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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及坐席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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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4592 发布时间:2020-03-07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陵县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及坐席服务外包项目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B4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说明

 一、总体目标

南陵县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及坐席外包服务项目坚持“及时发现、整理汇总、及时上报、分类派遣、督查考核”的总体原则,形成问题发现、汇总、派遣、核查等标准化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为南陵县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本次项目建设内容

南陵县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及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是本着“群专结合”和“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将数字城管指挥大厅作业内容、单元网格范围内的城市管理事件、部件委托给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且具有作业能力的公司,按照指挥大厅工作规范、城市事件、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三、项目内容、范围及服务期限

1、内容:一是负责南陵县县城建成区26.7平方公里内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类问题的信息采集、巡查工作;二是全天候对热线投诉、领导交办、群众举报等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受理、登记、汇总、派遣、回访;三是对责任单位整改报结的问题在结案前进行核实并按规范办理结案手续;四是对全县新增违法建设24小时举报受理及任务派遣、信息汇总、处置情况跟踪;五是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城市管理问题做到“举手之劳”。

2、范围:南陵县县城规划区 26.7平方公里。

3、专项普查区域范围、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安排。

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如中标人服务良好,采购人有权视情况续签合同。

四、项目定量、报价、奖励资金和相关要求

1、定量: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员正常工作日在岗人数不少于10人,按照日常巡查采集、专项普查要求对片区内的问题进行普查上报(含文字描述、图片),对处置情况进行核查;坐席员不少于4人(含值班长),全天候负责热线电话投诉受理、派遣、结案,上报数据分类汇总、文书等工作。节假日需安排坐席、采集人员值守。公司项目负责人1人,文秘兼驾驶员1人。

2、报价:满足相关要求(见附件)的基价。基价: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项目内容定量下限指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按招标方要求完工的价格,包括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置维修运行费(燃油汽车一辆,智能手机终端、服装)、方案计划评审费、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含工资、保险、体检、节假日及日常中午晚上值班、日常福利、水电费、日常办公耗材及其它开支)、差旅费、交通费、税金费、风险费、通信费、不可预见费等。

3、奖惩制度:中标企业应建立切实有效的员工激励,考评机制,根据每月考评得分情况兑现基础工资及奖金,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奖金额度不包含在员工基础工资福利待遇内,每月考核奖金总额不低于6000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等级发放。

4、项目需求: 为保证有效上报、正确汇总、及时核查、按时结案等工作准确无误,具体要求如下:

(1)无效上报件数每月不得多于5件,每超出1件扣除300元,以此类推;差错件数每月不得多于5件,每超出1件扣除300元,以此类推。差错产生较大影响的,每件扣1000元;

(2)正常工作日在岗信息采集员少于10人,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日每少一名采集员扣200元,坐席员人数不能满足24小时值守工作需求,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扣500元;公司项目部经理、文秘兼驾驶员不在岗,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扣500元。

(3)巡查、核查、结案应及时准确,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发生因巡查不到位致使城市部件、事件产生漏报、失报的,热线受理不到位、影响较大的,每件扣300元;未巡查到位,被行业监管、中心抽查、领导督办、媒体曝光的,每件扣500-1000元。按时核查回复应在核查指令下达后24小时内送达核查结果,超时核查每次扣 1000元,以此类推。未按流程办理结案手续,每次扣300元,核查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实,每次扣800元。核查、结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核实每次扣款2000元。

(4)加强员工队伍管理,工作期间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有责纠纷、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的:出现第一次,经确认视情扣1000-2000元,出现第二次则立即中止合同。 

(5)工作时间内发生员工旷工、离岗、不遵守中心工作纪律、不服从中心管理、不能胜任中心交办相关工作等事宜的,一经核实,每次扣500元。

(6)如因数字城管运行实际需要,所产生的相关考核指标变化,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7)发扬风格,提倡职业道德,轻微问题做到“举手之劳”。

①单张、可撕掉的小广告;

②垃圾桶盖、垃圾窑门打开,果皮箱侧门打开;

③井盖轻微错位,在能力范围内;

④交通护拦轻微移位、脱节、侧倒,非水泥柱等;

⑤垃圾箱外的小袋袋装垃圾;

⑥单个自行车停在泊车线外;

⑦绿地、道路上的可处理的零星垃圾;

⑧立面、城市家具、设施上的轻微吊挂、垃圾;

⑨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未履行“举手之劳”工作职责的,每次扣100元。

(8)能够针对业主提出的专项普查要求,制定出专业的专项普查方案,并且快速推进,在业主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例如:夏季烧烤摊点、广告牌破损普查等。 

五、费用支付方式

根据季度考核,季度支付原则。每季度将根据本季度考核结果,在下季度开始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款项。

六、信息采集员人员组成要求

1、组建的信息采集员、坐席员队伍70%以上为本地户口。

2、信息采集员要求具有高中学历,身体健康,需全天候室外作业,熟悉手机终端操作,熟悉城市管理事件、部件采集、核查流程和标准,男员工60周岁以下,女员工在50周岁以下。

3、坐席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终端,办公软件操作,45周岁以下。

4、文秘兼驾驶员要求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C1以上驾照,对南陵路况熟悉,具备安全行车和丰富的车辆驾驶、维护和保养经验,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七、其他

*1、投标人在选择的投标区域内应无涉及数字城管事、部件管理、养护、作业等职责(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中标人应在中标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队伍的组建、人员培训和上岗前考核工作。

*3、投标人须自行提供采集督查专用车(燃油汽车),产生费用自理,至少一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必须设立员工激励奖金,每月用于优秀员工奖励金发放,且每月考核奖金总额不低于6000元(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采购人概不负责项目组人员有关的社保、医疗、薪酬及安全等一切问题,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员工购买社保等五险费用。

 

 

 

附件1

南陵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立案、结案规范
一、事件类

大类代码

大类名称

小类代码

小类名称

责任主体

信息采集阶段

任务处理
阶段

核查结案
阶段

立案条件

处置时限

结案条件

1

市容环境(共17小类)

1

违法搭建

县城管局、

各镇

新增或在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法定期限

拆除或暂时保留

2

城区暴露垃圾

县城管局、县住建委、各相关镇

成堆、成片的垃圾(主要以生活垃圾为主)

2工作时

清除

3

城区道路积存垃圾渣土

县城管局

建筑垃圾及堆积的泥土(含覆盖部分生活垃圾的)

4工作日

清除

4

城区道路不洁

县城管局

散落的垃圾、路面污物

1工作日

清除

5

城区水域不洁

县水务局、县住建委

湖泊、河道、沟渠淤积、堵塞,有漂浮物、大面积污染

3工作日

清除

6

城区绿化带脏乱

县城管局、县住建委、、各相关镇

绿化带中的生活垃圾、装潢垃圾、混合垃圾、大件垃圾等

1工作日

清除

7

城区废弃车辆

县公安局

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不成规模)

3工作日

清除

8

城区废弃家具设备

县城管局、县住建委、各相关镇

长期摆放无人使用的家具设备

1工作日

清除

9

城区非装饰性吊挂

县城管局

主次道路擅自悬挂、捆绑物品

2工作时

清除

10

城区道路破损

县重点工程建设局、县住建委、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镇

破损、明显坑洼不平整、道板缺失、破损超过0.01平方米或深度超过0.03米、存在障碍物

24工作日

修补、清除

11

城区道路遗撒渣土

县城管局

污染路面

1工作日

清除

12

城区水域秩序问题

县农委、文广新局

公共水域内毒鱼、炸鱼、电鱼及在非指定水域钓鱼、在公共水域露营、野炊等污染水质的旅游活动、在公共水域水面游泳及其他水上体育娱乐活动

3工作日

制止、处理

13

城区焚烧垃圾、树叶

县城管局

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

1工作日

制止

14

城区油烟污染

县环保局

餐饮业油烟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现象

1工作日

制止

15

城区擅自饲养家禽家畜

县城管局

违反相关法规饲养家禽家畜

2工作时

制止

16

其他市容环境问题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视情而定

 

2

宣传广告(共2小类)

1

城区违法涂写张贴小广告

县城管局、县住建委、相关镇

违法涂写张贴小广告

2工作时

清除

2

城区违法设置广告牌匾

县城管局

擅自张贴悬挂经营性标语、条幅、祈求、直幅等

8工作日

清除

2

宣传广告(共3小类)

1

城区违法占道广告牌

县城管局

超出店家立面违法设置的广告牌

2工作时

清除

2

城区擅自散发小广告

县城管局

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的现象

2工作时

制止并处罚

3

城区广告招牌破损

县城管局、住建委、相关镇及各相关产权单位

破损、断字缺亮、倾斜、存在安全隐患

8工作日

修复

3

施工管理(共6小类)

1

城区施工扰民

县环保局、县建委、建筑管理单位

施工噪音、灯光等扰民现象

8工作日

制止

2

城区工地扬尘

县建委、县城管局、建筑管理单位

施工过程中施工堆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现象

3工作日

制止

3

城区施工废弃料

县城管局、县住建委、相关镇、建筑管理单位

竣工后未及时清运的废弃料

3工作日

清除、恢复

4

城区违章挖掘

县住建委、县城管局

未经许可挖掘道路

4工作时

制止并恢复

5

城区抛洒滴漏(含施工及其他车辆污染路面)

县城管局

污染路面

4工作时

清除

6

其他施工管理问题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施工管理问题

视情而定

 

4

突发事件(共9小类)

1

城区路面塌陷

分为3种情形

县重点工程建设局及相关单位

1、施工人员未赶到,问题现场尚未维护

3工作时

现场维护

2

自来水管破裂

县水务局

3

燃气管道破裂

县中燃公司

2、现场已维护尚未修复

1工作日

修复

4

热力管道破裂

权属单位

3、道路恢复畅通、但路面不平整

3工作日

恢复

5

城区下水道堵塞

县住建委、相关镇

雨、污水管排水不畅、满溢

1工作日

恢复

6

城区道路积水、道路积雪结冰

县住建委

大面积积水积雪结冰影响通行

3工作时

清除

7

架空线缆损坏

县供电公司、各通讯运营商、安广网络公司

架空线缆下坠,存在安全隐患

3工作时

修复

8

群发性事件

县公安局

敏感区域内集会、群体上访等

3工作时

制止

9

其他突发事件

县公安局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突发事件

3工作时

制止

5

街面秩序(共12小类)

1

城区流浪乞讨及其物品

县民政局

流浪乞讨及其物品堆放

4工作时

取缔并消除

2

城区占道废品收购

县城管局

占用公共场所、道路堆放收购物品

4工作时

取缔并消除

3

城区店外经营

县城管局

店外摆放物品

2工作时

制止或处理

4

城区机动车
乱停放

县公安局

未按规定在人行道、车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

2工作时

制止或查处

5

城区非机动车乱停放

县城管局

未按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非机动车

3工作时

制止或查处

6

城区乱堆物料

县城管局、县住建委、县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镇

在道路、公共场所堆物

2工作时

清除

7

城区商业噪音

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取高噪音的方式招徕顾客,影响居民生活

4工作时

制止

8

城区露天烧烤

县城管局

道路及公共场所烧烤食物

2工作时

制止

5

街面秩序(共12小类)

9

城区沿街晾挂

县城管局

一、二、三类道路沿街晾晒悬挂

2工作时

割绳、清除

10

城区非法出版物销售

县文广新局

销售非法影像、图书等出版物

2工作时

取缔

11

城区毁绿占绿

县城管局及相关部门

非法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植被

3工作日

制止、恢复

12

其他街面秩序问题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影响街面秩序问题

视情而定

 

6

扩充类别(共10小类)

1

城区部件不洁

产权单位

明显、严重不洁

1工作日

清理

2

城区遮阳棚破损

县城管局

存在安全隐患、明显破损

2工作日

清除、修复

3

城区擅自接管排水

县城管局、县水务局

未经许可接管排水

1工作日

制止

4

城区垃圾满溢

县城管局、县住建委、相关镇

垃圾收集设施满溢

2工作时

清理

5

城区横幅乱吊挂

县城管局

吊挂及破损、卷曲、脱落的

1工作日

清除

6

城区擅自搭建气模、拱门

县城管局

未经许可设置及破损的

1工作日

清除

7

城区占道施工

县城管局、县建委

非法占用人行道、机动及非机动车道维修存在安全隐患、施工无维护、严重破损不洁、无施工概况牌、物料乱堆、存在大量生活垃圾等

1工作日

整改、恢复

8

城区化粪池满溢

各产权单位

化粪池满溢

2工作日

清除

县城管局、县住建委、相关镇及相关产权单位

化粪池满溢

2工作日

清除

9

燃放烟花爆竹

县公安局

电话上报

2工作时

处罚

10

新增部件

 

视情而定

 

 

备注:1、工作日:法定休息日以外,法律规定一昼夜内的工作小时数计为一个工作日。

      2、工作时:按照法定工作起止时间计算的每日工作小时单位。

     3、责任主体是指派单指派的主管部门,自行协调解决管理要点的维护维修等。

 

 

 

附件2

南陵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立案、结案规范
二、部件类

大类代码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小类代码

责任主体

信息采集阶段

任务处理阶段

核查结案
阶段

立案条件

处置时限

结案条件

1

市政公用设施(32小类)01

城区上水井盖

101

县水务局、各相关镇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2

城区污水井盖

102

县住建委、县开发区管委会、县重点局、相关镇、各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3

城区雨水井盖

103

县住建委、县重点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镇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4

城区雨水箅子

104

县住建委、县重点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镇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5

城区电力井盖

105

县供电公司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6

城区路灯井盖

106

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7

城区通讯井盖

107

电信南陵分公司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移动南陵分公司(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联通南陵分公司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8

城区电视井盖

108

县安广网络公司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8工作时

更换、修复

9

城区燃气井盖

111

县中燃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8工作时

更换、修复

10

城区公安井盖

112

县公安局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8工作时

更换、修复

11

城区消防栓

113

县水务局、各相关镇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8工作时

更换、修复

12

城区无主井盖

114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8工作时

更换、修复

13

城区通讯交接箱

115

电信南陵分公司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积尘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移动南陵分公司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积尘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联通南陵分公司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积尘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14

城区电力设备

116

县供电公司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积尘

4工作日

更换、恢复

15

城区立杆

117

各产权单位

损坏、歪斜、遗留残桩

3工作日

更换、修复

16

城区路灯

118

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

10工作日

更换、恢复

17

市政公用设施(32小类)01

城区地灯

119

县住建委、各相关产权单位、各相关镇

缺失、损坏、积尘

10工作日

更换、修复

缺失、损坏、积尘

9工作日

更换、修复

18

城区景观灯

120

县住建委、各相关产权单位、各相关镇

缺失、损坏、积尘

9工作日

更换、修复

19

城区报刊亭

121

县城管局、县邮政局

缺失、损坏、移位、积尘

7工作日

更换、修复

20

城区售货亭

122

县城管局

缺失、损坏、移位、积尘

7工作日

更换、修复

21

城区邮筒

123

县邮政局

缺失、损坏、移位、积尘

7工作日

更换、修复

23

城区健身设施

126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

9工作日

更换、恢复

文广新局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

9工作日

更换、恢复

24

城区输油(气)井盖

129

县中燃公司

缺失、损坏、沉降、盖框不平整、锁具损坏、弹跳

2工作日

更换、恢复

27

城区高压铁线塔

133

县供电公司

损坏、歪斜、遗留残桩

2工作日

更换、恢复

28

城区变压器(箱)

134

县供电公司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积尘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29

城区燃气调压站(箱)

135

县中燃公司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积尘

2工作日

更换、修复

30

城区监控电子眼

136

县公安局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

8工作日

更换、修复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设置不稳固

8工作日

31

城区治安岗亭、交通岗亭

138

县公安局

缺失、损坏、移位、积尘

7工作日

更换、修复

32

道路设施类(13小类)02

城区停车场

201

各相关产权单位

卫生状况差、设施损坏

8工作时

清除、修复、更换

县公安局

秩序乱

8工作时

规范管理

33

城区公交站亭/牌

203

县交通运输局、开发区管委会

缺失、损坏、歪斜、信息显示错误、卫生状况差

7工作日

修复、清除

34

城区高架立交桥

207

县公路分局

桥面拥包、桥栏缺损、桥名牌缺损、限高限载牌缺损、护栏积尘

7工作日

修复

35

城区跨河桥

208

县住建委

桥面拥包、桥栏缺损、桥名牌缺损、限高限载牌缺损、护栏积尘

7工作日

修复

36

道路设施类(13小类)02

城区交通标志牌

209

县公安局、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3工作日

修复

37

城区交通信号灯

210

县公安局

设施缺失、设施损坏、设置摇动

4工作日

修复

38

城区交通护栏

211

县住建委市政部门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
锈蚀

3工作日

更换、恢复

39

城区路名牌

213

县住建委、开发区管委会

缺失、损坏、指示信息错误、字迹不清、积尘

4工作日

更换、修复

40

城区交通信号设施

214

县公安局

设施缺失、设施损坏、设置摇动

3工作日

更换、修复

41

城区道路信息显示屏

215

县公安局

缺失、损坏、指示信息错误、字迹不清、积尘

3工作日

更换、修复

42

市容环境类(10小类)03

城区公共厕所

301

县城管局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设施积尘

4工作日

修复、清除

各相关产权单位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设施积尘

4工作日

修复、清除

43

城区化粪池

302

县城管局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设施积尘

4工作日

修复、清除

各相关产权单位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设施积尘

4工作日

修复、清除

44

城区公厕指示牌

303

县城管局

缺失、损坏、指示信息错误、字迹不清、积尘

3工作日

更换、修复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指示信息错误、字迹不清、积尘

3工作日

更换、修复

45

城区垃圾间(楼)

304

各相关产权单位、各相关镇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卫生差

3工作日

修复、清除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卫生差

3工作日

修复、清除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卫生差

3工作日

修复、清除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卫生差

3工作日

修复、清除

46

城区垃圾箱

305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设施损坏、严重破旧、积尘

3工作日

更换、修复

47

城区灯箱霓虹灯

306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设施损坏、严重破旧、积尘

9工作日

更换、修复

48

 

城区广告牌匾

307

县城管局

缺失、设施损坏、严重破旧、积尘

8工作日

更换、修复

49

市容环境类(10小类)03

城区环保监测

308

县环保局

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污染

3工作日

清除

50

城区污水口监测

310

县环保局

流域水体污染

3工作日

清除

51

城区噪声显示屏

311

县环保局

缺失、损坏、指示信息错误、字迹不清、积尘

3工作日

修复、清除

52

园林绿化类(10小类)04

城区古树名木

401

县农委(林业局)

枯死、病虫侵害、乱刻画、树池围栏残缺积尘、标识牌缺损、树池盖板缺损、树池堆物树池环境卫生差

8工作日

维护、清除

53

城区行道树

402

县住建委

缺失、枯死、病虫侵害、树池围栏残缺积尘

8工作日

维护、清除

54

城区护树设施

403

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19工作日

修复、清除

55

城区花架、花钵

404

县住建委、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残缺锈蚀、积尘、放置存在安全隐患

3工作日

修复、清除

56

城区绿地

405

县住建委、各相关镇

成片枯死、侧石损坏、水池漂浮垃圾、水池水质恶臭、垃圾堆积、杂草丛生

3工作日

修复、清除

57

城区雕塑

406

县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残旧、积尘

7工作日

修复、清除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残旧、积尘

7工作日

修复、清除

58

城区街头坐椅

407

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10工作日

更换、修复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10工作日

更换、修复

59

城区绿地护栏

408

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3工作日

更换、修复

60

城区绿地维护设施

409

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4工作日

更换、修复

61

城区喷泉

410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7工作日

更换、修复

县住建委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7工作日

更换、修复

62

房屋建筑(3小类)05

城区宣传栏

501

县城管局、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3工作日

修复、清除

63

城区人防工事

502

县住建委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卫生差

7工作日

修复、清除

64

城区公房地下室

503

县住建委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卫生差

7工作日

修复、清除

65

其他设施    (5小类)06

城区重大危险源

601

各相关权属单位

消除隐患

及时解决

消除隐患

66

城区工地

602

县住建委、县重点局

标识不规范、设施损坏、地面破损、地面严重积水、卫生差

7工作日

修复、清除

67

城区水域附属设施

603

县住建委、县水务局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8工作日

修复、清除

68

其他设施    (5小类)06

城区水域护栏

604

各相关产权单位

缺失、损坏、歪斜、严重锈蚀、积尘

8工作日

修复、清除

69

城区防汛墙

606

县水务局

坍塌、渗漏等危险状况

及时解决

消除隐患

备注:1、工作日:法定休息日以外,法律规定的一昼夜内的工作小时数计为一个工作日。

     2、工作时:按照法定工作起止时间计算的每日工作小时单位。

      3、责任主体是指派单指派的主管部门,自行协调解决管理要点的维护维修等。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1

▲南陵县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及坐席服务外包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1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项目

1

南陵县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及坐席服务外包项目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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