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 用户需求) )
一、 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对子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本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示例图或品牌仅
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如出现了则默认添加“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可以在其
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
的标准。若其标准在需求书中没有规定,投标人应说明所用的标准。如果实际使用
的标准有不同,必须对用于替代的标准、规范与本招标文件选用标准、规范之间的
明显差异点作出说明,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中文版。
3.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二、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 号)《国土资源部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6〕191 号)等文件要求,广州市需在 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发证任务。
广州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背山面海,南部、西部是基本为平原地区,北部是森
林集中的丘陵山区,各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进而呈现出既有偏远的农村地区、也有近郊
的城乡结合地区以及城区的“城中村”等多元化的农村,因此各区历史上对宅基地和集
体建设用地用地面积和管理上不太一致,为落实国家、省级的要求,指导推进全市房地
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需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远、
中、近郊),开展空间数据整理并建立基础空间数据库、权籍调查、权籍成果审核以及
登记发证工作,总结试验区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经验,进而编制《广州市房地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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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机制保障业务工作经费 —— 广州市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Z32110041
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技术指引》等,为我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
地一体”发证登记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政策支撑。
(二)、工作范围
为加快推进全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白云
区范围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作为试验区,具体范
围如下图所示:
子包号 名称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一
数据整理和数据库
标准编制
1、白云区约30万宗农村宅基地和
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整理和建库;
2、数据库标准编制(适用全市)。
330.00
二
外业权籍调查、协
助办证服务和技术
指引编制
1、试验区域(江高镇、人和镇、
均禾街、白云湖街及石门街)9700
宗外业权籍调查及协助办证服
务;
2、调查范例编制(适用全市);
3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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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机制保障业务工作经费 —— 广州市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Z32110041
3、调查技术指引编制(适用全
市);
4、制作全市宣传材料。
三 权籍成果技术审查
4、试验区域(江高镇、人和镇、
均禾街、白云湖街及石门街)9700
宗权籍成果审查;
5、审核范例编制(适用全市);
6、审核技术指引编制(适用全
市)。
72.75
总计(万元) 750.00
(三)、工作内容
子包一:数据整理和数据库标准编制
工作内容包括:内业数据整理及数据库标准编制,具体如下:
1 1 、内业数据整理
以已有的“农村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宅基地使用证档案数据、“四标四实”
数据、现状等数据,对白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约 30 万宗建立基础空间数据
库。将宅基地档案数据逐一与农调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落宗分析,档案挂接、分类分层
建立覆盖全区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管理数据库,形成工作底图和基础数据库,
为选取试验区外业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时对内业数据整理工作进行总结,
明确各种数据、图层冲突处理规则,以白云区为案例分析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
村三种区域已落宗的情况,研究三种区域落宗的方法,进而编制形成《广州市农村宅基
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数据业内整理技术指引》,指导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确权登记数据业内整理工作。
2 2 、数据库标准编制
在对白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数据整理和建库工作进行经验总结的
基础上,编制形成《广州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数据库标
准》,指导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前内业数据整理建库、权籍调查数
据应用和确权登记后的数据应用汇交等工作。
子包二:外业权籍调查、协助办证服务和技术指引编制
工作内容包括:外业权籍调查、协助办证服务和技术指引编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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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外业权籍调查、协助办证服务
为确保 2020 年底前完成全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并为编制《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技术指引》提供
可行性依据,在白云区(江高镇、人和镇、均禾街、白云湖街及石门街)范围内选取具
有代表性的区域(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种区域)作为试验区,对我市农村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发证登记工作中遇到各种情形进行登记发证,开展
相关权籍调查工作,充分利用已有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
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相关要求,补充开展 9700 宗房地一体的权籍测绘和
权籍调查,形成满足登记发证要求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同时,贯彻落实“不跑少跑,
一次办好”服务理念,主动服务,协助群众收集提交办证材料(申请表、一户一宅证明
等)。
(1)权属调查
以农村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大比例尺(1:500~1:2000)的地形图、高分
影像图或已有地籍图,对全区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
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开展房屋权属调查和土地权属调
查。在此基础上,结合已有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和户籍等资料,通过室内权属信息采集
和调查,制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和调查工作底图,对无法通过内业判读的权属、界
址点与界址线等信息,作业队伍应开展外业调查,并对权属调查成果进行公示,对存在
异议的成果进行现场复核修改、再公示。具体内容包括:
①房屋权属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权利人、权属来源、房屋性质、房屋坐落、层数、
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筑年份、房屋用途、房屋面积等内容。
②土地权属调查:调查核实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调查核实权利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
明、代理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等;调查核实土地权属资料,确定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
用权类型、土地使用期限、房屋性质等,以及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
情况;补充调查核实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
(2)不动产测绘
充分利用已有农村地籍调查成果,补充不动产测绘;对于新增须修补测的房地,按
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修补测,并制作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作业队伍应会同权利人开展
边长丈量,并对房地测绘成果进行公示,对存在异议的成果进行现场复核修改、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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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办证服务
协助村民提交和填写办证事宜,包括准备办证资料、填写办证申请表等。
2 2 、技术指引编制
总结试验区权籍调查和协助办证工作经验,制作本次“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全市宣
传资料,编制《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技术指引》,为我
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发证登记工作提供技术和宣传保障。
子包三:权籍成果技术审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以及试验区确
权登记政策要求,对子包二试验区 9700 宗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或权利人自行委托开
展的高精度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利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和质量检查,
形成《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审查技术要点》,用来指导全市开展房地
一体权籍成果技术审查工作。
权籍成果技术审查的内容有七个方面:一是按片区外业抽检子包二不动产权籍调查
成果;二是调查程序是否规范,即权属调查、测量、成果审查、整理归档等是否按照本
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实施;三是调查成果是否完整,即测绘资料、权属资料、图件和表
格资料等是否齐全;四是调查成果是否有效,包含调查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从事调
查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调查成果是否经过自检等;五是调查成果格式是否符
合规定要求;六是调查成果是否正确保持宗地及其房屋等定着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七是
宗地图和分户房产图中的空间要素与相邻的界址、地物、地貌是否存在空间位置矛盾。
(四)、工作依据和技术标准
1 1 、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5)《土地调查条例》;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 2 、 政策要求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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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4]1 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 号);
(4)《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
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
号);
(5)《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 号);
(6)《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办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
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 号)
(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
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1 号)。
3 3 、 技术标准
(1)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GB/T 7930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3)GB/T 7931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4)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5)GB/T 15967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6)GB/T 17986.1 房产测量规范;
(7)GB/T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8)GB/T 18316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9)GB/T 20257.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 000 1:2 000 地
形图图式;
(10)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1)TD/T 1016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12)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3)CH/T 1020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4)CH/T 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 方法)技术规范;
(15)CJJ/T 8 城市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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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JJ/T 73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17)NY/T 253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18)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
(19)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20)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17 年 7 月)。
(21)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 号)。
(22)广东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技术指南(试行)
(粤自然资函[2019]2260 号)。
(五)、工作要求
1 1 、技术要求
(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类型采用统一 3°带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与农村地籍调查成果一致。
(2)比例尺
宗地图、房屋平面图比例尺视具体情况而定。
(3)图形分幅、编号
1:500、1:1000 和 1:2000 的地籍图采用矩形分幅(40cm×50cm)或正方形分幅
(50cm×50cm)。图幅编号按照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X 坐标在前,Y 坐标在后,
中间用短横线连接。
2 2 、成果要求
子包一:
(1)数据库成果
白云区宅基地管理数据库(包含各类收集整理的数据);
(2)图件成果
白云区镇、街级宅基地落宗情况分布图;
(3)文档成果
以白云区为案例的我市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种区域宅基地落宗分析报
告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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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
《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数据业内整理技术指引》;
子包二:
(1)文字资料
a、技术设计书
b、工作报告
c、技术总结
d、质量检查报告
e、外业权籍调查工作方案
f、农村房屋调查测量报告
g、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权属资料、权属人身份资料以及成果公示现场照片等
h、调查范例汇编
(2)图件成果
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等。
(3)电子数据
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
(4)全市宣传材料
宣传手册及海报等。
(5)其它成果
采购人提出具体需求,在本项目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成果,中标人不得拒绝提供。
子包 三:
(1) 技术设计书
(2) 工作报告
(3) 技术总结
(4) 质量检查报告
(5) 逐宗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审核意见
(6) 审核范例汇编。
3 3 、工期要求
子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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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作业单位提交试验区数据整理、《广州市农村宅基地
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数据业内整理技术指引》和《广州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
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
子包二: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作业单位完成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种类
型区域各100宗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全市宣传材料的制作,通过总结试点区域权籍
调查和协助发证工作经验,编制调查范例,完成《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
权登记权籍调查技术指引》(试行版)。
(2)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作业单位完成试验区所有权籍调查工作。
子包三: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作业单位完成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种类
型区域各100宗房地一体权籍成果技术审查工作,并编制审核范例,完成《广州市农村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审查技术要点》。
(2)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作业单位完成试验区所有权籍成果技术审查工作。
4 4 、人员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项目部,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应安排不少于招
标要求的项目生产实施人员,确保按项目工期完成工作任务;
(2)中标单位及人员应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
(3)中标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中标的投标文件和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完成项目商
务注册、房屋租赁等,并成立项目部,配备足够的项目人员并常驻广州办公,提供本地
化服务。
(4)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
力因素外,如发现擅离职守的人员达到3人/次;或者缺席采购人通知其参加的会议达到
3 次,采购人将辞退中标供应商另行委派,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5)中标供应商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人员不称职的,中标供应商应当
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10天内更换。
5 5 、仪器设备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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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按照项目全面质量检查检验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仪器、计算机、
车辆等,并投入到调查区范围内使用,采购人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
(2)应按实际需要在投标书明确仪器设备,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列入投标书,未
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将仪器设备调出测区。
(3)在测区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并合格,不得使用未经年检
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用于作业,否则将扣除合同工程款5%。
6 6 、成果的归属
(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
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采购人引用中标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
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它权利。
(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和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
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
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7 7 、数据安全及保密
(1)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测量控制资料、地形图资料、作业过程资
料和采购人在项目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及资料。
(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
使用,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中标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
密,并在项目结束后销毁所有相关数据,不得保留备份。
(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
登载。
(5)中标供应商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
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6)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8 8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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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项目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中标供应商须配合本项目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2)中标供应商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中标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省及采购人的要求,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事项,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4)中标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5)中标供应商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
加工作人员。
(6)中标供应商应自觉接受业主单位的指导,配合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
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项目执行计划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
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
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有权依据合同和本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
商进行整改,如中标供应商无法按合同要求进行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3.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执行金额 3‰的罚款。超过半个月,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返还已拨付项目经费。
(七)、项目管理及服务
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制订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案,
详细列明承诺投入的各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项目实施阶段将对承诺投入的
人员和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承诺的要求,将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供应商必须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详细描述,此
外,还包括保障服务和配合采购人接受验收服务等。
(八 ) 、质量保证
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调查成果达到相
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对质量保证的措施进行详细描述。
( ( 九) ) 、 项目商务要求
1 1 、服务期:1 年(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2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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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金额和时间
节点以财政资金实际下达为准,项目阶段工作完成并提交对应阶段相关成果后,凭以下
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按下述步骤付款:
子包一:
(1)合同签定 1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项目第
一笔款项人民币 165 万元;
(2)作业单位完成数据整理和指引编制工作,经采购人主持开展成果验收,通过验
收后,由采购人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项目第二笔
款项人民币 55 万元;
(3)按照国家、省的标准和要求,采购人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主持开展对数据
整理和指引编制成果质检验收,通过验收并归档上网后,由采购人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
前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合同尾款。
子包二:
(1)合同签定 1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项目第
一笔款项人民币 174 万元;
(2)作业单位完成试验区所有权籍调查工作,经采购人主持开展成果验收,通过验
收后,由采购人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项目第二笔
款项人民币 58 万元;
(3)按照国家、省的标准和要求,采购人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主持开展对试验
区所有权籍调查成果质检验收,通过验收并归档上网后,由采购人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
前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合同尾款。
子包三:
(1)合同签定 1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项目第
一笔款项人民币 3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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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单位完成试验区所有权籍调查审核工作,经采购人主持开展成果验收,通
过验收后,由采购人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项目第
二笔款项人民币 12 万元;
(3)按照国家、省的标准和要求,采购人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主持开展对试验
区所有权籍调查审核成果质检验收,通过验收并归档上网后,由采购人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向中标人拨付合同尾款。
4 4 、合同的签订:
待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与采购人按
以下依据签定本招标项目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家或采购人相关标准合同;
(3)其它相关内容以合同附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