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档
暂无数据
W
无锡市财政局2020-2022年度无锡市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定点服务单位(增补)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9946 发布时间:2020-03-11 文档页数:45页 所需下载券:10
无锡市财政局2020-2022年度无锡市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定点服务单位(增补)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设备和服务,不得有负偏离。

  • 项目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锡委发〔2019〕50号)和《关于印发<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锡财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进行再次采购,作为采购项目XCGZX2019-0342确定的定点服务单位的补充。本次招标将择优选出10家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合格投标人(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家高等院校及咨询服务类机构)作为本项目定点服务期限内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定点服务单位,定点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委托内容

(1)参与无锡市本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参与无锡市本级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3)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参与项目的审计或审核报告。

(4)其它需要委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报价要求

各投标人根据《第三方机构参与无锡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费用基数计算参考标准》进行报价,报出统一的折扣率(此折扣率指所有项目),折扣率≤100%(保留整数位,例如75%),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折扣范围的,则投标无效。

最终项目成交价=采购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考以下标准确定的费用金额*中标人中标折扣率*难度系数*第三方质量考核结果

(1)第三方机构参与无锡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费用基数计算参考标准:

名称

档次

支出总额

适用费率(累进制)(‰)

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

1

100万元及以下

10-15

2

100-500万元(含)

4-6

3

500万元-2000万元(含)

2.5-4

4

2000万元-5000万元(含)

1.2-1.8

5

5000万元-1亿元(含)

0.7-1

6

1亿元-10亿元(含)

0.2-0.35

7

10亿元以上

0.08-0.12

(2)提供参与项目的审计或审核报告费用:0.3万元/个;

(3)单个项目委托费用低于30万元。

4、项目工作要求

(1)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1)开展前期调研:成立评价工作组,对评价项目和资金具体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与预算部门和单位充分沟通。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中标后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格式及编写要求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专项(项目)概况、评价依据、评价内容、重点关注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社会调查方案、评价组织等,并按时递交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实施评价: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做好评价资料收集、资料审核、利益相关方调查、情况分析、召开评审会、形成评价结论、结论沟通等工作事项。

4)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文本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应依据充分、数据真实、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客观公正;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成绩、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有鲜明逻辑关系;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中标人应按时向采购人递交评价报告,并根据采购人的复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规定出具正式报告。

5)按照采购人需求及时提交承担项目的审计或审核报告。

(2)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要求

1)开展前期调研: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项目支出、绩效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与预算部门和单位充分沟通。

2)制定工作方案:中标人编写项目绩效监控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数据核实总体思路、指标体系、数据核实路径、社会调查方案等,并按时递交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调查取数:严格按照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的工作方案进行调查取数,调查方法应路径科学合理,取数准确。中标人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法合规。

4)形成报告:按照采购人的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运行监控报告,报告应内容翔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中标人应按时向采购人递交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并根据采购人的复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规定出具正式报告。

(3)档案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完整、有序、规范的要求,及时对绩效评价业务资料分项目收集、整理、造册、建档管理,保存期限为10年。

5、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绩效管理小组(三人以上),以提供全面的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中标单位拟派人员相对固定,若投标人单位人员发生变动,只能以相等资格条件人员接替,且人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否则,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2)投标人委派的绩效管理小组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及时地分析并预见各种影响因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投标时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绩效管理小组成员专业配套齐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以及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具有相关专业学历、专业证书和岗位证书。(投标时需提供绩效管理小组成员学历和专业岗位证书复印件并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能够为绩效管理小组提供项目相关行业的专家支持。

(5)投标人绩效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绩效管理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6、项目分派原则

定点服务期限内,此次中标人是采购项目XCGZX2019-0342确定的13家定点服务单位的补充,将按照以下规则获得无锡市本级绩效管理项目的随机抽签资格:

(1)2020年:中标人按中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在采购项目XCGZX2019-0342确定的13家定点服务单位之后随机抽签确定项目。

(2)2021-2022年:首先,由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中标人按规定获取项目绩效管理资格(若有与上一年度相同项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中标人自动获得该项目受托资格,若没有上一年度相同项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中标人多获得一轮必有项目抽签机会);然后,由采购项目XCGZX2019-0342确定的13家定点服务单位抽签后,此次所有中标人按中标得分由高到低随机抽签确定项目。

(3)中标人抽签后放弃的,其他中标人按中标得分由高到低继续随机抽签确定项目。如果中标人放弃两次,则该中标人不再拥有定点服务期限内参与绩效管理项目的资格。

7、其它有关说明

1.中标的第三方机构受托的项目均为低于30万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为规范管理,采购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单位;对达到30万元的项目将另行采购。

2.中标的第三方机构受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后,未按时按质提交正式评价或监控报告的,委托方可视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合同费用。

  1. 为不断提高第三方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无锡市财政局将依据《关于印发<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锡财规〔2019〕1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对入围的中标人进行管理。

4.付款方式:市财政局在签订项目委托合同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0%支付预付款,余款在财政收到绩效评价或监控报告并组织工作情况考核结束60日内付清。

5.第三方机构在工作中存在违约行为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市财政局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市财政局结清费用后一年内,发现采购方在评价或监控中存在违约行为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市财政局有权追回已支付的费用。

6、提供本单位专长领域的说明。

8、虚拟项目设置

技术标第一题:请各投标人根据“虚拟项目一”设计评价方案,包括提供项目完整有效的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指标表、评价方法等。

技术标第二题:请各投标人根据“虚拟项目二”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虚拟项目一:

2018年度特色小镇培育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6〕178 号)和《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建设特色小镇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116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将特色小镇培育作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打造我市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的重要载体,推动我市的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工作,制定出台无锡市培育建设特色小镇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二、预算申报理由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

2.《省政府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6〕178 号);

3.《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省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经改发〔2017〕201号);

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建设特色小镇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116号);

5.《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2017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锡委办发〔2017〕17 号)。

三、近几年取得成效

各小镇均能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加快小镇培育建设力度,总体进展情况良好。

1.完成重点项目投资占比。2018 年广益家艺小镇已完成项目投资23608 万元,其中特色产业项目投资20708 万元;已完成创业创意类小镇3 年内10 亿元总投资目标的23%,且特色产业占比占全年总投资的88%。2017-2018 年,红豆杉健康小镇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295.86 万元,完成创业创意类小镇3 年内10 亿元总投资目标的20%。截止2018 年底,惠山古镇累计完成总投资约22000 万元,占旅游风情类小镇3年内10 亿元总投资目标的22%。

2.小镇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目前我市各小镇均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优势,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如:鸿山物联网小镇主要以物联网应用、运营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产业。太湖影视小镇重点以数字电影产业为支撑,结合山水资源、历史资源、文化资源、教育资源等,打造以影视为主题的特色小镇。祝塘石墨烯小镇主要是以合成云母及石墨烯等二维材料及下游应用为主的高端制造业。红豆杉健康小镇以康养产业为驱动,目前产业已初步形成三大板块,即:红豆杉生物医药产业园、红豆杉康养产业园、生态旅游产业园。

3.小镇运作机制灵活多元。在小镇运作机制上注重灵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特色小镇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目前我市各特色小镇基本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投资运营主体有国企、民企等,如:鸿山物联网小镇的投资运营主体为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太湖影视小镇的投资运营主体为江苏华莱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红豆杉健康小镇的投资运营主体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等,新桥时裳小镇的投资运营主体为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等。

4.生态建设普遍较好。小镇空间风貌自然和谐,在空间规划上,每个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 平方公里左右(文化及旅游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核心建设区面积控制在1 平方公里左右。在服务功能上注重叠加,推动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有机融合。如新桥时裳小镇的时尚人文片区主要是投资15 亿元的阳光生态旅游开发“六个一”项目(包括一寺一河一街一区一路一桥),生态创意片区主要是依托阳光生态农林和零散民居,打造小镇客厅、双创空间、大师工坊、星级酒店和主题公园。惠山古镇同时全面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及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整体规划建设,科学谋划旅游要素配置和产业布局。景区绿地面积3298320 平方米,绿化率达90%以上。西诸云湖茶禅小镇绿化面积255400 平方米,生态环境非常优良。

四、预算申报内容

本资金为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奖补资金,资金属于经常性项目预算资金。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发改委牵头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工作。为着力加强对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建设特色小镇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116号)要求,建立市培育建设特色小镇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产业类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统筹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市级特色小镇申报、评审及产业类特色小镇年度考核;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特色小镇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按照《无锡市特色小镇培育建设考核及资金管理办法》(锡发改改〔2018〕2号)文件规定,列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考核合格后同步享受市级奖补资金。对纳入市级培育建设名单市区范围内的特色小镇,在培育建设期间及验收命名后累计3年内,每年考核合格后给予500万元奖补资金,资金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其中市级300万元,区级200万元;江阴市、宜兴市范围内的特色小镇,在验收命名后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补资金。

五、预算安排

2018年预算安排2100万元,用于对省级及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合格单位进行奖补。

六、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率为100%;

2.完成重点项目投资占比≥20%;

3.主导特色产业符合度高达到100%;

4.小镇客厅建设覆盖率为100%。

 

虚拟项目二:

2018年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产业强市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文件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我市新兴产业,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根据《市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29号)要求,2015-2020年,市、区两级政府出资 40 亿元,加上2015年市本级已安排的5.5亿元,设立45.5亿元的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简称“引导基金”),其中,市本级安排资金21.5亿元,市(县)区安排资金24亿元,根据基金投资进度,2018年市本级需安排资金1亿元。引导基金按照政府与金融资本 4:6 的出资比例,成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产业投资功能母基金。

二、预算申报理由

1.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2.《市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29号)要求:“大力实施‘拨改投’。运作方式:与金融资本合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3.《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 全力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锡委发〔2015〕40号);

4.《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17〕39号);

5.《无锡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锡政办发〔2016〕165号);

6.《无锡市太湖(浦发)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锡政办发〔2016〕125号);

7.《无锡市太湖(浦发)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出资管理办法 》(锡政办发〔2016〕126号);

8.《无锡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财政出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锡财工贸〔2015〕42号)。

三、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无锡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资金预算1亿元。

四、近几年成效

截至2018年末,引导基金引导设立特色产业子基金13支,基金协议规模165.76亿元,首期到位资金54.73亿元。2018年当年新增设立特色产业子基金4支,协议规模31.53亿元,首期到位3.15亿元。

投资基金聚焦产业强市、科技创新,全力支持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市重点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了一批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其中,投资无锡先导智能、江苏亚太轻合金、观为监测等21个本地智能制造产业项目,投资金额7.6亿元,占比27.1%;投资江苏长电科技、无锡红光微电子、江苏中科君芯等12个本地集成电路产业项目投资金额6.2亿元,占比22.1%;投资易视腾科技、江苏晟能售电等12个本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投资金额4.2亿元,占比15%。二是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投资基金扶持了一批优秀的本土科技型企业。基金投资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亿元,有效改善了企业债务结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该企业已成为高端母合金领域领跑者。基金投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8亿元,助力企业加强研发,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电池装备制造商。基金投资的江阴高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现快速发展,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60%,净利润同比增长1003%。基金投资的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选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2018年入选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养计划入库名单的25家本地企业中,江苏长电科技、易视腾科技、无锡先导智能、凯龙高科技4家企业获得了投资基金的投资支持,占比16.7%。三是助力初创企业成长。天使基金已为我市35家初创期企业提供了1.69亿元投资支持,支持投资我市人才企业8个,投资金额3600万元;扶持了一批具有技术优势和产业引领潜力的本地创新创业项目快速发展,天使基金投资的无锡明码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快速成长为生物医药界的明星企业,基金首投后获得了红杉中国领投、淡马锡、云峰基金等知名资本的认可和投入,带动社会资本11.2亿元。江苏晟能售电有限公司推动了以电力数据监测、高附加值的数据运维为核心的电力服务行业发展。

截至2018年末,各类特色产业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90个,累计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累计投资无锡项目56个,投资金额18.7亿元,占比67%,带动各类资本投资170.52亿元。2018年当年度投资项目39个,投资金额13.56亿元,其中,无锡项目23个,投资金额6.41亿元。

五、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

1.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到位资金为1亿元;

2.带动放大倍数为5倍。

六、2018年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1.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无锡市太湖(浦发)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中分年度出资计划和实际出资进度,报市政府批准后,2018年市本级调增预算1亿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无锡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资金年初预算1亿元,年度执行中报市政府批准调增预算1亿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亿元,实际支出2亿元。

3.年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2018年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资金2亿元拨付至引导基金专户,用于出资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从基金设立看,参股设立的13支子基金首期到位54.73亿元,其中财政出资11.86亿元,实现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4.6倍。从项目投资看,子基金累计投资无锡项目18.7亿元,带动各类社会资本投资170.52亿元,实现财政引导放大效应14.38倍。

 

  • 有关说明:
    1. 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
    3. 本项目中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4.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5. 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技术偏离表中说明。
    6. 本项目作为采购项目XCGZX2019-0342确定的定点服务单位的补充,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项目负责人等)与该项目(项目编号:XCGZX2019-0342)中标单位的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项目负责人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文件无效。
    7. 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8. 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无锡市财政局,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
    9. 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10.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请按锡财购【2013】5号文件执行。
    11.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