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背景
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完善住房发展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建房函〔2019〕8 号)要求,紧紧围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围绕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围绕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德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9-2022 年)》。
(二)规划范围
本项目范围包含 11 县(市、区):德城区、陵城区、禹城市、乐陵市、临邑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庆云县、宁津县、齐河县。
(三)规划期限
德州市住房发展规划期限为 2019—2022 年。
二、服务需求及时间要求
(一)服务内容
在详细调研德州市住房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住房发展的现状特征与问题;构建宜居城市的住房体系标准,结合未来人口和城镇化发展的趋势预测,分析判断居民住房需求特征和发展趋势,科学合理预测各类住房需求。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政府公共财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本出发点,统筹确定住房发展的总体目标与分项目标。根据住房发展目标,明确规划期内住房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包括住房供应体系和供应结构、住房保障、租赁性住房、房地产市场发展、住房建设消费模式、住房空间布局、既有住区更新改善、工业园区、社区环境与住宅质量(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发展绿色建筑等)提升,住房模式、结构(如装配式建筑等)等方面内容。
基于住房发展目标,结合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和空间需求特点,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相结合,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功能布局要求,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划。
结合城市住房需求和建设能力,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年度住房建设和土地供应规划,编制重点建设项目库。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德州住房发展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保障实施的各项政策与措施建议,以及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议。
(二)工作时间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后 4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成果。
三、成果需求
(一)成果内容
最终成果文本报告 20 本,电子文档 1 份。
(二)项目验收
1、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成交供应商规划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合格,最终成果以市政府批准实施,视为验收合格。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
2、项目评审标准由专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确定。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符合本项目规划编制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采购预算及支付方式
(一)采购预算
本项目规划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 元)。最高投标限价包括: 1、项目编制的费用等。为实施并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资料搜集及购买的费用、人力成本、
材料及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其它费用在内完成本项目规划编制并提交最终成果的全部费用。项目编制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研费用、规划设计编制、规划编制成果印制费用等。
2、项目组织的费用:包括规划评审会务经费、规划专家评审劳务费等费用。
(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采购人根据合同、发票通过德州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完成专家评审论证并汇报通过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40%,剩余的 10%修改完善并提交正式成果后 7 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