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磋商需求
一、编制背景: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2013年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嘉兴滨海港产城统筹发展试验区,2014年国家“两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正式启动。嘉兴地处长江黄金水道和南北海运大通道构成的“T”形交汇地带,古代曾参与创造并见证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辉煌,理应最大限度地融入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一对外开放创新平台的建设之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2019年,嘉兴市在原先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了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需要同时开展多项专题研究工作,其中,海陆统筹作为嘉兴的一个特色,将其列为一个专题研究非常有必要和迫切,提出相关研究要求。
二、编制内容:
1、嘉兴市海洋资源与滨海自然资源的综合评价;
2、嘉兴市海陆统筹在国家“两带一路”、浙江省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带、大湾区战略等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
3、嘉兴市目前在海陆统筹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海陆空间利用、嘉兴市海陆产业发展分析(包括海陆产业关联性分析、海陆产业结构分析、海陆产业效益分析等)、生态保护、体制机制等方面);
4、提出嘉兴市海陆统筹发展战略与目标;
5、提出嘉兴市海陆联动发展的相关策略(如空间规划统筹、设施统筹、产业统筹、岸线统筹、生态保护统筹、体制机制统筹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数据准确,实事求是。海陆统筹研究工作数据要求准确,数据获取的渠道和方式以统计为主,评价结果要求实事求是,不夸大成效,不回避问题。
2、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重点做好海陆统筹发展战略及目标制定,提出海陆联动发展的策略应道,资源评价要做深做细。
3、体现特色,结果可比。研究内容要体现嘉兴市作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的工作特点,同时设定的评估指标及评估结果具有年度的可比性,以便后期再评价工作的开展。
4、审核确定,保证质量。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确保数据质量和报告的完整规范。
四、进度要求:
11月10日前提交初步成果,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根据部、省、市相关时间要求完善成果。
五、编制成果提交规定:
最终提交专题研究报告、图件和附件。
专题研究报告是本次成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任务书中相关要求的深入研究;
图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海陆自然资源评价图、海陆产业分析图、海陆空间统筹(含海岸带)规划图、海岸线规划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图。
附件为专题研究报告的支撑材料,如嘉兴海陆统筹基础资料汇编,相关分析数据、图、表,相关城市案例研究等。
六、报告报送、审查与审定:
1、提交的报告必须在方案图纸和文本缩印本上标注编制单位名称、参与人员名单,并盖印公章,在提交时间之前送达嘉兴市规划管理局。
2、编制单位应派专人按指定时间报送成果文件至指定地点清点成果文件后签收登记。
3、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按编制单位的提资单要求提供全部有关基础资料;编制单位在收到采购人全部有关资料后,进行现场调查和现状实测等,编制规划,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中间成果;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意见,修改完成并形成报审稿。
4、采购人在收到中间成果后20天内分别听取有关专家、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的意见,形成中间成果咨询意见。编制单位在收到中间成果咨询意见后1个月内,进行修改,经采购人确认后,准备报审资料。
5、编制单位根据嘉兴市规划管理局的安排组织评审会议。编制单位根据评审组评审意见,完成对报告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直到最终通过的评审。
6、定稿《嘉兴市沿海地区海陆统筹研究》。
7、编制单位向采购人提供定稿报告。
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编制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评审会务(含评审会专家及相关人员的咨询费、交通、食宿、会场、资料等与评审会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
七、附 则:
1、本次评估报告的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嘉兴市规划管理局所有。嘉兴市规划管理局有权公开展示本次研究成果报告,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报告成果。
2、评估报告审议通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文件。
3、评估报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报告文件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款的50%,提交成果后支付合同总款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