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的整体运行状况,引导推动实验室不断凝练研发方向、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完善优化重组、持续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等要求,对 73 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
二、评估对象
2020 年评估对象为 73 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其中含: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及培育基地 4 家,2017 年新建的 2 家省重点实验室同时以绩效评估方式完成验收。
2020 年参评重点实验室名单及分组
序号 |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主管部门 |
一、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组(19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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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部共建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
苏州大学 |
苏州市科技局 |
2 |
江苏省药物分子设计与成药性优化重点实验室 |
中国药科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3 |
江苏省人类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 |
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4 |
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
中国药科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5 |
江苏省新药筛选重点实验室 |
中国药科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6 |
江苏省神经再生研究重点实验室 |
南通大学 |
南通市科技局 |
7 |
江苏省人兽共患病学重点实验室 |
扬州大学 |
扬州市科技局 |
8 |
江苏省医学分子技术重点实验室 |
南京大学 |
南京大学 |
9 |
江苏省分子核医学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
省卫健委 |
10 |
江苏省麻醉与镇痛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
徐州医学院 |
徐州市科技局 |
11 |
江苏省兽用生物制药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泰州市科技局 |
12 |
江苏省方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13 |
江苏省寄生虫与媒介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 |
省卫健委 |
14 |
江苏省中药药效与安全性评价重点实验室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15 |
江苏省生物药物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序号 |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主管部门 |
16 |
江苏省皮肤病与性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
南京市科技局 |
17 |
江苏省异种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 |
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18 |
江苏省重大神经精神疾病诊疗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苏州大学 |
苏州市科技局 |
19 |
江苏省恶性肿瘤分子生物学及转化医学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肿瘤防治研究所 |
省卫健委 |
二、新材料与电子信息组(19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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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江苏省光电信息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
南京大学 |
南京大学 |
21 |
江苏省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 |
南京大学 |
南京大学 |
22 |
江苏省土木工程材料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23 |
江苏省碳基功能材料与器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苏州大学 |
苏州市科技局 |
24 |
江苏省纳米器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培育基地) |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 |
苏州市科技局 |
25 |
江苏省有机电子与信息显示重点实验室 (省部共建培育基地) |
南京邮电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26 |
江苏省生物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27 |
江苏省先进金属材料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28 |
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 |
淮阴工学院 |
淮安市科技局 |
29 |
江苏省绿色催化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常州大学 |
常州市科技局 |
30 |
江苏省高端结构材料重点实验室 |
江苏大学 |
镇江市科技局 |
31 |
江苏省先进激光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
江苏师范大学 |
徐州市科技局 |
32 |
江苏省无线传感网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南京邮电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33 |
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34 |
江苏省地理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
南京大学 |
南京大学 |
35 |
江苏省社会安全图像与视频理解重点实验室 |
南京理工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36 |
江苏省城市智能交通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37 |
江苏省光谱成像与智能感知重点实验室 |
南京理工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38 |
江苏省网络群体智能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三、装备制造组(17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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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江苏省精密与微细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40 |
江苏省工业装备数字制造及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 |
南京工业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
41 |
江苏省先进光学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 |
苏州大学 |
苏州市科技局 |
序号 |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主管部门 |
42 |
江苏省道路载运工具新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 |
江苏大学 |
镇江市科技局 |
43 |
江苏省农业装备与智能化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江苏大学 |
镇江市科技局 |
44 |
江苏省先进机器人技术重点实验室 |
苏州大学 |
苏州市科技局 |
45 |
江苏省绿色船舶技术重点实验室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二研究所 |
无锡市科技局 |
46 |
江苏省食品先进制造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 |
江南大学 |
无锡市科技局 |
47 |
江苏省航空动力系统重点实验室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48 |
江苏省三维打印装备与制造重点实验室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49 |
江苏省微纳生物医疗器械设计与制造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50 |
江苏省医用光学重点实验室 |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
苏州市科技局 |
51 |
江苏省风力机设计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52 |
江苏省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 |
53 |
江苏省输配电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 |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
常州市科技局 |
54 |
江苏省新型动力电池重点实验室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55 |
江苏省高效电化学储能技术重点实验室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四、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组(18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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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江苏省生物质能源与材料重点实验室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
南京市科技局 |
57 |
江苏省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58 |
江苏省食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培育基地)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
省农科院 |
59 |
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省生环厅 |
60 |
江苏省煤基温室气体减排与资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 |
中国矿业大学 |
徐州市科技局 |
61 |
江苏省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
南京大学 |
南京大学 |
62 |
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63 |
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 |
盐城工学院 |
盐城市科技局 |
64 |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 |
南京工业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
65 |
江苏省盐土生物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 |
盐城师范学院 |
盐城市科技局 |
序号 |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主管部门 |
66 |
江苏省生物质能与酶技术重点实验室 |
淮阴师范学院 |
淮安市科技局 |
67 |
江苏省环洪泽湖生态农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
淮阴师范学院 |
淮安市科技局 |
68 |
江苏省高效园艺作物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
省农科院 |
69 |
江苏省杨树种质创新与品种改良重点实验室 |
南京林业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70 |
江苏省农业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
省农科院 |
71 |
江苏省植物资源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 |
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 |
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
72 |
江苏省家禽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 |
省农业农村厅 |
73 |
江苏省信息农业重点实验室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三、采购内容及评估程序
本次采购中标的评估机构将接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的委托,对全省范围内的 73 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如下:
1、材料审核。
评估机构负责对参评的实验室提交的《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初评。
评估机构根据江苏省科技厅确定的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细化评分指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实验室的研发能力、团队层次及创新成果等指标进行定量评价,对不易定量评价的实验室的需求度及影响力、解决重大科技问题、对产业创新与社会发展贡献程度等指标,组织省外同行专家分领域进行定性评价。定量和定性评价二者结合确定初评结果。
3、复评。
初评排名前 20左右的实验室可提出申请参加优秀等次的复评,初评排名后 30左右的实验室须参加复评。评估机构对参加复评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现场考察书面意见。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召开复评会议,对参加复评实验室进行复评,复评会议程序为:听取实验室主任报告;审阅评估材料;就相关问题进行质询;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实验室进行独立打分。评估机构综合各参评实验室的初评和复评结果,形成实验室综合评估结果。
4、报告提交。
评估机构撰写评估报告,结合专家意见提出评估结果汇报建议,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 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全社会发布评估结果。
5、分报告提交。
评估机构根据实验室评估结果,撰写 2020 年参评每家实验室分报告,并按时提交至江苏省科技厅。
四、实施进度要求
1、材料审核。4 月 1 日-4 月 20 日。评估机构按照评估要求核实评估材料。
2、初评。4 月 21 日-5 月 10 日。评估机构对实验室的研发能力、团队层次及创新成果等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分领域对实验室需求度及影响力、解决重大科技问题、对产业创新与社会发展贡献程度等进行专家评价,确定初评结果。
3、复评。5 月 11 日-5 月 31 日。评估机构对参加复评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现场考察书面意见。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召开复评会议。评估机构综合参评实验室初评和复评结果,形成实验室综合评估结果。
4、总报告提交。6 月 1 日-6 月 15 日。评估机构撰写实验室评估总报告,并将评估报告提交至江苏省科技厅。
5、分报告提交。7 月 1 日—7 月 31 日。评估机构撰写参评各实验室评估分报告,并提交至江苏省科技厅。
五、项目实施条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在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时将提供如下支持及核查:
1、提供 73 家参评省级重点实验室提交评估的所有材料和数据。
2、明确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程序及评估等次。
3、依据江苏省科技计划专家库信用记录等,确认评估机构提出的专家名单。
4、以抽查的方式,对评估机构的评估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六、项目评估要求
1、评估机构作为责任主体,对评估过程和结果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负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实事求是的对每家参评实验室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建立相关的内部评估质量控制制度,评估相关工作资料保存完整,做到评估过程有迹可寻,并有相应的责任人。
2、评估机构应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确定的评估方案、评估程序及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工作。(组织评估工作的过程应接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评估质量)
3、评估过程中,参与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工作人员及评估机构聘请的专家)对涉及的被评估实验室及其依托单位的参评资料、数据和信息内容保密,不泄露被评实验室和相关单位的保密信息,不披露或擅自使用相关实验室的技术秘密、项目资料,不泄露评估过程和结果,保证材料完整,不丢失、不复制;不利用评估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与被评单位
发生不正当联系,索取或者接受被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如发现与被评单位的参与人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应主动申明并予回避。
4、评估机构负责材料审核、初评、复评、现场考察、组织专家定性评价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5、本此招标的项目预算包含了本次评估的材料审核、初评、复评、现场考察、组织专家定性评价、综合评价、结果撰写以及与本评估工作相关的所有费用。
6、评估机构在被评单位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时,应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7、评估工作结束三年内,有义务配合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评估事项的检查、质询等。
七、 其他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