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B4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市政务文化中心互联网电路是保障政务文化中心、信访档案综合楼、智慧城市协同中心、金融中心部分区域集中办公上网和政府各部门业务发布的核心电路。
三、项目建设原则
1、标准化原则
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必须保证承载链路运行的设备、传输线缆满足相关技术标准,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符合业界标准。
2、保密性原则
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不得将租赁服务实施过程中获取的任何资料向外泄露。
3、实用性原则
服务实施应从采购需求出发,并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4、可靠性原则
网络设备和链路能满足长时间连续运行的需求,运营商承载链路运营的设备应尽量避免单点故障,链路应具有适当的冗余。
5、先进性原则
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系统部署的灵活性、网络维护的便捷性和基础链路、设备具备扩展性。
6、安全性原则
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提供的链路应符合国家政务网络和互联网出口建设安全标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7、可管理性原则
能够对传输设备及链路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和管理,以达到快速响应和及时排除故障的目标。
四、项目采购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是政务文化中心互联网出口线路(2条千兆线路)租赁服务,租赁的链路包括政务文化中心2条千兆互联网出口线路;接入点为政务文化中心核心机房。
五、项目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及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支撑采购方所采购链路正常、安全、稳定运行的软、硬件及链路资源。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链路扩展性和升级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需求。
(3)投标人应保证在线路租赁期间线路稳定运行,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链路割接、故障调测和链路敷设工作。
(4)投标人须具备提供链路、设备冗余的能力,两条链路需要通过不同路由(链路、中转节点,节点设备等不得复用)与采购单位设备进行对接。
(5)投标人须提供维护队伍的配置和数据网的维护指标,所提供的互联网专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
(6)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不少于255个IPV4地址,同时具备满足采购方IPV4/IPV6业务双栈模式部署的能力。
*(7)投标人须为:具有基础运营商资质或具有广电传输网络的国有有线电视运营商资质的公司(含芜湖本地分公司),且拥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须完成依托原有线路部署的市长热线等重要业务系统的割接工作,不得因线路割接对原有业务的可用性造成影响。
2.技术参数及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和本次链路租赁服务相关的骨干网络拓扑图,明确本次租用服务的接入点,标明各骨干路由的带宽和设备(含传输和网络交换机)型号,并提供具备承载采购方所有链路接入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网络割接方案,方案应包含:割接技术方案、人员配置、割接计划、应急预案等。
(3)性能参数要求:
1带宽应满足采购方的采购要求;
2线路误码率≤10E-6;
3传输时延≤15ms;
4线路发生故障时,主备用电路切换时间(自愈时间)<40ms;
5线路可用率≥99%;
6骨干节点上平均丢包率不高于0.1‰,一般节点丢包率不得高于1‰。
(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链路租赁服务应急保障和故障处理应急预案。
(5)承载链路租赁服务的设备应为专用设备,并放置于政务中心独立机房,且具备维持机房稳定运行的必要的配套设备。
(6)链路应满足光纤接入的条件,并可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调整接入方式,不得转接或采取逻辑链路代替。
(7)应保障链路独享带宽,不得与其他链路共享带宽。
3.租赁方式:
本次线路租期3年,租赁期内采取半年度考核,合格后方支付服务期内的下一半年租赁费用,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
4.安装调试:
在网络割接或链路调测过程中,中标方负责完成链路敷设、设备调试和业务调测工作等,割接或调测完成后须使用方签字确认。
5.运维服务要求:
中标方须具备支撑链路运行的必要的设备、带宽、IP地址,运维团队等资源,须具备管理链路运行、处理线路故障的技术能力,投标书中须明确本项目责任人,维护及技术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故障全程协调负责人、24小时电话报修、应急响应时间(不得大于15分钟),故障修复时间(一般故障接报后维修时间不得大于2小时),上门服务要求、管理培训(不得少于每年两次)及相关资料等,一般故障接报后2小时内修复,重要链路接报后1小时内修复。
6.割接要求:
(1)中标方应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链路割接,割接过程中服从采购方管理;
(2)网络割接须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割接过程中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中标方承担;
(3)为保障使用单位正常办公,所有链路割接工作须在1个非工作日内完成,无法如期完成时,每逾期一天须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上限为:本合同价的20%。
7.应急响应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的监控和维护服务,在服务期内接到采购方的报修电话,投标人的技术服务人员须在15分钟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实施维修,2小时内修复故障,1天内提供书面故障检修报告。如果故障在检修2小时后仍无法修复,须采取技术手段切换至冗余备份链路,;为保障双链路未定运行,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设备、链路故障应急演演练。
(二)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总报价包含本项目从链路租用项目实施到租用期结束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
2.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具体地点由中心指定。中标方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完成本项目涉及到线路割接、业务调测,链路开通以及运维服务等工作。
3.本次采购的链路租赁服务,包含线路的性能指标、租费价格、维护及技术服务、应急处置能力以及线路的日常管理和运维。
4.中标单位在15个工作日仍不能完成所有线路的割接、调整和业务调测工作,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链路租用期间,因中标方链路故障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因链路调整、故障抢修等须中断链路运行的,须及时通知采购方,并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
6.在链路租用期间,如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软硬件升级等原因造成的可预见的网络中断,应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方,并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
7.线路割接完成后,须提交书面交付报告,报告须有链路使用方签字认。
8.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考核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一 |
▲政务文化中心互联网出口线路(2条千兆线路)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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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月租费 |
1、提供2条满足建设方案要求的互联网电路,采用光纤接入,光纤链路不得复用,带宽不低于1000Mbps,全路径采用独立、可网管、高可靠性的设备,可实时对整个线路的工作状态、接口状态等进行监测; 2、提供互联网接入、CDN、DNS,呼叫中心、IP电话等基础服务。 3、提供不少于1个C的IPV4地址,需根据用户需求满足IPV6业务部署的需要。 |
2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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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装调测费 |
1、线路开通消耗的线缆、辅材等; 2、线路安装、调试等费用; |
2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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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保障费 |
1、重大时间节点提供应急保障,应急链路提供,5G备用线路等服务; 2、满足用户应急保障期间驻点值班的需求; 3、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保障人员。 |
2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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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用设备费 |
为本项目提供的专有设备购置、运维、折旧等费用。 |
2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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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常运维管理费 |
1、提供7×24小时的监控和维护服务; 2、对设备、链路和机房环境进行检查和记录,按维护规程对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清洁,并填写巡检维护报告; 5、配合用户进行业务部署和网络接入调试工作; 6、向用户提供相关运行维护资料。 |
2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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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一 |
政务文化中心互联网出口线路(2条千兆线路)租赁服务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