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一)受益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受害人。
(二)目标任务:
选取一家运用社会工作专业工作方法协助许昌市救助管理站(许昌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和帮扶,缓解生存危机,改善生活质量;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发掘社会资源,培养生存技能,提高自助能力;构建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参与及社会融入,帮助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工作,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等专业社工服务与管理的机构。
(三)服务内容及指标
1.救助活动。开展街头巡查活动(其中街头救助活动不少于6次);
2.救助宣传。开展救助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每场不少于1小时,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3.小组活动。开展各类小组活动不少于3个(每个小组不少于4节,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
4.社区活动。开展各类文体娱乐、传统节日庆祝、关爱活动不少于15次(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8人)。
5 .建档。为服务对象建立服务档案,建立档案不少于80个,每个人只能算一个;6.个案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开展个案辅导及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不少于80人次,专业个案不少于3例(每个个案不少于5次);
7.其他服务。项目调研报告2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各1篇),项目服务专业探索文章1篇(家庭暴力方面),项目成果手册1本,区级以上媒体报道5篇以上,其他专业服务等。
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响应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风险。
二、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应就本项目完整响应,否则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文件中须有详细的实施(技术)方案,否则为无效投标。
4、服务团队要求:建立专业社会工作者项目服务团队,在服务期内人员稳定无变动;(服务期中,若认定项目社工不符合条件或违规等问题,确实需要更换项目社工的情况除外);项目点配备3名专职社工,3名专职社工须取得(助理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项目团队必须参加评估,提供详实的汇报材料,接受评估组的实地考察。
5、项目管理及规范: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财务及物资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制定完善的社工专业服务规范及专业的服务文书套表、完善的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等;项目承接机构应采用多样的、科学的调查方法对服务对象进行需求调查,并形成全面、深度的调查报告;在前期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相对应的服务计划,服务目标的制定应有效回应服务对象需求;工作人员应严格依照项目服务规范,按照服务计划开展相应的服务,并以文字、照片、视频等形式进行记录,所有服务要做到有记录可查。
三、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2、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和承诺验收;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22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谈判响应无效。
五、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分三个阶段支付。签订合同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签订合同的6个月对服务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服务结束末期评估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