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试行)》(德发〔2017〕12 号) 的有关规定,为准确掌握市属国有企业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及企业运行情况,拟对市属国有企
业 2019 年度全部经济业务活动及会计资料进行全面审计。
A 包包括:德州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德州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工商已变更股东为德州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但尚未完成划转的一家企业(德州双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四家文化类企业(德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德州市人民电影院、德州晚报传媒有限公司、德州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B 包包括:德州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德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工商已变更股东为德州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但尚未完成划转的五家企业(德州竭诚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德州中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德州市绿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德州市泰达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德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已变更股东为德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但尚未划转完一家企业(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C 包包括: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德州一中食品厂。具体下属单位详细情况以甲方要求为准。
(一)法人治理规范性和决策管理科学性方面
1、重点关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性,是否明确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
2、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完善,特别是“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机制上是否健全;
3、绩效工资预提、资产处置和产权变更等方面是否存在内部决策程序缺失、监管不到位等情况等。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
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招标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销售管理、金融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担保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是否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企业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准确;
2、是否存在资产虚增、账实不符、产权不清或不符、国有资产闲置等问题;
3、企业投资管理上是否存在对外投资存在未入账、账实不符或收回存在高风险等问题;
4、是否存在职工集资、民间(个人)借款、违法融资等情况;
5、是否按有关规定开展融资、对外担保等、抵押担保等;
6、是否存在违规分红、个人股东挂名、不依法缴纳社保、国企高管在非国企兼职、占用国有企业资金等问题;
7、人力资源管理上是否存在吃空饷情况,重点关注企业职工总数、管理人员总数及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岗职工数和员工薪酬、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薪酬支付情况。
(三)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1、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重点关注在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往来款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管理;
2、企业财务报表编制情况。重点关注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等;
3、企业成本费用列支及核算情况,重点关注企业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 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招待费、公车费用等支出情况。
(四)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真实性方面
重点关注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性,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五)其他要求
1、报告中提供完整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表等财务报表, 报表需体现原值、审计调整数、审定数等项目,对有较大审计调整的,说明调整理由。
2、对以下指标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结果:(1)企业年初、年末国有资产总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是否合法合规等。(2)社会贡献总额。(3)企业应缴税费情况。
服务期限为 4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成交人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任务转包或分包;不得无故不接受委托服务任务或者中途
中止服务,已接受委托的服务任务,成交人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1、以上条款内容为本包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