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目标与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要求,履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职责,参照机动车管理模式,有序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信息化能力建设,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一源一档”管理,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大数据分析能力,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改善环境质量。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相应管理和服务,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管理、审核管理、检测管理、使用管理、申报标签管理、数据挖掘、统计和深度整合利用等,为下一步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源,成为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便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申报登记工作的开展,本项目包括网页申报平台,利用丽水市电子政务云平台为系统搭建运行环境,将软件系统及数据资源库部署至丽水市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总体需完成系统设计、开发、部署、运行维护以及技术培训和两年7×24小时免费售后服务。
(二)建设原则
系统选用的技术支撑平台和软件产品,必须是业内主导和领先地位的成熟产品;同时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便于系统的集成。除此之外,在整体设计思想上也具备较好的超前性。
为保证系统应用和复杂业务并发处理能力不断增长的需要,系统要采用或设计稳定性高和高性能的硬件环境或处理软件,在宽带网络环境下、数据交换、查档和统计分析等的多用户并发操作时要具有较高响应速度。满足硬件和软件的动态性能扩展。
在整体设计中需确保系统的可靠性。系统集成选择当前成熟、先进、容易管理及使用方便的系统,充分利用双机集群技术、数据库事务机制、数据交换产品等,减少数据出错和宕机几率,开发的功能和技术路线需经过严密的测试验证,使系统能有很好的可靠性。
在系统的设计中,所有产品的选型及配置都充分考虑到整体系统的可扩展性。系统将满足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而随时增加用户及软硬件产品的需求。系统的体系结构采纳SOA相关实现技术,能通过扩展的方式适应新类型的文件、地图和电子影像资料;业务处理功能在一定程度内的增加或变更满足热插拔等需求,升级不会影响系统的体系结构,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新的需求。
可根据政策、业务和部门调整等要求,实现快速系统调整和部署;
突出无代码维护或扩展的系统开发,系统滚动开发工作量小,滚动开发效率高。
在系统设计及实现中,采用优秀的安全机制,信息资源尤其是涉及车主的个人信息必须受到保护,防止无授权访问、破坏信息完整性的可能性。必须认真考虑对于数据的损坏或安全机制的破坏所带来的威胁。
本系统和外部的数据交换采用规范性标准,使系统具有最大的开放性,满足我单位系统内、系统外以及与公安、交通等系统间异构数据共享的需要。如果其他的系统支持,则可以非常方便地交换电子数据或互联,保障在将来较长时间内可以达到通用的目的。
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工程实施完成后系统的操作与维护,因此,该系统必须具备较强的可管理性和易操作性,便于系统管理人员能够尽快熟练地掌握该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技术,以保证系统能安全可靠地运行。
(三)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系统主体采用B/S框架,辅助功能可采用C/S或APP解决,兼容目前主流的系统,包括浏览器(确保系统能在IE、chrome、firefox等主流浏览器下,应用功能均可正常运行),最大限度降低系统的部署、维护成本,提高系统的易用性。
平台数据库采用关系化数据库集群,并兼顾数据库节点路由规则的扩容改造及易维护性,采用J2EE架构开发。系统部署于Linux操作系统下,web服务器采用apache/nginx,要求系统采用严格的静态、动态分离的结构设计,要求采用负载均衡技术,并提供基于HTML5的访问页面。要求使用Tomcat、Jboss或Weblogic等服务器中间件系统作为Web服务解析动态页面。系统要求针对负载均衡、数据预分析、大并发数据交互等技术进行针对性设计,提供技术方案。
2)兼容性要求
为统一管理,整合资源,本项目能够与丽水市机动车信息管理平台无缝衔接,整合基本信息、检验机构、检验管理、行政执法等功能,形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二合一”综合管理平台。
3)操作可追溯要求
要求全面记录并量化所有业务操作记录,能生成相应业务流水,包括但不限于“增、删、查、改”结果以及原始信息、登录信息、审核信息等。
4)隐私保密要求
要求在不影响日常业务基础上,对车主个人信息进行有权限,有限制的查询,并对相关操作进行记录。
5)灵活性要求
系统具有灵活的体系结构,能有效实现后台一体化管理,能够适应各相关机构业务流程的变动及人员的调整。
6)性能要求
由于日常产生数据量大,项目需要应对大并发访问,需要负载均衡来保障;
1、一般查询、执行操作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钟;
2、系统各功能模块运行稳定、可靠,响应速度要求迅速及时;
3、无复杂控件;
4、部分耗时操作可在后台任务中定时调度执行,从而能够避开业务处理的高峰时间,在晚上、休息日等系统空闲的时间再运行这些任务。
(四)平台功能开发要求
4.1编制《丽水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4.2 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申报管理
面向个人、企业团体等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使用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所有人、使用人,使用时间起止、使用周期(常驻/临时)、使用地点、参与工程项目、申报理由、机械所有人、机械类型、排放等级、燃料种类、每小时平均油耗等。支持按规定格式的批量导入。
1)备案登记
所有人根据机械基本信息填报机械类型、机械名称、整机编号、出厂时间、发动机型号、燃料类型等,并上传机械完整的外观照片、铭牌照片、整机编号钢印等图片资料。
2)使用申报
使用人从所有人机械储备库中选择需要进行使用机械进行申报,进行正式申请提交操作,申请时机械将关联使用时间起止、使用周期、使用地点、参与工程项目等,获得非道路移动机械活动水平信息。
系统将自动对申报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进行校验审核,同时判断改机械是否重复使用、是否能够进入作业限制区等,校验不通过的将返回错误提示。
3)使用人、所有人信息管理
系统提供使用人、所有人名下机械的信息登记、修改、注销、查询、排序、统计、附件上传等操作。
4)根据《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需要,系统从开发到维护都需提供非道路机械调查登记系统,可登记、可查看、可统计,要求投标现场提供演示。
4.3非道路移动机械档案信息管理
建立一个实时、准确、完整的符合环保管理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数据库供各类业务使用,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信息管理。
1)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所有人/使用人注册、使用登记、转入、过户、转出、变更、注销、报废、检测、环境违法等业务信息的综合管理,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支撑。
2)申报标签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编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号码编制规则》信息采集等要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统一的编码登记,通过系统生成唯一的电子申报编号和加密的二维码。通过二维码扫描能快速获取机械备案信息、机械使用企业、机械定期检验结果等信息。
4.4信息审核管理
按照填报辖区分配审核任务。审核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信息、机械基本情况信息、使用申报信息等。如审核不通过,应向提交人反馈不通过原因。提供按条件批量审核功能。同时,系统将提供自动审核功能,自动对申报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进行校验审核,同时判断改机械是否重复使用、是否能够进入低排放区等,校验不通过的将返回错误提示。对审核确认、退回等操作的时间、操作方系统应予以记录和提示。
4.5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信息管理
平台主要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检测数据管理服务,并通过平台实现与第三方检验机构联网,对检验机构及其检测设备资质情况进行备案管理,为第三方检验机构上门定点检测、预约检测等业务提供支撑,并提供检测结果数据比对、分析和异常预警功能。同时,平台具备对第三方检验机构暂停联网、暂停授权、是否黑名单等功能。
1)检验数据管理:与具有非道路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数据对接,通过数据接口实现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时传输非道路移动机械基础信息、检验环境参数、外检信息、检验过程数据、检验过程视频影像、检验报告等信息到环保管理平台。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比对上报的检测数据与分配的检测任务是否一致,进行检测数据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数据的关联挂接,并验证检测数据的有效性。同时,可根据唯一性识别标签、检测机构等筛选条件进行查询。所有检验数据将跟非道路移动机械高度关联,形成“一车一档”。
2)第三方检验机构管理:对辖区内具备非道路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信息管理,包括检验机构资质、仪器证书信息、检测设备资质信息,并对检测设备按相关标准进行的定期标定数据进行收集和监管。可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接,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预约检验接口,实现机械所有人、使用人等预约检验信息管理。要求投标人提供对相关机构信息管理和业务交互的解决方案,重点阐述非道路移动机械预约检验的设计思路。
3)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业务的要求适时调整检测信息管理。
4.6使用情况跟踪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跟踪,包括机械名称、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时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机械使用周期可区分长期驻地使用或短期临时使用。其中,常驻使用信息包括机械常驻使用地点,企业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临时使用包括进场和出场日期,具体场所,施工工地联系人及电话等。通过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跟踪,获取使用强度信息。
4.7监督抽查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调取附近或指定区域内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可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抽查,记录抽查过程和处理结果,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做到机械可关联、图像可调取。
4.8统计分析
对辖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总量、类型、年限、使用地区、排放阶段等分类行统计,并根据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强度情况生成月报、季报、年报。业务报表须支持自定义报表功能,以满足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要求采用成熟的自定义报表查询工具。投标人可通过购买成熟的第三方自定义报表工具,并提供原厂商服务承诺函,或采用投标人自行开发的自定义报表工具(投标时须提供该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9与机动车系统对接
为满足业务管理需求,打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业务,本项目需能够与采购方现有机动车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基本信息、所有人信息、执法信息、检验信息等的统一管理。
4.10 政务云平台资源申请和部署
本期项目建设时,将在丽水市电子政务云平台上进行实施和部署,因此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应政务云平台的资源申请和部署工作。
4.11业务平台接口
作为综合性的业务平台,需要提供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内其他软件系统、以及其他单位软件系统横向对接。
1)日常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为实现系统平台与第三方检验机构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各种数据平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预约检验、数据上传、报告申领、行政执法等业务开展中数据的上传和信息的调取,建立日常业务数据交换接口。
2)时间同步接口。针对多平台、多系统、多种下游设备在本系统中的深度融合运作,为确保数据同步性、一致性、唯一性,建立统一的时钟同步服务接口,实现各级设备及服务器时钟同步。
3)与省级非道路移动机械系统接口。实现本系统与浙江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微信小程序互联互通并稳定运行。要求本系统能完全符合省环保厅对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与数据上报需要。
1)接入统一权限管理平台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信息平台的统一使用权限管理平台实现多级的安全访问控制功能。按照“纵深防御,重点保护”的策略,根据工作需要,在当前和预计实施的所有系统中建立统一标准的用户管理体系,实现用户权限的快速转换和无级划分,对网络中的不同级别的资源实现不同程度的防护强度和不同的访问控制粒度。
2)对外服务数据自动化脱密模块
因需要向兄弟单位和互联网用户提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需要将部分业务数据通过自动化脱密处理的机制和技术,实现数据转换,向外部用户开放。
3)系统自管理模块
考虑到系统在今后实际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功能优化、业务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建立系统自管理模块,实现数据库自管理,业务程序自管理,业务结点和流程控制自管理,提高系统的横向和纵向的平滑扩张能力,包括系统日志信息管理、系统扩充性维护、组织机构树管理等,满足人员调动频繁下的权限管理需求,实现可以灵活变更人员权限的功能。
4)日志管理
系统日志采用统一的格式来进行记录,系统日志按分类来进行管理。日志包括用户登陆退出日志、数据变更、管理日志、系统运行日志(对异常情况、系统升级等有日志记录)。日志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操作人员、操作工作台、操作时间。根据本系统管理需要,系统还需提供所有操作人员的的查询日志,记录所有人员查询操作的条件与结果。
4.13驻点维护要求
提供两年不少于1人5×8小时的驻场服务。
项目小组人员要求: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须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投标人应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中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环保信息化从业经验6年以上,具备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认证一项及以上,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信息化从业经验7年以上,具备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认证一项及以上;项目组人员要求计算机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不少于1名具备信息系统相关专业中级认证一项及以上。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介绍维护人员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资格认证、工作特长(特长领域、能力取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能力等)、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系统建设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和社保证明。
投标人应承诺在不同阶段配置足够的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实施:
在软件开发期间,项目团队应不少于5人,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驻场开发不少于3人。在两年运维期内,要求核心开发人员驻场服务,不少于1人。
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且性质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售后维护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安排的驻场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如不能满足实际维护能力要求,用户有权要求更换。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终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额。
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其中建设工期为两个月,试运行一个月。
2、安装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质保期为两年,此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作更优承诺。
1、培训要求:投标人技术培训及相关系统的基础培训,内容包括软件安装调试及初始化、使用等的基本操作培训。投标人须制定出详细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内容、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集中培训)、人数、教师、日程安排、资料、培训费等。应能使采购人相关人员独立操作、维护、管理,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培训内容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必须包括:
1)系统管理人员的有关操作、数据库系统等基础操作
2)系统及平台软件用户操作培训,培训地点双方议定;
3)应提供信息管理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式、培训文件、课程内容、人数、时间、地点等;
2、售后服务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两年7×24小时免费售后服务和不少于1人5×8小时驻场服务。
2.2投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产品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否则若出现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3如果系统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及时予以响应(免费上门服务),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采购单位需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投标人须承诺在采购需求或政策法规范围内,随着采购单位需求的变动随时作出响应,修改应用软件。正式验收通过后,若有需求变动,在免费维护期内,仍应免费按采购单位需求对整个系统做出相应修改,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1、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2、 投标人必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