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滨州北海科技孵化器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已经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批复同意实施,规用地
条字〔2018〕00 号);
项目位置 北海新区疏港路东侧,纬二十五路以北 地块,西距疏港路道路中心线 81m,南
距纬二十五路道路中心线 108m;东侧紧邻北海科技孵化器园区专家公寓和公租房,西侧与疏
港路有一南北向水渠相隔;南侧紧邻北海科技孵化器园区服务中心(纬二十五路以北)、物流配
送中心和各类生产厂房(纬二十五路以南)。
项目用地东西向长约 247m,南北向长约 299m,规划用地面积约 7.4 万 m
2 。项目投资估算
约 1.5 亿元。
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周边产业类型,配备定位准确、功能完善、高效综合的服务业态,为
中小型企业提供办公场所、为科研与家提供高品质的工作室环境、为创业人员和高校学生提供
众创孵化空间等,幵服务周边工业园区企业。
项目周边建筑(北海科技孵化器园区服务中心、专家公寓和公租房)为现代简约风格,二期
方案设计整体风格应体现现代、大方、简洁的时代气息,考虑建筑造型的区域标志性及与周边
环境的协调融合性。
根据二期建设功能需求划分为:
1.配套服务区:作为园区接待、展示、精品酒店不服务中心,形成门户标志区域,规划建
筑面积约 0.78 万 m
2 ;
2.孵化办公区:为创业者提供众创平台不孵化空间,规划建筑面积约 1.18 万 m
2 ;
3.科创办公区:为中小型企业、科创公司、高端人才工作室提供高品质总部办公呾科创办
公场所,计划建筑面积约 1.18 万 m
2 ;
4.文体活动区:为创业者提供文体空间,计划建筑面积约 0.72 万 m
2 ;
5.生态游憩区:作为园区后花园,为工作人员提供休闲渤憩场所;
6.生态停车区:为园区提供绿色停车服务。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招标范围为滨州北海科技孵化器园区二期 主体工程、道路及照明工程和室外综合管网
工程 的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类专项设计,包括概算调整)所需要的全部
设计内容及相关服务(工程招标配合、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34
1.主体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5.5 万 m
2 ;其中包括:
(1)配套服务区(计划建筑面积约 0.78 万 m
2 );
(2)孵化中心区(计划建筑面积约 1.18 万 m
2 )
(3)科创办公区(计划建筑面积约 2.82 万 m
2 )
(4)文体活动区(计划建筑面积约 0.72 万 m
2 )。
2.道路及照明工程:
3.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含供水、污水、雨水、供电、电信、供热、燃气等管网。
三 、设计 技术标准
(一)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遵循以下标准与规范(但不局限于):
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4);
7.《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1.《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16-2008);
1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20378-2014);
13.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最新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和要求。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按照《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满足国家及当地的
要求。
(三)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设计强制性规范要求。设计
各阶段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
四 、设计阶段和进度要求
本项目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 ( 一) ) 投标阶段
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包括纸质设计文本)。
35
( ( 二) ) 初步设计
1.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后,中标人即刻按招标人要求完善方案设计;
2.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明确批准设计方案后,中标人进行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的内容应在经认可的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细化,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
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
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4.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招标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
消防、供电、供气、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
解释和修改。
5.初步设计在获有关部门批准前,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设计修改或完善,均不属于招标人的
设计变更,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递交初步设计审查之日不得超过20 个工作日。
( ( 三) ) 施工图设计
1.批准后的扩初设计将作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为在扩初设计
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各专业工程设计均需由中标人负责深化至施工图,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建筑物、道
路照明和室外综合管网等);
3.对招标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4.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项目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5.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45 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
6.完成工程招标配合,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 ( 四) ) 施工配合
1.中标人应负责向施工单位解释设计意图及施工图内容,并在本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中配
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流,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并负责变更设计;
2.由于中标人原因需对原设计作出修改时,中标人应无偿并及时完成相应的施工图设计修
改;中标人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指导,以便于解决工程现场的设计问题;
3.招标人将自行负责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招标选择,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招标采购,
中标人应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资料;
4.工程实施期间,中标人须出席由招标人召集,并提前告知的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议,现
36
场解决技术问题;为统筹安排,中标人须在收到会议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提供参
会人员的名单和行程安排,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中标人应对上述各阶段的设计和配合业务负全部责任,参与与中标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
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 、设计成果要求
提交双审定案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一式陆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图纸)一式捌份,
以及设计文件电子版(含图纸)贰份。
六 、 投标报 价 要求
(一)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死。投标报价为滨州北海科技孵化器二期主体工程、道路及照明工
程和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类专项设计,包括概算调
整)所需要的全部设计内容及相关服务(工程招标配合、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差旅费、图纸费、施工阶段指导验收、管理费、规费、利税等
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并完成图纸审查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人应在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
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确定承担本项目设计收费报价,确定投标报价时
应考虑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这些直接成本、间接
成本均应计入总报价,而未列入总报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投标人的优惠承诺,结算时不再调整。
(三)工程设计费用结算审核时,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
因素的变化、工期因素等而进行调(合同约定的除外)。
附:地理区位图
37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