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2018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怀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2018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CG-HN-2019-249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1日
采购日期:2019年12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佳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91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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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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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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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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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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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2018年中央财政湿地
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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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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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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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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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91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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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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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名单:何瑛、王吟春、何勇兵
采购人名称:怀宁县林业局
地址:怀宁县
联系人:乔浩
联系方式:0556-46143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三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办公楼(十一层)
项目负责人:产斯琪
联系电话:0556-4612601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公告期限:2019 年12 月18日至2019年12月2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林业局、安徽三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办公楼(十一层),联系电话:0556-461260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