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有关说明: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 项目一览表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
1项
|
人民币10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本项目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2、本项目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627号及白云区华英路8号两个院区的污水处理站。
3、★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费采用部分包干的服务方式,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费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运营服务企业的利润等一切费用,服务期内均按上述内容支付费用,不再额外支付及调整,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营运管理费、税金、劳保、办公、社保及其它的所有费用。
- 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设备日常清洁、保养费;
- 合同内每年一次清理沉淀池、调节池、集水池的费用;
- 《广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维护费用;
- 污水站所需的所有药剂费(包括但不限于PAC、PAM、31%盐酸、99%亚氯酸钠、氯酸钠、次氯酸钠、测试试剂试纸、COD氨氮一体在线检测仪所需的试剂);
- 水质检测费、环保监测费、化验费(包含但不限于每季度一次环保部门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 单项单价人民币2000元(含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项目费用;
- 不可预见费(包含因污水站设备损坏期间需临时排放污水或特殊情况如下雨、消防等问题而产生的污水处理成本);
- 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 技术要求
- ★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新的排放标准则依照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 ★保证排放的污水符合环保、卫生、疾控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
- ★保证每月一次采购人对污水站排放的污水抽检结果符合菌落总数≤100cfu/ml,霍乱弧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结核菌均不得检出,粪大肠杆菌群≤100MPN/L。
- 在合同期间,如出现中标人运营的污水站不属于采购人管理范围内时,中标人需退出该污水站的运营管理且相应减少该污水站的运营费用。
- 参考工艺流程图(以现场实测为准)
- 嘉禾院区:
2)东风院区:
格栅井 初淀池 调节池 生物接触氧化池 二淀池
达标排放 臭氧接触塔 过滤罐 集水池
用户
|
东风院区
|
嘉禾院区
|
污水处理站的污水设计日处理量
|
约420吨/日
|
一期约650吨/日
二期约840吨/日
|
每小时处理量
|
约17.5吨/小时
|
一期约27吨/小时
二期约35吨/小时
|
人员要求
|
技术维修工不少于1人
|
技术维修工不少于1人
|
运营操作工至少3名
(每班8小时,实行24小时值班)
|
运营操作工至少3名
(每班8小时,实行24小时值班)
|
备注:
- 各污水处理站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污水处理站系统设备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和排放污水达标;
- 人员需持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人社局颁发的污废水处理工考试合格证书。
- 为保障运营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意外保险,应按社会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保险。
- 从事本项目运营管理人员日常作业时,应配置安全作业的工具和使用劳动保护产品。
- 中标人接管污水处理站后,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现行颁布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 中标人应配备充足的运营管理人员,制定岗位生产和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污水处理站不间断运转,保证污水达到有关排放标准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维护,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清淤、清渣等。中标人每季提供一份由环保部门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给中标人。
- 中标人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台簿,将每日进行的一切工作活动记录在册,包括开泵、关泵、清渣、投加药剂、定期清理格栅、清洗在线监测仪探头、维修、交接班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 运营管理协议期限到后,中标人应将所有资料无条件移交给采购人,且保证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 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办理排污相关手续及相关资料。
- 具体实施细则要求
序号
|
项目
|
服务标准
|
1
|
运营服务
|
运营、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及质量控制和保证计划
|
投标人必须制定完善的运营管理网络机构图表
|
明确的承包责任条文,含对当地环保管理机构的承诺以及对发包方的管理、运营承诺
|
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
|
建立健全的运营参数及设备完好率,记录考核交接班制度
|
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
2
|
设备仪表运营维修、保养制度
|
建有设备保养清单,明确设备保养内容及制度
|
设备完好率记录和检修计划申报表
|
设备保养记录,含材料消耗记录
|
仪表保养检验记录
|
电气设备的运营及安全可靠性记录
|
制定完善的设备仪表运营完好性考核和奖惩制度
|
3
|
现场管理
|
加强日常检查巡视,防止跑、冒、滴、漏
|
对管路、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
确保门、窗、地面、玻璃等设施无破损、残缺,能正常使用
|
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排水系统通畅
|
对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
|
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灯具、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
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修合格率100,保证设备完好率95%以上。
|
4
|
资料管理
|
必须保证交给院方的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
5
|
服务受理
|
保证有效投诉处理并整改率100%;保证管理服务用户总满意率90%以上。
|
- ★中标人需无条件为采购人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污水站使用到的所有药剂的备案(如盐酸、氯酸钠等),如因没有做好备案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中标人应保证污水处理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对不规范运作和不按协议执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如中标人连续两次拒不执行,采购人将扣罚当月运营费用的30%,如连续三次拒不执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 ★针对中标人提供的维修单项费用超过人民币2000元(不含人民币2000元)的项目,采购人有权决定维修公司,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同时针对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确定的维修单项项目,如果维修公司报价低于人民币2000元(含人民币2000元)的,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因我院东风院区随时都有可能全面搬迁至嘉禾院区,故在合同期间,如出现中标人运营的污水站不属于采购人管理范围内时,中标人需退出该污水站的运营管理且相应减少该污水站的运营费用。
- ★如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污水排放不达标,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同时采购人将扣罚当月所有运营费用,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中标人须承诺确保污水站设备损坏期间或下雨、消防等特殊情况的污水排放达标,如上述情况的污水排放不达标,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在同类项目服务期间其服务单位无出现因污水排放超标事宜被环保局行政通报情况。如中标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发现其承诺内容不属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验收要求
- 按合同要求规定的所有检测报告均需合格或达标;
- 日常运营资料均需齐全。
- 结算方式:
- 服务费按月支付。采购人于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前以支票或银行划账形式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服务费。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 等额的正式发票和请款申请;
- 合同复印件;
- 装订成册的运营资料(包括日常运行值班记录表、设备运行维保月报表、药剂购买资料、交接班记录表、各类合同内容要求的检测报告);
-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致使双方合同终止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没收,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在合同有效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 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方式:转账、银行履约保函;
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