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政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一)项目介绍:本项目为轻量化混凝土搅拌车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297万元。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主要要求:
a搅拌车的设计、制造、运输至现场、试车验收上牌及操作培训等;
b随机配件、工具及技术资料;
c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本轻量化搅拌车用于商品混凝土的装载和运输,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不改变混凝土的匀质性并能适应远距离、长时间作业,同时要求混凝土进出料速度快、出净率高、液压系统工作可靠、整车操作轻便,且便于维修保养。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采用下列何种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中标后应提供一套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投标人若采用其它标准应提供除下述标准外所采用的其它标准,以便确认是否可接受。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
所有的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和其它技术资料均需采用国际制单位。
投标文件及其它来往函件均需采用中文书写,技术文件、说明书、铭牌、操纵盘、标示牌等若采用英文,尽可能提供中文译本。
该搅拌车及主要部件的原产地须为招标人认可的合格资源国,用于搅拌车上的全部材料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招标人认可的标准。必须具备合格证书,所提供的搅拌车必须是近6个月内制造的产品,全部工艺必须是高标准的,并出具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提供符合的认可标准和规范。
*5.2.1底盘品质:行业主流品牌。
*5.2.2搅动容积:8 m3;整备质量:14000kg
*5.2.3底盘驱动形式:8×4;四桥。
*5.2.4搅拌车尺寸:进料口高度:<4000mm。
*5.2.5燃油种类:柴油。
*5.2.6排放标准:国五。
*5.2.7发动机功率:≥220KW, 发动机品质:行业主流品牌的品质要求。
*5.2.8轮胎:钢丝胎。
*5.2.9液压系统:行业主流品牌
5.2.10搅拌筒及叶片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检测报告及技术
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1搅拌车的安全性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
5.4.1发动机选用耐用性、可靠性、经济性高的柴油机, 优先选用原装进口或合资品牌发动机,燃油喷注方式为电喷,其废气排放符合 “国五”排放标准。
5.4.2柴油发动机应具有在-5℃工作和起动的能力。
5.4.3柴油发动机应配有高效的排气净化器和消音器,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递交废气排放、排气温度、噪音水平的测量数据。
5.5.1设脚制动和手制动。
5.5.2脚制动采用全气动式双回路制动系统,具有排气制动功能。
5.5.3应设有弹簧释放作用的驻车制动装置,停在15%坡度上带额定负荷时,不发生任何滑动。
5.6.1液压系统控制形式为全液压控制,具有温度自动保护装置,液压用油冷却方式为强制式空气冷却,连续满负荷工作时液压用油温度不得超过60℃。
5.6.2液压油箱应设滤油器,放油口设磁性吸附总成;油箱应方便加油,并设有油标。
5.6.3油路管道的布置应整齐、牢固,便于维修。油管固定处应设有防振垫,油路应留有测压口。
5.7.1驾驶室设计应充分考虑司机的操作视野,保证司机操作方便、安全、舒适。
5.7.2左侧驾驶,应设有后视镜及下视镜。驾驶室应遮阳、隔音、隔热、通风良好,并装有性能良好的空调,以确保驾驶室室温保持在18℃-25℃。驾驶室内噪音不超过75Db。
5.7.2司机座椅应舒适、安全、利于操作,可前、后、高、低调整,其靠背倾角可调,并设有减震装置。
5.7.3应提供1.5KgBCF灭火器,安装在驾驶室合适的位置。
5.7.4驾驶台座位前的仪表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5.7.4.1燃油箱油量指示;发动机机油压力表及压力过低报警;冷却水温表及水温过高报警;发动机转速表,里程表。
5.7.4.2电气系统:充电电流表及蓄电池电量状况指示。
5.7.4.3制动系统:制动气压表,驻车制动器状况指示,制动系统不正常报警。
5.7.4.4上述所用报警均应采用声光报警装置。
5.8.1采用24伏直流供电系统。 蓄电池应具有使柴油发动机在-5℃下起动的能力。
5.8.2驾驶台设置电器盒,集中设置保险器,以便维修。
5.8.3应设有左右前小灯、左右前大灯、转向指示灯、停车指示灯、刹车灯、倒车蜂鸣器、喇叭,并装在相应较安全、不易碰坏的地方。
5.8.4所有连接导线两端应有与电气原理图和配线表一致的明显标示牌(标明线号和线束号)。
5.8.5系统应易于检查、保养和维修,蓄电池应设在易于日常检查、保养和更换的地方。
5.8.6应配置卫星定位系统接口。
5.9.1采用有内胎的充气轮胎,轮辋、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优质高强度材料制造,螺栓和螺母应有足够的抗剪切性能。
5.10.1安装左、右护栏及追尾护栏,各种安全保护和报警装置应准确可靠。
5.11.1润滑装置应能保证设备的所有运动部件有良好的润滑。润滑点的布置应易于日常保养加注润滑油、脂。
5.12.1各结构件所选用的材料及其尺寸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抗冲击韧性,能满足不同工况下的抗脆性破坏的安全性要求,并符合有关标准。
5.12.2所有连接材料,如焊条、焊丝、连接螺栓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要确保螺栓的正确拧紧和紧固状态的持久性,重负荷的连接螺栓应进行强化处理;焊缝必须正确地焊透并具有良好的外形,不得出现截面的断续或突变,不得有弧坑或由咬边引起的缺口。
5.12.3焊缝的检测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12.4各结构件要可靠、外形美观、保证安全,要进行防腐处理。
5.13.1油漆品种、工艺及其颜色须经招标人认可,其中搅拌筒面漆为白色。
5.13.2应采用喷丸、喷砂或其它被认可的方法对所有待油漆的表面进行技术处理。
5.13.3除锈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油漆应适应本地气候环境,运输过程中被碰掉的油漆由中标人按原标准负责修补。
5.14 搅拌筒
5.14.1搅拌筒及搅拌叶采用高强度耐磨合金材料加工制作,搅拌叶片采用双螺旋曲线,其设计应达到最优化的搅拌性能以及搅拌面积大、进出料速度快、出净率高、搅拌效率高的要求,并配备副卸料槽。卸料槽尾部须自带防滴漏装置。
5.14.2应对搅拌筒倾角及整车重心进行优化设计,以保证较好的行驶稳定性。
5.15清洗方式
5.15.1采用气压式供水方式清洗。
5.16标志
5.16.1在适当的位置装设产品标牌以及招标人的LOGO。产品标牌的内容包括:产品型号和名称,主要技术参数,产品制造日期,产品编号,负荷指示牌等。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并尽可能提供中文版,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之内: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所需的通用工具、专用工具、部分保养件等,这些工具及保养件等费用应包括在交货价内。
中标人应提供使用两年内维修保养所需零配件的清单及其价格,同时应提供可以取得这些零配件的渠道,交货时间和方式,还应提供地方代理和指定分销商及维修点的详细地址、名称等资料。
中标人派技术人员负责到货后的全面试车检验,并负责免费对用户人员进行操作、保养及修理等方面的技术培训。中标人在保修期内应免费进行现场技术服务。
招标人将选派检验代表到交货地点对设备总成、部件、零件、材料、包装及出厂前安装调试等情况进行检验。
投标人应提供本机的试验方法和调试大纲。
设备检验的依据是合同、规范、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证书、出厂试验报告和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书以及双方确认的试验方法和调试大纲等。
当现场调试和试车运转正常并能满足合同中所规定的保证指标及技术性能,并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调试和试车记录后,该设备即视为被验收,招标人和中标人可签定验收证书。
*11.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20日内新车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新车到指定地点后,由中标人在7日内完成车辆挂牌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附表A 技术参数表
附表B 与规格书的差别
附表C 随机工具及其它用件清单(单机)
附表D 日常维修保养配件清单
规格书附表由投标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