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升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部署 实施,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部署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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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6121 发布时间:2020-03-17 文档页数:41页 所需下载券:10
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升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部署 实施,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部署实施项目

招标需求

如有带★号部分为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及单位

 

总预算(万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升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事故互联网在线快

速处理系统部署实施

 

 

3 项

 

 

82

 

 

0

★备注:

1.  本项目总预算由三块分项预算组成,分别为 25 万、39 万、18 万,详见“招标需求”。

2.  本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须明确三块分项预算对应的分项报价并不得超出。

 

①第一部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升级【分项预算:25 万】

一、页面升级

根据“温州交警”等微信公众平台的样式修改“金华交警”微信的功能页面。

 

二、功能升级

(一)车辆绑定/解绑

信息查询栏目下新增车辆绑定功能,对于非本人车辆的违法处理,必须先进行车辆的绑定操作,经车主授权绑定后,可对绑定时间后的违法进行网上自助处理。此项功能用于配合“非本人车辆违法处理”而设置,绑定后的车辆允许通过本平台处理违法。

车辆绑定须知

车辆:仅支持车辆所有人为自然人的本地牌非营运小型客车。

驾驶人:仅支持持有金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相符。

绑定规则:

①一本驾驶证可绑定多辆车,一辆车可绑定多本驾驶证。具体绑定数量按照当地政策实行。

②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需车主本人进行认证授权。对授权后的车辆相关隐私与操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车辆解绑须知

一个账号可以绑定多辆车,对绑定的车辆可随时进行解绑,解绑后不能再对该车进行互联网违法自助处理。同时如果自己的车被其他人恶意绑定,车主本人可对车辆进行主动解绑操作。

(二)“交通违法查询”优化

目前:手动输入机动车或驾驶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升级后:可自动选择已绑定的机动车,查询该车辆对应的所有违法行为违法信息,并分为未处理、不可处理、已处理未缴款等多个标签页。

(三)“更多信息”优化

目前:“查公交”、“查自行车点”、“查高铁”、“查航班”、“二手车信

 

息查询”都是链接到相关站点,查询速度很慢,且部分链接已失效。

升级后:面向“查公交”、“查自行车点”服务站点变更,重新链接目的网址。开发脚本程序,当需要变更链接网址时,执行脚本程序修改平台链接的地址, 简化维护操作,方便平台日常维护。

(四)“交管信息”升级

1、将信息上显示的“发表日期”改为“更新日期”。

2、给相应部门开通更新账号,内容包含十个大队辖区的相关信息。

3、将“市区单行线”改为“全市单行线”。

4、将“重点整治工作”删除。

(五)“违法处理”升级

1、新增“短信提醒”

在“违法已处理未交款”的情况下,通过短信提醒及时缴款,以便驾驶人及时得到缴费的通知,提醒不要逾期交费。

2、支付优化

完成违法处理时选择支付宝缴款后,系统支持直接跳转支付宝进行付款,不再复制链接用浏览器打开。

3、本人车辆违法处理

通过实名认证的用户系统会匹配名下所有车辆,选择车辆后会显示该车的交通违法信息,然后选择违法进行处理,同意用户协议书后进行实人认证或短信认证,确认后会有告知书告知用户,点击接受处罚就会生成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4、非本人车辆违法处理

在便民服务--违法处理--违法自助处理模块下,市民用户可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违法行为。

具体规则为: 交通违法:

①仅限于处理单起罚款金额在 200 元以内且记分 6 分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

法行为,同时处理人在本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 12 分。

 

②仅限于处理无异议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有异议,应当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③仅限于接受处罚后同步缴纳罚款的处理。如在生成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后,未完成交款步骤的,系统自动将已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回退至未处 理状态。如需在 15 日内缴纳罚款的,请至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提醒告知:

①数据同步需要一定时间,如 3 日内在外市、浙江省高速、铁路、机场公安等交警部门处理违法被扣分的,应注意累计积分,请确保本次处理后,您的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 12 分(含 12 分)。

②为保护用户隐私,在线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暂不提供查阅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服务。如需查看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请至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或下载 APP“交管 12123”可以查看图片。

③用户通过本平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再另行制作和送达纸质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如需纸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至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中心打印。

④如需纸质“缴款凭证”,处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电子缴

款凭证号及校验码, 可至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中心开具。

⑤数据的同步需要一定时间,如果提示缴款成功后您再次进行查询,发现仍显示未缴款状态,建议查询缴款账户明细,如果已经成功扣款,请不要重复缴纳;如未成功扣款,请等待一段时间后(最长等待 30 分钟)再进行查询;如产生重复缴款的,处理人可持本人驾驶证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中心申请退款。

(六)新增“电子行驶证”

对于在微信平台中经过实人认证的车主,可申请领用自己名下车辆的电子行驶证,本功能仅限车主本人操作,并通过微信实人认证的用户使用,后续该功能可扩展到移动警务等多个线下业务场景。

在需要出示行驶证而纸质证件未携带时,可向交警出示微信平台中本人的电子行驶证,方便交警使用移动警务终端检查核对。

(七)新增“拖车查询”

用户可以在微信公众号,通过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信息等查询到被拖车的车辆处理信息。拖车查询模块计划放置在便民服务---更多服务栏目下。

(八)“通行证申请”升级

1、对地图进行整体优化,实现更好的用户交互体验,同时可以实现在用户不知道如何行使路线的时候跳转到路况导航服务功能。

2、在“通行证查询”页面增加“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通行”字样,便于用户理解所查询通行证的限行规则。

(九)“交通微课堂”升级

1、题目增加“多选题”选项;

2、上传的图片和视频大小限制放宽,可兼容多种主流格式;

 

3、增加手机预览模式。

(十)“警民互动”—“更多服务”中“摄影大赛”、“安全自救知识”删除。

三、其它要求

  1. 进度要求

要求中标单位在 2 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2.     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提供平台 1 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维保期内均提供(7*24)上门维护、升级服务,对故障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以内到现场,8 小时以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所采取的措施。逾期未作出响应,投标人应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定期巡查服务、技术升级服务等。

3.  技术培训

在所有产品部署现场,投标人负责用户的现场技术培训,包括产品的功能、部署条件、部署步骤和注意事项、产品升级、日常维护事项等方面,使用户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测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使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培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由投标人出资,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取。

4.  付款方式

合同签时,乙方缴纳本项中标价的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后转为维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维保期满 7 个工作日内退回维保金。

②第二部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分项预算:

39 万】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 号)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和 2016 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工作部署,解决农村交通管理基础信息普遍存在信息不全、信息不准、信息不及时、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公安部交管局(以下简称“部局”)开发了统一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农村系统”)。

为响应部局工作要求,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部署部局农村系统,以求进一步提升农村系统的全面性、实用性和可用性,更好地支撑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总体结构
 
   

 

部局农村系统采用地市级集中部署,部署于互联网地市平台专网。

三、技术要求
要求投标单位参考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部署实施标准,完成部局农  村系统的部署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部局农村系统软件环境安装、数据库初始化以及系统  调优工作,最终保障系统上线及稳定运行。

1、系统功能

农村系统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平台)二级域名

http://*.122.gov.cn,共享互联网服务平台安全防护设备和网络带宽、数据库服务器等硬件环境,共享互联网服务平台短信、数据交换等基础服务。系统提供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动态、工作监督、告知提醒、统计查询、系统管理等六大类 140 余项功能。

2、部署与实施要求

部署实施应包括以下服务

  • 安装软件环境

要求所有应用服务器完成进行基本优化配置,安装 gcc 和 ftp 服务,修改最大连接数限制等。所有应用服务器使用 linux 操作系统,和互联网服务平台保持一致

  • 数据库初始化

创建表空间、创建工作用户、创建表结构等。

  • 应用服务安装

安装 fdfs、redis、JDK、apr、Tomcat 等组件及服务。

 

四、其它要求
1.     进度要求

要求中标单位在 1 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2.     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提供系统 3 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维保期内均提供(7*24)上门维护、升级服务,对故障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以内到现场,8 小时以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所采取的措施。逾期未作出响应,投标人应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定期巡查服务、技术升级服务等。

3.  技术培训

在所有产品部署现场,投标人负责用户的现场技术培训,包括产品的功能、部署条件、部署步骤和注意事项、产品升级、日常维护事项等方面,使用户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测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使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培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由投标人出资,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取。

4.  付款方式

合同签时,乙方缴纳本项中标价的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后转为维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维保期满 7 个工作日内退回维保金。

③第三部分——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部署实施【分项预算:

18 万】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公交管〔2017〕212 号)通知精神,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应用方案》的要求,金华交警支队决定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通过推广应用统一版互联网在线快处系统,可以使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过“交管 12123”

(当事人版)快速采集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在线自行协商或申请交通事故在线认定;可以使民警或者辅警通过“交管 12123”(民警版、辅警版)协助当事人进行在线处理。

 

 

 

 

 

二、总体结构

 

 

 

 

 

 

 

 

当事人

 
   

 

 

 

三、技术要求

要求投标单位参考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部署实施标准,完成部局事  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部署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部局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软件  环境安装、数据库初始化、硬件部署及以及系统调优工作,最终保障系统上线及稳定运行。  目前部局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包括后台管理系统和移动终端 APP 两部分,后台

管理系统内嵌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后台系统,移动终端 APP 内嵌在交管 12123 手机 APP。功能如下:

  • 移动终端 APP

交管 12123 手机 APP 事故在线处理模块包括民警版、协警版、当事人版。

民警版:(1)快速处理并在线生成认定书;(2)快速处理,出具手写认定书。拍照上传,后台录入,事故民警回单位确认;(2)不出具认定书,两证一维码扫描,人车信息、现场照片等上传。属于快处适用范围的,提示当事人到理赔服务中心,民警认定或自助终端认定(使用上传照片);不属于的,上传照片辅助处理。

协警版:(1)协助当事人处理;(2)属于快处适用范围的,两证一维码扫描,人车信息、现场照片等上传。提示当事人到理赔服务中心,民警认定或自助终端认定(使用上传照片)。

当事人版:(1)在线处理(自行协商或在线认定);(2)上传事故信息及照片后未协商或认定的,提示到理赔服务中心,民警认定或自助终端认定;(3)在实现与保险机构系统用户互信基础上,与保险机构 HTML5 在线定损和理赔功能打通,实现在线定损理赔。

 

  • 后台管理系统

后台管理系统提供事故现场照片直接上传链接。采用短信验证等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后台管理系统提供快处自助终端远程认定及认定书打印等功能支持。

四、其它要求
1.     进度要求

要求中标单位在 1 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2.     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提供系统 1 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维保期内均提供(7*24)上门维护、升级服务,对故障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以内到现场,8 小时以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所采取的措施。逾期未作出响应,投标人应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定期巡查服务、技术升级服务等。

3.  技术培训

在所有产品部署现场,投标人负责用户的现场技术培训,包括产品的功能、部署条件、部署步骤和注意事项、产品升级、日常维护事项等方面,使用户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测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使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培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由投标人出资,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取。

4.  付款方式

合同签时,乙方缴纳本项中标价的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后转为维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维保期满7个工作日内退回维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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