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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开发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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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3527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开发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背景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由社保部门征收模式统一划转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接收社保经办部门的登记、核定、申报应征数据后,进行征收等相关后续管理。基于以上要求,需要优先实现税务与社保经办部门间城乡居民保险的登记、核定、应征信息等数据交接,确保城乡居民保险费征收管理职责划转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基于以上要求,需要进一步提升税务和社保经办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共享水平,建设城乡居民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确保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管理职责划转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建设目标

按照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由社保经办部门征收模式统一划转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工作要求,遵循《广东省城乡居民保险信息共享平台技术规范》、《韶关市完善城乡居民保险费缴款渠道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发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人社所前台端),对接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以平稳有序、便民利民、基本不改变参保人现有缴费渠道和提升服务为原则,充分利用人社部门现有缴费渠道,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核定、签约缴款“一站式”服务,减少因征收主体变化对城乡居民缴款体验的影响,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平稳有序。

(三)建设内容

结合韶关现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具体情况,按照《广东省城乡居民保险信息共享平台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按照《韶关市完善城乡居民保险费缴款渠道工作方案》,采用 J2EE 技术体系开发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通过接口接收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参保核定信息,开发参保缴费数据接口系统与税局信息共享平台的实现无缝对接,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核定、签约缴款、打印缴费回执等“一站式”服务。

(三)建设原则

  1.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本项目整体思路是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在遵循国家、省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充实和完善技术指南,严格按

 

照省、市统一标准组织建设和运行。

  1. 技术先进,开放兼容。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要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各项业务需要,又预留未来应用拓展空间。
  2. 资源共享,核心共用。本项目应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整体要求 

1、系统整体采用 J2EE 体系结构,B/S/S 多层应用体系结构模式来构筑应用系统, 将用户界面、业务逻辑与数据逻辑分离,提高软件的可重用性、安全性和可移植性。

2、系统采用面向服务的 SOA 技术,能够复用核心业务系统的业务组件,同时能够为周边业务系统提供标准服务接口。

3、系统升级必须遵循采购人要求的数据库结构标准。

4、支持目前主流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产品。

5、涉及对接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要求响应供应商提出无缝整合的解决方案,保障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确保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和代扣签约、ETS 缴费服务无缝对接运行,实现参保缴费一站式服务。

6、涉及税局数据共享平台、ETS 系统的接口调用的数据和日志,必须全部落地管理,以备业务追踪检查。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开发 

1、工作桌面 

设置工作桌面模块,根据业务权限提供常用的业务模块的快捷处理方式。例如:登记查询、网签处理、缴款处理等。提供待办事宜、已办事宜模块,对需要经过工作流引擎工作任务进行统一管理。

2、基础信息管理 

  • 个人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查询

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按照所属区县、所属镇街、所属村委、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参保单位、户籍编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查询结果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账户信息、个人缴费档案等。

  •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单位信息查询 

提供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查询。按照单位名称、单位社保编号、户籍编号等条件查询单位基本信息。

  • 个人账户签约缴费
  • 个人账户代扣签约

自动接收社保经办部门推送的参保登记信息和应征信息,按照省税局 ETS 代扣网签的业务要求采集个人代扣账户信息,发送省税局进行网签操作。

  • 扣缴费款

根据参保登记信息、代扣网签信息、账目信息进行缴费处理。

  1. 提供查询税局应征操作,通过税局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应征信息。
  2. 并提供税局应征信息和社保端通知单信息的信息比对功能。
  3. 代扣网签签约成功的,提供发送扣款,调用 ETS 扣款进行实时扣款。并进行记账操作。
  4. 对于没有签约的参保人,提示参保人进行签约操作,或采用税局其它缴费渠道缴费;
  5. 系统提供追踪扣款功能,查询省税局扣款信息。
  • 发送日志

为了方便业务前台业务办理,要求显示签约缴费处理过程的调用省税局信息共享平台的接口的日志,以便在业务经办出现异常时进行原因分析。

  • 单位账户签约缴费
  • 单位账户代扣签约

根据参保登记信息,按照税局 ETS 代扣网签的业务要求采集代扣账户信息,发送税局进行网签操作。

  • 扣缴费款

根据参保登记信息、代扣网签信息、账目信息进行缴费处理。

  1. 提供查询税局应征操作,通过税局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应征信息。
  2. 并提供税局应征信息和社保端通知单信息的信息比对功能。
  3. 代扣网签签约成功的,提供发送扣款,调用 ETS扣款进行实时扣款。
  4. 对于没有签约的单位,提示进行签约操作,或采用税局其它缴费渠道缴费;
  5. 系统提供追踪扣款功能,查询省税局扣款信息。

 

 

  1. 缴费处理业务操作要求响应供应商详细分析单位账户签约的业务模式,提供具体实现方案。
  • 发送日志

为了方便业务前台业务办理,要求显示业务经办过程的调用税局信息共享平台的接口的日志,以便在业务经办出现异常时进行原因分析。

  • 年度批量代扣

包括:接收批扣数据生成、批量发送税局 ETS、批扣结果信息查询和回写社保端、批扣失败短信通知、批扣失败明单名单导出。

  • 业务查询
  • 签约查询

提供按三方协议书号、开户银行、开户户名、开户人身份证号码、户籍编号、开始日期、截止日期等条件进行签约信息查询。

  • 缴费查询

提供按公民身份号码、通知单编号、户籍编号、单位社保编号、建账年月、业务流水号等条件查询通知单的信息。

  • 日常业务
  • 打印缴款回执

按照前台业务的要求提供打印缴款回执功能,包含参保缴费明细信息。

  • 城居医保缴费退款

按照税局和社保经办部门的居民医保缴费退款业务流程,实现居民医保缴费退款。

  • 业务统计报表

包含:城乡医保签约统计、缴费统计、退款统计。

  • 日志查询接口日志查询

提供个人基础信息上传、个人参保信息上传、虚拟户基础信息上传、应征信息上传、追踪缴款数据、ETS 应缴查询、ETS 扣款信息、作废已发应征、缴款通知单打印等接口的调用日志信息查询。

  • 定时任务

根据目前业务需要,开发定时任务模块。

税务征收扣款查询信息,记录查询日志并根据业务规则通知社保端进行到账处理。

 

  • 配置管理

包括:行政区划配置、社保经办机构配置、医疗参保单位配置、用户单位配置。满足对接社保端数据协同的要求。

  • 权限管理

提供机构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满足人社所前台的作为税局业务经办渠道的管理。

  • 工作流管理
    1. 提供流程模型管理
    2. 提供工作流可视化设计器

包括设置流程属性、流程发起人流程变量、设置流转条件、设置表单地址、设置参与者、保存流程设计图

  1. 提供流程管理,包括挂起、激活流程等。
  • 短信服务接口

系统可接入韶关市税务局短信服务平台,为缴费人提供缴费短信服务。

  1. 手机号码采集:包括采集缴费人手机号码,并验证其有效性。采集手机号码信息后, 共享给韶关市税务局短信服务平台。
  2. 手机号码变更:包括变更、停用缴费人手机号码。并将变更信息共享给韶关市税务局短信服务平台。
  3. 通讯录查询:可按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户籍编号、单位社保编号、单位名称、手机号码等条件查询的缴费人联系方式(包括开通、停用情况)。

(三)城乡居民医保征缴辅助管理数据交换系统开发 

1、技术要求 

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统一封装省税局数据共享平台和ETS 平台的接口提供数据交换和接口服务。

省税局数据共享平台、ETS 平台与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分为实时交换和批量交换两种形式,支持本节所述的交换方式。报文采用 JSON 格式,字符集固定采用 UTF-8。

  • 实时数据交换

按照《广东省城乡居民保险信息共享平台技术规范》,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接口采用 Rest 方式进行数据交换。接口系统必须遵循 HTTPS 协议,以

 

数据传输为目的的。以税务局为数据接收方为例,社保经办信息系统调用接口发送数据, 税务局监听队列并结构化入库。

 
   
 
   
 
   

 

 

 

 

 

 

 

 

以数据传输为目的数据交换流程详述:

  • 数据生产方调用指定接口发送业务数据报文;
  • 数据接收方监听消息队列接收报文并入库;
  • 数据接收方投递处理结果报文,数据生产方接收处理结果。
  • 批量数据交换

采用 Rest 方式进行数据交换,遵循 HTTPS 协议,数据生产方将业务数据按报文规范定时生成数据文件调用投递接口提交数据,数据接收方异步获取。每个业务数据文件最多含有 5000 条记录数据。

数据交换流程详述:

  • 数据生产方定时按照报文规范生成报文,并将报文调用指定接口提交数据;
  • 数据接收方异步监听消息队列,获取指定队列下的文件并解析入库;
  • 数据接收方异步推送处理结果,并按照报文规范生成回执报文; 数据接收方将报文发送至回执队列;
  • 数据生产方定期调用返回接口获取处理结果。
  • 接口处理系统的安全要求

在税务部门与社保经办部门联网数据交换过程中,基于 SSL 证书进行双向认证。服

 

务器通讯所需数字证书由税局与社保经办部门协商并自行颁发。2、社保经办系统和税务数据交换范围 

城乡居民保险数据范围主要包括社保经办部门的城乡居民个人信息、城乡居民虚拟户单位信息、城乡居民应征缴费信息以及税务部门清缴税款入库后返回给社保经办部门记账的缴款明细信息。

税务和社保经办部门需要交换的城乡居民保险数据具体信息如下:

  • 社保经办部门提供数据(社保经办到税务)

 

序号 

交换内容 

交换频率 

数据包类型 

 

1

 

 

登记信息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

单笔业务实时

批量业务按天定时 

 

CBXX001

 

2

 

城乡居民虚拟户(单位)信息

单笔业务实时

批量业务按天定时 

 

CBXX002

 

3

 

应征信息

 

城乡居民应征信息

单笔业务实时

批量业务按天定时 

 

YZXX001

 

  • 税务部门提供数据(税务到社保经办)

 

序号 

交换内容 

交换频率 

数据包类型 

 

1

 

缴费信息

 

城乡居民缴费明细反馈信息

单笔业务实时

 

批量业务按天定时 

 

JFXX001

 

3、前置数据库开发 

用于存放社保业务系统中需要上传数据给税务的各种城乡业务的经办情况。主要功能包括:

1、 社保税务字典参数对应;

2、 城乡居民个人基础信息;

3、 城乡居民个人参保信息;

4、 城乡居民虚拟户(单位)基础信息;

5、 城乡居民应征信息。

4、信息共享库数据接口开发 

  • 社保投递信息接口包括:

两居个人基础信息交换接口

 

两居个人参保信息交换接口两居虚拟单位信息交换接口两居应征交换接口

两居应征批量交换接口批量作废应征明细接口

  • 社保查询税务反馈/投递信息接口

包括:

查询两居应征信息接收结果接口

查询两居批量作废应征信息接收结果接口查询两居缴款明细信息接口

查询两居入库明细信息接口5、网签协议接口开发 

按照《网签协议流程及接口规范说明》开发网签接口:

1、 查询虚拟户/个人基础信息接口

2、 三方协议网签接口

6、征收缴款接口开发 

按照《广东省城乡居民保险费征收缴款方式及接口规范说明》开发缴款接口:

1、 查询虚拟户应缴信息接口

2、 查询个人应缴信息接口

3、 ETS 扣款接口

4、 开具缴款通知书接口

7、代码初始化和对照处理 

1、根据城乡居民社保费数据交互代码集(税务部门代码)对如下代码进行初始化和对对照处理。

社保业务系统代码社保经办机构代码证件类型

性别

国籍地区户口性质

 

所属行政区划乡镇街道代码

社区或村编号代码人员参保状态

社保统筹级次

参保人员特殊类别险种类型代码

银行行别缴款方式

2、税务社保对照代码行政区划对照表

乡镇街道对照表 社区村编码对照表

社保经办机构对照表

(四)对接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1、参保登记和应征信息共享 

自动接收社保经办部门推送的参保登记信息和应征信息。2、代扣签约信息共享 

  • 判断是否有接收到扣款账户信息,若接收到扣款账户,则执行第二步判断校验; 若无,则跳过签约步骤;
  • 判断扣款账户是否已签约,未签约则执行签约操作,已签约则跳过签约步骤。
    • 签约账户撤回

对签约数据发起撤回操作,同时作废征收数据,撤回信息回传社保经办系统后,社保经办系统再更改签约账户信息后,再重新发送税局系统。

  • 签约成功

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将签约信息发送税局系统,税局系统签约成功之后,将签约协议书号等信息传回给社保系统。签约成功之后,前台打印签约协议书给参保人签字确认。

  • 签约失败

签约失败结果信息回传给社保经办系统,社保经办系统更新发送税局系统状态标

 

志,社保经办系统再核实更改签约账户信息。签约失败之后,跟随签约信息发送税局系统的征缴账目信息也同时作废。

  • 签约协议书打印

签约并系统扣款成功之后,打印签约协议书给参保人。3、缴费处理信息共享 

判断征缴数据是否已扣款成功,扣款超时不允许重新发起扣款,需追踪扣款情况, 只允许扣款失败征缴数据重新发起扣款操作;未曾发起扣款的征缴数据,允许直接发起扣款操作。

  • 征缴数据驳回

征收数据驳回,驳回信息回传社保经办系统之后,社保端才允许更改缴费账目信息。

  • 发送应征

将社保经办系统发起的征收数据,组装后发送省税务系统。

  • 缴款通知书打印

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辅助管理系统将应征信息发送省税局后,缴款通知书打印功能。以便参保人通过银行等渠道缴款。

  • 扣款成功

扣款成功之后,将扣款成功结果信息回传社保经办系统,社保经办系统根据扣款结果信息更新缴费账目到账状态。前台打印成功参保回执。

  • 扣款失败

扣款失败结果信息回传社保经办系统。前台确认是否回传结果信息,扣款失败结果回传之后,社保经办系统才能重新更改签约账户或征缴账目信息数据。

  • 成功参保回执打印

扣款成功之后,打印成功参保回执。

  • 定时追踪扣款

对非 ETS 缴费数据、ETS 缴费超时数据等未确认是否缴费成功的应征数据信息, 定时发起追踪扣款,查询税局接口的扣款情况。扣款成功信息,在追踪扣款之后实时回写社保系统。

4、退款处理数据共享 

对于错征、重复征收或其它原因的退款数据,税务系统办理退款之后,实时将退款信息回传社保系统,社保系统再根据退款信息处理已缴费账目数据。

 

(五)城乡居民医保 2020 年度批量打印家庭参保信息 

  • 按村委缴费的家庭参保确认表的打印。

从 2019 年 9 月 1 日起将启动 2020 年度的参保缴费工作,为能给参保家庭、村委入

户提供便捷的服务,提高乡镇人社服务所对新年度参保数据的录入效率,本项拟按 2020 年度家庭参保确认表中的格式生成数据,批量打印家庭参保确认表,并进行箱包装。响应供应商须自行准备高速打印机、A4 纸张。响应供应商须自行对用户提供的 Access 格式或数据库格式的数据文件进行数据抓取,形成套打格式,打印的确认表右上角条码必须按用户要求设计,投标时务必提交实现方案。打印的业务表格式由采购人提供。确认表按家庭打印后,同时需按村委打印花名册,并按村委、村小组、家庭的顺序进行包装。打印家庭数约为 32 万张。

  • 响应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 100万条的三网通短信服务费,采购人用于向参保人发送缴费短信和欠费提醒信息等,由采购人与第三方短信平台服务商签订合同,短信服务费由响应供应商支付。

(六)系统联调要求 

由于系统涉及到社保端系统和税局共享信息库接口、ETS 缴款接口等,联调测试工作量大,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响应供应商要制定好系统联调计划,对联调结果进行认真详细分析,快速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七)信息系统的完善和维护 

由于本次系统改造涉及到大量的业务调整,存在较多难于预计的因素,要对征收职责从社保划转到税局的新的需求提供完善的开发和维护服务。

(八)性能要求 

并发请求处理性能:系统可以支持 100 个并发的前台经办(非统计类)业务请求。系统处理时间指标:针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业务特点及性能要求,定义系统处理时间指标,在 100 个并发用户情况下:

1、单笔业务办理:90%的响应时间<=5 秒;

2、批量业务办理:90%的响应时间<=200 秒;

3、业务查询:90%的响应时间<=5 秒。

注:以上所描述的响应时间是指前台提交本次交易给系统后到系统反馈结果的时间,不包括前台业务操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或业务操作的时间。

(九)安全要求 

 

软件的功能安全要求:

1、应用软件必须对每一位使用应用软件的操作人员,都要验证其身份和权限。

2、应用软件必须做到对单条记录的修改和删除操作可以撤销,防止由于误操作而造成不可恢复错误。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工期要求 

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的开发、联调、安装、实施、培训、验收等工作,响应供应商须做好根据韶关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的具体要求分阶段上线计划。

(二)对响应供应商的要求 

1、采购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响应供应商必须接受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

(三)项目组织管理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等,并阐述项目建设中业主方的职责。

2、 响应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指派同时具备大型信息系统开发管理经验和税务、医保业务知识的高素质人才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人社部(或原人事部) 及工信部(或原信产部)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的资质,并合理的组织和配备各种人员,从而形成一个高效的软件开发实施团队和管理组织机构,以确保软件开发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并有序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项目进度管理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要根据项目工期要求,提出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列出详细的工程进度安排表,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分别按周、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

(五)项目质量管理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软件开发技术规范、软件文档管理和软件验收标准的要求。具体参考标准:

  • GB8567-2006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档编制指南;

 

 

  • GB9385-2008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 GB9386-200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 GB/T12504-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2、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保证、控制内容与活动。

3、响应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六)项目风险管理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识别分析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七)项目测试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详细测试方案,包括采用测试目的、测试方法与技术以及测试流程等,并能对测试问题进行有效处理。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应先拟出一个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 与用户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

(八)项目培训要求 

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应在系统运行前完成。

1、培训目的: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使采购人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便采购人所使用的软件产品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2、培训对象及资料:系统管理员和系统使用人员,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培训教材。3、培训要求:中标人除了对业务经办人员的专项培训以外,应对采购人的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培训。包括:系统管理、开发工具、系统软件、数据交换技术等。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教育经验的教师和

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中标人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用户,最后以用户认可为准。

 

中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培训费用价格中,计入总价。所有的培训资料需是中文书写。

(九)项目验收与售后服务要求 

按照用户需求为检验、验收标准,对所建设的项目进行验收。

本项目软件开发部分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之日起一年为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后提供两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质保期内和运行维护服务期内:提供 7×24 小时热线服务和至少 1 名参与本项目工程师的驻场支持服务,现场的工程师要能及时响应用户需求,驻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

项目的主要开发人员,并且从事系统开发或数据运维工作年限不得小于 2 年。(提供承

诺书、热线电话、人员名单、人员社保、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质保期外和运行维护服务期外:可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采购人购买技术服务的价格,应不高于项目投标价格,向采购人通报软件升级情况,提供软件升级及服务。

(十)保密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中标后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遵守保密协议的条款,不得泄露有关的数据、资料或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

2、保密协议具体内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密要求协商签订。

3、项目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政府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用户资料或数据。

4、中标供应商和项目服务人员在上岗前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书,保证不向外涉露本系统的所有资料及用作其他用途。中标供应商负责约束其所属员工。如维护服务人员发生泄密事件,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一)人员管理要求 

1、驻场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纪律。参与采购人考勤签到,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

2、驻场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相关管理,不得利用职权做相关违反乱纪事宜。

(十二)其他要求 

1、如中标供应商维护失误造成系统崩溃的,系统发生故障后,自报障时起算,1 小时内响应,若远程维护无法解决,4 小时内到达现场,8 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若出现重大故障,要求中标供应商在 1  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1 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

 

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中标供应商若违反本项目要求,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金额按每延迟一周支付该项服务金额的 0.5%。如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金额 5%,采购人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退还采购人为履行合同已提供的超过采购人本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款项的合理费用及合同总额 10%的赔偿金。

惩罚性措施

中标供应商维护失误造成系统崩溃无法在 8 小时内恢复,且无有效临时应急措施,

采购人无法正常办理业务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部分金额作为赔偿金,每延迟 1 小时扣除合同的 1%。赔偿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 100%。

  1. 报价要求:所有投标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响应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实施本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 保险费,系统开发,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售后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2. 付款方式:辅助管理系统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95%给成交供应商, 剩余合同金额的 5%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 其它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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