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机构组织调整及审批事项改革,根据德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审批业务的发展要求,对原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审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自动化管理, 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充实决策分析依据,提高决策分析水平。
按照省厅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区域发展、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要求,改造建设用地审批业务,实现部分下放给市政府审批权限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业务的网上办理,并按需构建相关业务应用功能。实现省厅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的网上运行。
(3)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图形辅助审查系统建设
按照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适应现代空间技术的发展趋势,为推动自然资源数据的应用和共享,提高自然资源数据服务水平,建设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图形辅助审查系统。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方案审批
针对省厅下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方案审批权的内容,构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方案审批流程,定制表单、统计报表,实现县区组卷、市级审批业务。
《关于加快用地审批系统建设的通知》
《关于做好委托有关市人民政府行使部分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工作的实施方案》(鲁自然资字〔2019〕63 号)
《关于做好委托潍坊菏泽市人民政府行使部分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工作的实施方案》(鲁国土资字〔2018〕302 号)
《关于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90 号)
《关于做好委托济南青岛烟台市人民政府行使部分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工作的实施方案》(鲁国土资字〔2018〕49 号)
《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
发〔 2017〕30 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使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7〕15 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数据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 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
72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山东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6 号文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5〕6 号)
《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5 号)
《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鲁编〔2014〕10 号) 三. 建设内容
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内容: 1、原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升级
因涉及机构组织调整及审批事项改革,根据德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审批业务的发展要求,对原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审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自动化管理, 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充实决策分析依据,提高决策分析水平。
2、建设用地审批权力下放事项网上运行
按照省厅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区域发展、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要求,改造建设用地审批业务,实现部分下放给市政府审批权限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业务的网上办理,并按需构建相关业务应用功能。实现省厅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的网上运行。
3、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图形辅助审查系统建设
按照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适应现代空间技术的发展趋势,为推动自然资源数据的应用和共享,提高自然资源数据服务水平,建设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图形辅助审
查系统。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方案审批
针对省厅下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方案审批权的内容,构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方案审批流程,定制表单、统计报表,实现县区组卷、市级审批业务。
1、基于 ArcGIS 平台实现图形管理,采用.NET 实现系统架构,采用 Web Service 技术, 实现异构系统间的互操作。
2、开发框架:采用与德州市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一致的开发框架,保证本项目系统的技术框架的兼容性和集成性,保护现有的投资并避免风险。
3、数据库:国土资源数据具有海量空间数据、数据复杂等特点,数据库应能有效管理海量空间信息及其属性信息,要求支持 Oracle 11G 数据库。
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后 6 个月内完成德州市自然资源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项目,并通过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使用者能否熟练使用系统将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效果。因此,应免费提供对局方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并负责提供培训资料,应在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计划;免费对进行产品安装及调试。
1、培训人员
根据实际需要,需对用户的系统维护人员、系统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并提供培训教材。
2、培训地点
所有的培训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进行。3、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统一方案、统一教材,分批培训的方式。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验收合格后,对本项目提供 1 年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日常维护、现场安装及解答。
1、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提供 5*8 小时热线技术支持,在用户遇到非人为故障的技
术问题时,应在 1 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2、如遇系统安装、升级、故障排除期间,在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之前,供应商派技术员提供现场服务。
3、在质量保证期外,供应商需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技术服务。
4、操作说明书等全部技术资料在交货验收合格后移交采购人。七. 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商业秘密,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的资料均予以保密,承诺建设的项目不抄袭他人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