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期限
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
二、管理范围
东至碧云南路,南至江南大道,西至南北大道,北至沪杭铁路、由拳路(不含农村区域,市区城中村、封闭式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封闭式农村社区)。
管理范围划分为中心区域和其他区域。
中心区域:东至西南河街、河西路、北关桥路、西山路、硖西路,南至洛塘河,西至海昌路,北至沪杭铁路。
其他区域:管理范围内除中心区域以外的区域。
四、人员要求
1.总人数:不少于45人(含1-2名管理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控制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
2.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3.要求管理人员体型、外貌端庄,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犯罪记录,无劣迹。为人正派,具有正义感;
4.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招标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并能服从管理听指挥;
5.要求派遣的管理负责人及以上的骨干队员必须能按要求随时到岗,并能及时应对现场所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
6.要求管理人员在执勤过程中,依法执勤、文明执勤、规范执勤,对市区相关道路进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及时防范和消除不安全隐患;重点部位要做到专人看管;
7.投标人应对其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消防、行为规范、法律等知识的上岗培训,管理人员均应经培训后上岗;
8.管理人员执勤时应统一着装(管理人员服装由采购人审定、投标人统一制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佩带标志或值勤证件(标志和值勤证件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承担费用),做到仪表端正、着装整齐、不留长发和胡子;
9.管理人员执勤应恪尽职守,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市区正常的交通秩序及市容市貌;
10.管理人员执勤时应振作精神,准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不旷工。当班期间不得睡觉、看书、看报,不得饮酒、吸烟,严禁赌博;
11.前、后两班交接时,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事项应详尽、准确地进行记录。
12.管理负责人工作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1-2名管理负责人,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2)管理负责人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
(3)管理负责人必须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等明查工作。
五、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采购人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日常检查与考核,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区域管理情况进行月度检查不少于8次。
2.考核标准及分值:检查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中心区域按相应分值扣分,其他区域按相应分值减半扣分:
(1)车辆停放不整齐、车头不统一朝向,累计1-10次的,扣10分;11-20次及以上,扣30分;21次以上,扣50分;
(2)车辆在道路两旁或人行道上乱停放,累计1-5次的,扣10分;6-10次及以上,扣30分;11次以上,扣50分;
(3)出现车辆停放占压盲道的,查实一次,扣10分;
(4)车辆管理员未统一佩戴袖章、帽子、哨子、旗子的,扣10分;
(5)群众反映管理员不履职或其他有损形象的,查实一次,扣10分;
(6)车辆管理员出现脱岗现象,查实一次,扣10分;
(7)车辆管理员出现虚岗、串岗、私岗现象,查实一次,扣10分;
(8)其他事项:
①被采购人专项督查通报的,按被扣事由和被扣分数的2倍扣取考核分;
②上级部门检查考核或被媒体曝光扣分的,按被扣事由和被扣分数的3倍扣取考核分;
③收到群众来信、来电等其他方式表扬的,酌情加30-50分。
考核结果运用:
1.月度考核:对管理范围内检查到的上述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况酌情扣除月服务费,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作为适应期扣分不扣款,第二月起重新开始计分并扣款,扣款办法如下:
(1)1~100分,每分50元;
(2)101~200分,每分100元;
(3)201分以上,每分150元;
经考核小组检查考核连续两个月月扣分在300分及以上或连续三个月月扣分在200分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工作时间:6:00-22:00(特殊事项除外)
七、保险
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保险及社会保险。
职工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中标人须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作业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1.人身意外保险。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聘用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万元/人)和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保额≥5万元/人),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100%、按社保伤残等级10级起赔,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五险”。中标人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商务要求表
付款条件 |
从2019年7月起,按月支付,每满一月乙方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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