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货物)内容:
1、项目名称:江苏黄海区域海洋气象预警中心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南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组。
3、项目规模:本工程造价约360万元(含暂列金35万元)。
4、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9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6、发包范围:江苏黄海区域海洋气象预警中心附属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室外场地道路、铺装、管网、化粪池、景观绿化、篮球场、传达室、伸缩门垛、门牌等工程的施工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二、现场踏勘
1、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如因未踏勘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采购人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921898822)。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投标人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时,应当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三、其他
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确定依据:
本项目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以下简称《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及关于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内容(苏建价[2016]154号)(以下简称《费用定额》)、2019 年第3期《盐城工程造价信息》(计入本工程计价程序的材料价格均为除税价,指导价或信息价中已含税的材料价格其价格由软件自动调整)、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确定工程预算价。工程预算价即招标控制价。
一般计税方法单位工程费用计费程序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其中:人工费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费用 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
施工机具使用费 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
管理费 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计取
利润 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计取
2、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总价措施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费率或以项计费
3、其他项目费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规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
其中:
环境保护税 (暂按0.1%标准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税务部门规定的
缴纳标准,按实计取列入工程造价)。
社会保险费 执行《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的费率
住房公积金 执行《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的费率
5、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税率
6、合 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税金
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部分
1、工程类别: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2、工程量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费用定额》、《计价定额》及施工图纸等计算。
3、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19]142号文文件执行(其中装饰人工取中值)。
4、材料和工程设备单价执行2019 年第 3 期《盐城工程造价》和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的暂定价格,无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和暂定价格的参照目前市场价格。
5、机械单价中燃料费按2019 年第 3 期《盐城工程造价》。
6、企业管理费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中相应单位工程的标准计取。
7、利润率:按《费用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中相应单位工程的标准计取。
8、风险费率:采购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不予考虑,投标人可结合自身实力将风险费自行考虑进入报价。
二、措施项目费
(一)单价措施项目:
一)装饰工程
1、脚手架工程: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2、垂直运输: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二)安装工程
1、脚手架搭拆: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二)总价措施项目
一)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在投标报价中应对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足额计取。
2、夜间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工程费率为 / %)计算。
3、二次搬运费:执行《计价定额》。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工程费率为 / %)计算。
5、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执行《计价定额》。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工程费率为/)计算。
7、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土建工程费率为 2.3%、绿化工程费率为 0.8%、安装工程费率为1.6% )计算。
8、赶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 /、工程费率为 / )计算。
9、工程按质论价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工程费率为 / %)计算。
10、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执行《计价定额》。
二)专业措施项目
1、采购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不予考虑,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上述各项措施项目费用,采购人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按计价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考虑或计取,同时要求各投标人须根据本企业自身实力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中自行考虑上述所有列出及未列出但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时,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中标后所有措施项目费结算调整方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相关约定。
三、其他项目费用:
1、暂列金额、暂估价:按采购人《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执行。
2、计日工: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时暂不考虑此项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本工程不计总承包服务费。
四、规 费:
1、环境保护税:按盐市建价字[2018]29号文。
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标准执行。
五、税 金:
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9%。
2、投标报价要求
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2.3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项目的除税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的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除税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异议(包括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各投标人不得对采购人答疑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列定额、暂估价等进行调整。对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总价。
2.4合同定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承担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工程价款不作调整。
2.5 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
2.5.1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2.5.2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除外)以及暂列金额、暂估价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任何更改变动,如果投标人认为清单内容有误或遗漏,只能通过答疑的方式由采购人统一修改更正;
2.5.3 除不可竞争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项目费、税金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得调整外,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情况不低于成本报价;
2.5.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工程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材料(工程设备)外,其余材料(工程设备)在合同实施期间材料(工程设备)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项目合同的风险;
2.5.5 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应在投标报价时足额考虑创优所增加的施工成本,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5.6 综合单价的组成: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5.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当竣式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