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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垃圾对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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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7462 发布时间:2020-03-18 文档页数:34页 所需下载券:10
洒水车、垃圾对接车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现就江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洒水车、垃圾对接车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SS2018D048Q

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元)

备注

1

洒水车、垃圾对接车

1

310000

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31000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运营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五、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只需保证金确认),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sztb.org)免费下载。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点30分;下午:13时30分 

2.发售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9时 

八、投标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9时 

十、开标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6000元 

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咨询电话:0570-4962111。

收款单位(户名):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 

银行账号:3922 6287 8463 

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2018年11月2日16:2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西一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jssjgb@163.com,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也应于开标前交保证金室存档。

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咨询电话:0570-496211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其他事项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31937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西一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70-4010202     。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民声路1-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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