |
钢管δ6mm、长8.5m,法兰盘400*400*20mm,加劲肋100*200*20mm,钢构件整体热浸镀锌喷塑,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3100 |
|
52 |
基础地角螺栓 |
单立柱标志基础地角螺栓,规格与所需安装标志杆配套,含配套螺栓、螺帽、垫片,报价综合考虑。 |
套 |
240 |
|
53 |
基础地角螺栓 |
单、双悬臂标志基础地角螺栓,规格与所需安装标志杆配套,含配套螺栓、螺帽、垫片,报价综合考虑。 |
套 |
600 |
|
54 |
杆件基础 |
含开挖、浇筑、养护等,C25混凝土 |
立方米 |
550 |
含土方废料清运和,人行道板、绿化恢复等 |
55 |
杆件基础 |
(含开挖,C30混凝土) |
立方米 |
650 |
|
(三)护栏维修更换 |
|||||
56 |
1.1米高京式护栏 |
不含底座、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米 |
340 |
含运输、安装等相关所有费用 |
57 |
0.7米高京式护栏 |
不含底座、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米 |
220 |
|
58 |
1.1-0.65米高京式护栏渐变段 |
不含底座、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米 |
260 |
|
59 |
京式护栏底座 |
外表铁皮包覆内C30混凝土,30Kg。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只 |
150 |
|
60 |
新式道路中央护栏 |
不含立柱底座、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米 |
410 |
|
61 |
新式机非隔离护栏 |
不含立柱底座、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米 |
320 |
|
62 |
新式护栏底座 |
8个厚立柱、高度≦0.65m、3个厚钢板底座包覆内C30混凝土,单套重量不低于50Kg。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300 |
|
63 |
新式护栏底座 |
8个厚立柱、高度≧1.1m、3个厚钢板底座包覆内C30混凝土,单套重量不低于75Kg。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套 |
400 |
|
64 |
不锈钢护栏 |
0.7米以下(含)不含底座。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米 |
330 |
|
65 |
不锈钢护栏 |
0.7米以上至1.3米(含)不含底座。其余详见合肥市交警支队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图集。 |
米 |
560 |
|
66 |
护栏反光标 |
黄色 |
个 |
5 |
|
67 |
护栏清洗 |
人工,要求干净整洁 |
米 |
8 |
|
68 |
护栏扶正 |
护栏歪斜倾倒立即进行扶正,要求护栏整齐划一 |
米 |
7 |
|
(四)其他 |
|||||
69 |
运输车辆台班 |
2吨货车 |
台班 |
750 |
|
70 |
运输车辆台班 |
4吨货车 |
台班 |
900 |
|
71 |
登高车台班 |
18m |
台班 |
1200 |
|
72 |
土方外运5km |
运距5km以内 |
立方米 |
40 |
|
73 |
人行道板拆除 |
拆除及3km外运 |
平方米 |
20 |
|
74 |
人行道板修复 |
损坏道板破除、水稳基础处理、安装新道板 |
平方米 |
70 |
|
75 |
混凝土拆除及恢复 |
混凝土路面或基础机械拆除及恢复 |
立方米 |
360 |
|
76 |
减速带 |
橡胶减速带含辅材及安装 |
米 |
150 |
|
77 |
减速带拆除 |
拆除损坏减速带,抹平道钉 |
米 |
20 |
|
78 |
挡车柱 |
铁皮柱(直径20cm,高70cm) |
个 |
260 |
|
79 |
挡车柱 |
大理石挡车柱(直径20cm,高70cm) |
个 |
600 |
|
80 |
挡车柱 |
混凝土(直径20cm,高70cm) |
个 |
138 |
|
81 |
无障碍指示牌 |
标志牌,尺寸:300*300mm |
块 |
90 |
|
82 |
无障碍指示牌 |
牌面及杆件维修 |
处 |
180 |
|
83 |
无障碍指示牌 |
基础维修 |
处 |
160 |
|
84 |
涂刷反光漆 |
黄色/红色/黑色 |
平方米 |
75 |
|
85 |
路名牌牌头校正 |
路名牌牌头校正 |
处 |
120 |
|
86 |
路名牌 |
基础维修 |
处 |
100 |
|
87 |
路名牌 |
单牌型,牌面宽1.2米-1.5米,详见合肥市路名牌导则 |
套 |
1300 |
|
88 |
路名牌 |
一柱双牌型,详见合肥市路名牌导则 |
套 |
1650 |
|
89 |
路名牌牌头 |
牌面宽1.2米-1.5米,详见合肥市路名牌导则 |
块 |
800 |
|
90 |
防撞桶 |
580*820(mm) |
个 |
260 |
|
91 |
防撞桶 |
800*1000(mm) |
个 |
3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