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涟源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
2、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寨子、雷锋2座一般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710800.00元
4、工程概况:寨子水库位于涟源市白马镇学足村,水库位于涟水流域孙水河支流,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II型水利工程。该工程于1957年竣工,由于当时工程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通过多年运行,工程老化,枢纽各建筑物均存在不少病险隐患,并日趋严重。经安全认定和现场检查,大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大坝上游坝坡已沉陷,右坝端堆有渣土,坝体及接触面漏水,涵卧管漏水,库内涵管取水口漏水,溢洪道侧墙破损严重,无消能设施,无管理用房。
雷锋水库位于涟源市石马山镇雷锋村,水库位于涟水流域孙水河支流,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II型水利工程。该工程于1973年竣工,由于当时工程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通过多年运行,工程老化,枢纽各建筑物均存在不少病险隐患,并日趋严重。经安全认定和现场检查,大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上下游坝坡无护坡、无踏步,下游坝坡无排水沟,坝趾处排水棱体失效;坝基及左右坝肩绕坝渗漏,坝身存在散渗现象;卧管为临时竹制取水,涵管为瓦涵;溢洪道底板、侧墙破损,无法正常泄洪等。
5、采购范围:涟源市寨子、雷锋2座一般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三、项目实施要求
1. 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1.5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工程保险。
- 施工要求
2.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 验收要求
3.1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 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四、项目特别说明
1. 实施时间及地点
1.1 实施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
1.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结算方法
2.4 工程变更
2.4.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4.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
- 争议的解决
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其他要求
4.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供应商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4.2供应商应自行处理一切工农矛盾、周边矛盾,并承担处理矛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3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