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委省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指导地方“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在2019 年底完成全国各省(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也做了相应部署。为落实国家和省部署,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区域空间生态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编制范围:韶关市行政区域内。
编制时限:基准年为2017 年,近期目标2025 年,远期展望2035年。三、总体要求
中标方应对韶关市现状进行充分调研,收集详实资料,开展韶关市 “三线一单”编制。应遵循区域自然生态和环境基础要求,完成项目要求的各项任务。
1、调查研究和客观评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现状、形势、问题,建 立环境基础空间数据库,厘清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形势。
2、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广东省最新要求,划定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精细化、系统化的空间落地环境管控要求。
3、基于环境管控单元内各要素的管控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 风险管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对环境管控单元提出资源环境利用与环境治理和环境准入 要求。
1、生态环境空间底图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在合适的坐标系统和 比例尺的工
作底图上,整合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行政区划、土地利用、建设开发、 经济社会等多元数据,以及生态基础(各类保护区、河流水系等)、污染源、监 测点(或断面)、环境质量等数据,落实到统一坐标系的工作底图。
2、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开展韶关环境经济形势综合分析,结合生态环 境基础、资源能源禀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排放特征等因素,重点针对区 域发展形势、重点建设方向、产业发展战略与布局等要素,综合评估新形势下区 域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与挑战,分析识别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明确 “三线一单”编制重点。
3、生态保护红线落地、生态空间识别与管控。按照优化国土空间功能格局、保障生态系 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明确主导生态功能,制定生态保护措施;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础上,整合拓展、识别需要加强生态保护的各类区域,划定生态空间。
4、环境质量底线确定与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环境质量底线确定。评估 大气环境三维流场特征、水环境污染传输规律、环境功能的空间差异性要求等内容,识别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客观规律,构建大气、水、土壤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遵循环境质量“只能优化,不能恶化”的原则,衔接区域相关规划环境质量目标、 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科学评估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分区域、分阶段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其中,水环境质量底线的工作重点是在国家划定的水环境控制单元基础上,结合区域地形地貌、地表水系、各类监测断面,细化构建水环境控制单元;以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为目标约束,明确分阶段、分控制单元的水环境质量管理目标,以水质目标为约束,采取适当的模型方法及调查数据,构建污染排放-水质响应关系,测算分控制单元水环境容量, 确定重点控制单元的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工作重点为通过大气模式模拟,识别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以及布局敏感区、弱扩散区、高排放区、受体重要区等重点管控区;以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为目标约束,明确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底 线要求,确定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土壤环境风险底线的工作重点是基于已开 展的污染源普查、土壤详查、风险源排查、重金属综合防治等相关工作成果,划 定各类土壤环境风险区域,识别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
5、资源利用状况评价与资源利用上线确定。从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改善、自然资源资产“保 值增值”等角度,衔接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与建设和用地控制制度、岸线开发利用等既有管理要求,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评估,明确水、土地、
岸线等重点资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消耗上线要求。
6、综合管控单元划定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结合生态、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及自然资源的分区成果,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 针对环境污染重、风险高、开发强度大的区域应进一步细化。在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的基础上,统筹分区管控要求, 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于环境管控单元, 统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分区管控要求,明确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完成时间:本项目要求于 2019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最终成果。
2、成果要求:
3、验收要求: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相应生态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和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付款方式双方合同补充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