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响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概况。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发〔2019〕1925 号),要求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县自须在 2019年9月 30 日前,启动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在 2020年3月 30 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制订、验收工作;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成果公示、报备工作。
(二)工作范围。本次河源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的评估对象为河源市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源城区、江东新区、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具体评估范围由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工作内容。 1、河源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1)完成河源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定级
参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要求,采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对影响集体建设用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进行分析,运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完成河源市市区宅基地、公用设施公益事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工业) 等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工作。
(2)完成河源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根据外业调查资料,在土地定级的基础上,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7-2014)
《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完成宅基地、公用设施公益事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工业)等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3)编制河源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在分等定级估价的基础上,建立河源市市区宅基地、公用设施公益事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工业)等类别集体建设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4)开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应用系统
系统应采用 GIS 技术以及网络信息传输技术,满足日常工作中各类用地的地价查询、评估需要,实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电子化管理要求。系统要求通过互联网实现项目成果浏览功能、地类查询功能以及运用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实现未利用地评估。
2、河源市市区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1)完成河源市市区集体农用地定级
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的要求,采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对影响集体农用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进行分析,按分类评价的差异划分级别,全面完成河源市市区集体农用地定级工作。
(2)完成河源市市区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根据外业调查资料,在河源市市区集体农用地定级的基础上,按照《农用地估价规程》
(GB/T 28406-2012)的要求,完成耕地、林地、园地、坑塘水面等类别集体农用地利用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3)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在定级估价的基础上,按照《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对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农用地价格影响因素表编制的规定,选择对集体农用地价格影响较大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特殊因素等,编制河源市市区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4)开发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应用系统
系统应采用 GIS 技术以及网络信息传输技术,满足日常工作中各类用地的地价查询、评估需要,实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的电子化管理要求。系统要求通过互联网实现项目成果浏览功能、地类查询功能以及运用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实现未利用地评估。
3、河源市市区集体用地基准地价应用研究
探索研究集体用地基准地价应用和推广工作,编制配套应用文件。
(四)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
1、工作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准备工作、资料收集及样点调查、基准区域划分与标准宗地评估、成果论证会、成果听证会、成果验收。
2、技术要求:
3、质量要求:项目成果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一次性通过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或验收。如未能一次性通过评审或验收,必须按专家的修改意见
进行修改,修改后再送审,直至评审或验收通过为止。
4、工作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初稿编制,6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成果达到验收标准。确保在 2020年3月 30 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制订、验收工作;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公示、报备工作。
(五)服务成果
本次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字成果
2、图件成果
河源市市区 2020 年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系统图。3、计算机成果
河源市区 2020 年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项目成果数据库。4、按照省有关规范或者行业习惯规定的其他相关成果。
5、文字类电子成果为 Word 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 Excel 格式,政府公布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文件为 PDF 格式,图形数据电子成果包括 JPG 格式和电子矢量图件大地 2000 坐标系制图,分用途 ArcGIS 工程文件(*.mxd)及相应数据库等。
注:具体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要求以省和国家的最新成果要求提交为准。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2.26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中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即含税全包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二)评标要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验收要求:通过专家的评审,修改补充完毕,形成报告书,并经省自然资源厅验
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分二期付款,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为首期款;剩余价款在基准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项目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每笔款项支付时,服务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五)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合同期三年的后期维护服务。项目运行服务期间如果出现问题,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用户需求工作日 5*24 小时热线响应服务,工作日 24 小时响应时间内提供成果维护、应用等技术服务。在出现故障的 60 分钟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如
电话响应无法解决、需现场解决的,在故障发生的 48 个小时内,派维护人员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