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沙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和修编
二、规划背景
(一)发展新形势
高新区成立和湖南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对沙坪工业组团的开发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更高要求。2017年12月,开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2018年,开福区政府提出发挥高新区在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科创平台。
(二)出台新标准
沙坪工业组团控规早在2009年开始编制,并于2012年通过大规委会审查,因此与当前实施的标准和规范不符。如住建部于2012年、2018 年颁布实施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对城市用地、分类居住区规划提出了新标准。2016年、2018年《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改,提出新的指标控制与技术规定。
(三)专项规划新要求
沙坪工业组团控规实施后,长沙市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等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或编制,新修编的各项城市专项规划对沙坪工业组团提出新的要求。
(四)实施中新问题
随着沙坪工业组团快速发展,已经出现控规与现实发展需求不匹配的情况,如生态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公共服务有待完善等问题。因此在发展新形势的背景下,依据国家、省市出台的新规范标准以及城市专项规划的新要求,结合沙坪工业组团的发展需要,开展控规修编工作势在必行。
三、规划范围
沙坪工业组团,西临中青路,东连长青路,南倚绕城高速,北达开福区行政边界,总面积约17.46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还需与相关文件对接。
四、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号);
(四)《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
(五)《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2015);
(六)《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 年修订);
(七)参考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八)《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九)《长沙市金霞分区规划大纲》;
(十)《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沙坪工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十一)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长沙市相关专项规划等。
五、规划目的
(一)落实高新区发展新要求,引领规划单元的转型发展。
(二)规范和引导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活动,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三)全面梳理空间资源,完善单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优化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宜业、宜居的新园区。
六、规划内容与深度要求
规划修编要考虑已完成的评估情况。重点探索产业用地比例控制、产城融合规划引导、用地性质兼容性管控、地块划分与地籍合一、地块控制指标通则化和弹性化管理等内容,使规划充分发挥引导和管控作用,又更适应园区项目落地需求。
根据上位规划,通过对产业发展、产业空间布局、产业开发强度、产业配套、环境保护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合理确定本规划单元功能定 位和功能结构。同时将各项功能落实到土地用途,满足项目产业准图 引导要求,保障各产业业态的空间形态,考虑存量土地、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
按照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容积率管理规定、和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同时合理测算和确定单元人口规模和调控策略,合理确定各地块开发强度,形成幸福宜居、环境优美的空间形态。
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道路交通系统为目标,重点是明确规划单元与区域交通衔接方案;结合交通需求分析研究路网承载与用地开发关系,提出合理的道路网密度控制指标,并明确片区内部路网布局、结构、具体道路控制要求;确定交叉口的用地控制、交叉口形式、交通设计指引要求;明确各类交通设施用地布局、规模等;明确区域内部常规公交、快速公交、轨道交通等公交方式布局方案、功能、设施用地布局等;研究慢行系统规划、节点规划指引,自行车和步行交通控制要求等。
根据规划人口和建设容量,按照服务规模和“生活圈”为导向,合理预测公共配套需求,构建完善的公共配套体系,提升公共配套服务能力。
科学预测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需求,布局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等市政设施,保证各种管廊建设空间。
以生态绿廊、水廊为背景,规划层次分明的绿地系统。保证绿地的公共性和开敞性,满足绿地人均指标和服务半径要求。
充分利用海绵城市技术,合理利用雨洪水资源,形成堤防与调蓄相结合的防洪系统。完善人防和消防设施布局,划定设施用地、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等。
结合轨道站点、大型商业中心、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等划定地下空间重点开发片区,引导轨道站点与周边公共空间的连接,划定人行过街地下通道。
明确片区内的城市设计重点地段、城市标志和重要门户节点、重要景观界面。同时对土地混合使用、公共开敞空间构建、重要廊道、节点控制、色彩景观等有关城市形象和环境质量内容提出控制策略,引导地块城市设计编制。
划定“红线”、“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控制边界,明确各线控制要求和管控措施。
根据实际建设开发的需求,提出弹性管控的思路及措施。
七、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和附件。文本为强制性条文。图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道路竖向规划图、建筑高度分区图、开发容量控制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按内容需要分开绘制)、五线控制图。附件包括说明书及其他文件。
规划成果应符合《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和湘源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均应制作成可编辑的计算机文件。
八、其他要求
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十、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服务完成时间:2020年3月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付款人:本项目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承担一半费用,具体支付安排在本项目合同中进行约定。
2、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
占总费用(%)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30% |
签订合同后 |
第二次付费 |
40% |
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 |
第三次付费 |
30% |
项目入库后 |
(四)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