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参数要求
为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部署,以及省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 省厅已开展建设江苏省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按照省厅 2019 年 3 月 8 日全省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现场推进会要求,根据省厅一体化建设总体思路,“省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是在智慧警务框架下,由省厅统一开发建设,依托云计算、大数据、警务云等最新技术,打造的全省公安机关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枢纽,对上联通省、公安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下联通各地公安机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各地市需同步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联通。
依照省厅建设内容,对应建设市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归集地市层级各类警种、各类业务和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用户数据、业务数据、应用数据、支付数据等全量数据,统一与省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本市公安“微警务”、“旗舰店”等在线服务平台以及各类业务警种系统保留, 并按要求通过统一建设的市级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业务联动,打造互联网侧公安政务服务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公共支付,为公安机关业务办理提供数据调取、资源共享、监测分析、智能客服等支撑。
按照省厅建设安排,市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内容包含一体化服务入口
(对接)、身份认证系统(对接)、统一用户中心建设、统一支付系统(对接)、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以及一体化运维监控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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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体化政务服务入口 |
一体化入口对接 |
遵循省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入口相关规范,归集市一级所有微警务、旗舰店以及其他政务服务系统的各类应用信息,在省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入口提供服务连接,具体提供服务的业务应用功能可保持不变。 市局根据省厅下发的入口对接标准和规范,整理归集市局所有政务服务项目,按照省厅要求接入至省厅一体化政务服务 平台。 |
2 |
小程序建设 |
开发微信小程序应用,与市局微警务之间错位建设亮点民生服务,完善市局政务服务渠道,同时支撑提供应用服务入口至省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入口,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便利性。 按照省厅要求,地市所需必建项目为:自助移车、违法犯罪举报、电子通行证;其他事项按照市局要求,选择微警务对 应业务进行移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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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统一身份认证 |
根据省厅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建设进度,做好对接建设工作,根据省厅规范,使用省厅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对接。同时可根据市局业务管理需要,建设与业务强关联的认证场 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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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一用户中心 |
基于微警务用户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整合市局微警务、旗舰店以及其他政务服务系统(如网站、APP 等)用户数据,形成市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用户中心,与省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用户中心实现数据实时同步对接,借助省厅统一用户的已归集的用户数据成果,打通市局层面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用户,提供用户信息注册、用户信息目录和用户信息管理功能,结合授权体系,为市局其他政务服务系统、各种移动端应用提供可信的身份实名认证服务和用户资源支撑服务,实 现一点登陆,全网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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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统一支付平台 |
基于省厅建设的统一支付服务,打造市局统一支付服务,按 照省厅下发的对接规范与标准,做好对接工作,为市局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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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赋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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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
根据省厅相关数据对接标准和要求,建设市局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汇聚市级层面各类应用数据、警种业务数据、用户数据、支付数据等,统一与省厅对接,同时按照省厅规划,为二期建设市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平台做好数据归集基础。 1. 根据国家及省厅统一标准,完成信息资源目录梳理、规划工作,建设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及基础共享库管理及服务; 2. 根据国家及省厅资源目录标准,完成公安政务服务资源编目与管理工作; 3. 基于省厅数据同步标准和规范,完成数据资源目录及市局微警务、旗舰店以及各个区县的数据汇集工作; 4. 按照省厅要求完成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与省厅的对接工作。 |
7 |
一体化平台运维监控系统 |
市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部署在公安内网的部分可直接利用统一的公安内网安全防护机制,保证系统安全。部署在政务外网侧的部分,为保障整体系统的性能与安全,需有一整套地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手段,包括安全在线监测、数据加密、数据库安全防护以及人员管理安全等内容。同时做好服务器和应用服务运维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 bug 修复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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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应用需要跟微警务平台统一后台管理,民警在微警务后台可以维护微警务平台以及此次小程序建设所有功能;若涉及相关对接,采购方与对接公司协商对接,若谈不成,所有对接费用由中标方提供,投标方需在投标时考虑; 2. 工期要求:中标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交付用户使用。 3. 验收要求:中标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后,甲方对中标单位提交的产品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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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5%, 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5% ;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 次性付清(无息) 。 |
二、服务要求(软件部分)
1、中标供应商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不少于 3 年的免费维护期(包括系统维护、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
2、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对应的故障响应方案。在维护期内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 7×24 小时不间断的技术支持及 24 小时电话技术援助响应。在采购方提出服务要求后,中标供应商应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排除故障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报修 72 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用户方现场解决故障。
3、在系统运行期,如发生系统软件升级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负责现场升级和向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在质保期内,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要求,中标方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4、在质保期内,根据采购方要求,所有需要与本项目进行对接的各类系统,中标方均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系统有效对接。
5、系统运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系统维护和管理文档。
6、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运行期间的系统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升级和新技术推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7、平台运行后,中标供应商需要实时对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一旦出现平台不能正常访问或者出现类似技术故障,将会即时以短信、邮件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以便及时解决。
8、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包括用户使用手册、维护手册、技术白皮书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项目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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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交付后,中标供应商应配备专职售后服务人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并建立完善的用户档案,以便能及时准确解决网站出现的各种故障。具体要求如下:
中标供应商设有完整的技术队伍,配有专职人员,并有完善的用户档案,以便能及时准确解决网站故障。中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软件提供长期技术支持,需说明对系统所配软件的升级与维护方式。通过制定详细服务计划、每季度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查、远程系统监测及其他服务,避免系统发生问题。
10、培训要求:
11、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包括用户使用手册、维护手册、技术白皮书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项目技术资料。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主要提交如下内容:
11、安全评测
软件检测 等保三级检测 本次所建软件平台需开展等保三级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