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本工程为武陵区疾控中心老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2280m2。改造内容为地面、天棚、墙面的拆除及更换;所有门、窗更换,屋顶防水、女儿墙拆除后新做;安装工程电气改造及外墙改造。
编制依据:
(一)资料依据
1、《武陵区疾控中心老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
2、各种相应的标准图集和设计、施工规范。
(二)计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6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编号为GB50500-2013)及配套使用的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
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6〕134号《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6〕160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7〕134号《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
7、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8〕10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湘建价建〔2016〕8号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一)的通知》;
9、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湘建价建〔2018〕4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二)》的通知;
10、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7〕134号《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
1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7〕165号《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有关说明:
1、原有电气管线拆除按20000元计入专业工程暂估价;
2、材料暂估价、暂估综合单价详F.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3、专业工程暂估价详F.5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4、关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结算时,根据双方确定的价格计算。本项目所有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或综合单价均为暂估(不含税)材料价(工程设备)或综合单价;
5、关于暂列金额,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填写,该项费用是建设单位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双方确定的价格计算;
6、关于专业工程暂估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填写,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双方确定的价格计算;
工期及质量要求
1.1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90天完工。
1.2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