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标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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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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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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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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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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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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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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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 RH(-)血型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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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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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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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转氨酶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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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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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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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300ul、655×436×1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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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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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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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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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产品96 人份/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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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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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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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
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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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产品96 人份/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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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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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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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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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于罗氏核酸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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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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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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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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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要求
1、所投试剂产品厂家提供卫生部每年三次及省血液中心每年两次室间质评试剂使用排名情况,根据试剂特异性及灵敏度情况综合考虑,进行技术评审。
2、产品符合《生物制品批发签发管理办法》,提供出厂质量检验报告、SFDA 批签发文件。
3、试剂包装规格为 96 孔。
4、核酸试剂需与招标单位设备配套使用。
5、试剂在保存和运输过程中会出现灵敏度衰减,所以进站后按《血站血技术操作规程
(2015)版》要求必须经过血站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若不合格立即退换,所产生费用由供 应商承担。
6、若试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须更换试剂厂家。
7、试剂运输必须符合 GSP 冷链试剂运输标准。
8、供应商中标后三日内须免费提供 1 盒试剂供血站进行试剂室内质控及检测。若检测不合格不予签订合同,并更换品牌。中标人送样时需单独密封,需标注生产厂家,品牌以及公司名 称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0、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11、中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件,用于招标方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