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协作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 131 万元
3、项目内容: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包组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2020年度从化、黄埔、南沙、白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服务 |
53.5万元 |
各包组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包组采购预算 |
2 |
2020年度增城、番禺、花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服务 |
47.5万元 |
|
3 |
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系统统计审查报备等技术服务 |
30万元 |
注:供应商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能兼投不能兼中,评审顺序按包号顺序,如供应商已被推荐为前面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能再被推荐为后续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4、相关说明:
为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工作、系统审查报备等相关工作,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服务、系统统计审查报备等技术服务。
包组一:
(一)委托内容
对2020年度从化、黄埔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以及从化、黄埔、南沙、白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项目调整等工作涉及的技术支持、组织评审等。
(二)项目经费
计件结算。每评审一个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不高于3万元,每评审一个项目项目调整不高于1.7万元。预算按照15个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5个项目调整评审等工作计算,预算金额53.5万元。
(三)具体要求
★1.成交人在初步设计文件评审时必须从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中选取5名专家进行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成交人必须从本单位选取一名正高级工程师(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人选一致)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正高级工程师签名、单位盖章的初步设计文件评审意见,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初步设计评审意见。
2.成交人应与被评审项目法人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不存在隶属或利益关系。
3.成交人应拥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33130-201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288-2018)、《渠道衬砌与防渗材料》(20161013-002)、《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_T 50363-2018)、《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 28714-2012)、《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533-2011)、《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 703-2015)、《机井技术规范》(GB_T 50625-2010)、《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水闸设计规范》(SL 265-2016)、《农田水利规划导则》(SL 462-2012)、《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灌区改造技术规范》(GB 50599-2010)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技术规范,并向采购人提供2份。
4.成交人须对项目涉及的现场进行全覆盖查看,并组织专家抽取查看;
5.成交人须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支付会议室租赁费、工作餐、专家报酬等相关费用。
6.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人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包组二:
(一)委托内容
对2020年度增城、番禺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以及增城、番禺、花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调整等工作涉及的技术支持、组织评审等。
(二)项目经费
计件结算。每评审一个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不高于3万元,每评审一个项目项目调整不高于1.7万元。预算按照13个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5个项目调整评审等工作计算,预算金额47.5万元。
(三)具体要求
★1.成交人在初步设计文件评审时必须从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中选取5名专家进行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成交人必须从本单位选取一名正高级工程师(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人选一致)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正高级工程师签名、单位盖章的初步设计文件评审意见,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初步设计评审意见。
2.成交人应与被评审项目法人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不存在隶属或利益关系。
3.成交人应拥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33130-201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288-2018)、《渠道衬砌与防渗材料》(20161013-002)、《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_T 50363-2018)、《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 28714-2012)、《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533-2011)、《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 703-2015)、《机井技术规范》(GB_T 50625-2010)、《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水闸设计规范》(SL 265-2016)、《农田水利规划导则》(SL 462-2012)、《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灌区改造技术规范》(GB 50599-2010)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技术规范,并向采购人提供2份。
4.成交人须对项目涉及的现场进行全覆盖查看,并组织专家抽取查看;
5.成交人须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支付会议室租赁费、工作餐、专家报酬等相关费用。
6.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人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包组三:
(一)委托内容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指导各区使用、填报并提请省相关部门审核“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等各级农田建设相关系统上的项目信息,协助核查非农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组卷等工作过程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
(二)项目经费
预算金额30万元。
(三)具体要求
1.协助采购人指导各区农业农村局填报“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等系统。
3.协助采购人在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组卷报批工作中,核实建设项目是否占用高标准农田、是否符合占用条件,并出具审核意见供采购人参考。
4.收集汇总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建立项目信息台账、整理项目红线图层,做好项目进度统计汇总等工作。
5.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人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1、供应商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
2、对掌握政策的要求:成交人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具有同类项目经验。
3、成交人在提供专业化服务工作中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努力工作,讲求质量,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4、成交人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
5、成交人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6、成交人项目团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成员发生变更,需事先经采购人同意,如项目团队成员工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成交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其他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项目调整评审等服务内容。
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系统统计审查报备等技术服务内容。
四、成果要求
1、采购人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
2、项目成果须符合并通过采购人审核,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3、成果资料提交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包括电子数据与文本文件、图纸等。
4、成交人应保证本项目响应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包1、2:经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个数支付评审费用(分两个年度支付)。
包3: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注:上述规定的采购人付款时间,是指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成交人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