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奉化区裘村镇核心区域道路等保洁项目,镇核心区厨余垃圾收集及镇属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保洁作业总面积650276.5平方米,绿化带(公路两侧)4.5km,河道总面积73032.2平方米,公共厕所10座,垃圾桶760只,果壳箱26只,花箱维护74对,垃圾桶采购535只。主要作业内容包括:
1、区域范围内道路的清扫、清洗、洒水,总面积650276.5平方米;
2、镇核心区其他、厨余垃圾实行以桶换桶模式清运共计225只垃圾桶,核心区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铺厨余垃圾收集清运,一日两次(不含核心区四个村的厨余垃圾收集)。核心区外14个行政村的其他垃圾“以桶换桶”模式清运,共计535只垃圾桶,每日一次。 共计760只垃圾桶(含一年内厨余垃圾桶、两年内其他垃圾桶损坏更换)。
3、区域范围内河道保洁,总面积73032.2平方米,主要包括峻壁溪、芦溪及村内洗衣埠头;
4、区域范围内绿化养护及保洁(个人单位门前绿化带除外),共计4.5km;
5、公厕保洁管理,共计10座公厕;
6、垃圾中转站管理,包括对中转站设备的日常零星维修;
7、镇属各村垃圾清运、各垃圾分类投放点(每日一次)日常清理;
8、镇区保洁区域内牛皮癣清理服务,主要为镇区保洁区域范围内、下湖线裘村段道路两侧、裘宁线裘村段道路两侧等牛皮癣清理;
9、其他义务:果壳箱等环卫设备的日常养护,小堆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理以及等服务。
10、240L垃圾桶采购535只。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本次招标内容为奉化区裘村镇核心区环境卫生保洁及镇属各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本项目以下道路需由保洁单位进行道路清扫、清洗、洒水、收集垃圾、果壳箱(垃圾桶、亭)垃圾收集及清洗、城市家俱清洗、装璜垃圾大件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等;
(二)本次公开招标,应保证本项目的日常保洁要求,强化落实人员配置、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并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促进保洁公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保洁公司必须按保洁作业要求进行环卫保洁工作。
(三)中标人必须按保洁作业要求承担区域范围内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公厕保洁、垃圾清运、中转站管理、牛皮藓清理等。
(四)保洁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保洁单位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对单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由于作业受伤等引起的全部事故内容),全部责任由保洁单位自行承担,自主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保洁单位的职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应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保洁单位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招标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
二、相关说明:
1、按照《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示范路创建及城区街面保序检查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甬城管法(2016)11号及宁波市道路清爽行动的文件要求,纳入奉化区2016年度示范路创建及城区街面保序检查规定,进行人行道清洗及路面保洁的质量问题。
2、保洁经费以市政道路面积计,保洁范围从墙根到墙根(包括绿化带保洁),保洁范围内的保洁内容均列入考核对象、考核范围,人行道——墙根及绿化带保洁作业要求参照相应等级道路保洁要求。同时需承担招标人指定范围内店面垃圾收集任务。
3、中标人对所需车辆全部自行出资购置,新购车辆规格、型号、品牌应经招标人核准。在合同期内车辆使用期限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中标人需及时更新换代,另外现有作业车辆配置不能满足日常环卫作业需求时,中标人须增购作业车辆,弥补机械作业量不足,保洁费用不作调整。
4、中标单位在搞好日常保洁、清运等工作的同时,必须无偿及时配合招标单位参加区里的各项节目或重大活动(商业活动除外)的临时布置任务。
5、中标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本项目配置员工的工资,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拨付保洁服务经费。
6、本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由招标人提供租赁给中标单位的停车场地除外)和服务与管理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承包期间如遇城市发展需要,发生道路等保洁项目及范围增减,经招标方,区采购办审核后,按中标单价计算费用,由各自的责任部门承担增减的相应费用。
8、服务期限:总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和招标人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9、服务单位应根据各岗位作业情况不同,采取相应人员安排措施,所需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中。
10、除专职保洁人员以外,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保洁的实际需要配备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机械车辆驾驶人员等,所需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
11、人员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违法、法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12、中标供应商按业主规定期限交接完毕。
▲13、供应商保洁人员配置不得少于126个人。
14、第一年厨余垃圾桶损耗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前两年其他垃圾桶损耗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裘村镇道路等保洁服务项目质量要求
1、裘村镇道路面积明细表
1.1、裘村镇镇区道路面积明细表
序号 |
保洁路段 |
1 |
裘村镇区 |
2 |
岭下段 |
3 |
曹村段 |
4 |
曹黄公路 |
5 |
吴江段 |
6 |
阎家段 |
7 |
庄下段 |
8 |
马头段 |
9 |
陶坑段 |
10 |
马头老车站到横江 |
11 |
五菱桥到杨村岭 |
12 |
大毛岙路段 |
13 |
里城、枫弄路段 |
14 |
莫夹岙路段 |
合计 |
275000平方米 |
1.2、裘村镇镇区各村道路明细
序号 |
路段 |
1 |
滨海芦庭东路 |
2 |
横弄 |
3 |
直弄 |
4 |
横街弄 |
5 |
虾塘路 |
6 |
虾塘弄(车站对面) |
7 |
右横弄 |
8 |
左横弄 |
9 |
双溪弄(泡饭店东) |
10 |
横弄 |
11 |
小汗弄 |
12 |
小溪弄(田边) |
13 |
小溪弄 |
14 |
城前弄 |
15 |
横弄 |
16 |
小溪弄(西) |
17 |
银河路城前弄 |
18 |
城前弄7幢 |
19 |
银兴路 |
20 |
横弄 |
21 |
佳宜宾馆西 |
22 |
东 |
23 |
大路到煤气站 |
24 |
芦溪西 |
25 |
加油站 |
26 |
东信桥东别墅区 |
27 |
东西弄 |
28 |
南北弄 |
29 |
东信路(至村委后) |
30 |
支弄 |
31 |
支弄 |
32 |
东信路2幢-2 |
33 |
振兴路(酒厂后) |
34 |
东信路 |
35 |
|
36 |
东信路6幢2 |
37 |
6幢7 |
38 |
振兴路 |
39 |
横弄 |
40 |
振兴路双号幢 |
41 |
单号 |
42 |
直墙弄 |
43 |
小叉弄 |
44 |
东信路10至振兴路 |
45 |
协兴弄10号 |
46 |
小叉弄 |
47 |
吕家弄 |
48 |
衙基弄 |
49 |
祠前弄 |
50 |
芦溪路 |
51 |
老祠堂弄 |
52 |
小叉弄 |
53 |
镇北中路 |
54 |
支弄 |
55 |
支弄 |
56 |
叉弄 |
57 |
镇北中路 |
58 |
裘三村北路 |
59 |
新堂弄 |
60 |
叉弄 |
61 |
芦溪路 |
62 |
福生后水潭 |
63 |
芦溪路叉弄 |
64 |
戴家 |
65 |
后墙弄与老街相接叉弄 |
66 |
后墙弄叉路另加几条 |
67 |
里厢 |
68 |
上宅弄 |
69 |
叉弄 |
70 |
新建路42幢 |
71 |
42幢1号叉路 |
72 |
支弄 |
73 |
支弄 |
74 |
镇北西路(河两岸) |
75 |
新建路40幢 |
76 |
叉路 |
77 |
沙井弄 |
78 |
叉路 |
79 |
镇北路火烧后8幢-11幢 |
80 |
叉路 |
81 |
祠东弄 |
82 |
叉弄 |
83 |
支弄 |
84 |
支弄 |
85 |
剧场弄 |
86 |
小叉弄 |
87 |
兴益路3幢 |
88 |
叉路东信路(1-3幢) |
89 |
菜场弄南北 |
90 |
东西 |
91 |
菜场北空地 |
92 |
银东路 |
93 |
新建路29幢+32幢 |
94 |
新建路大水泥路至桥 |
95 |
叉路 |
96 |
支弄 |
97 |
桥两岸 |
98 |
银河路至水泥路(振兴路) |
99 |
加贝与农行间弄 |
100 |
育才路 |
101 |
老街路 |
102 |
东西弄 |
103 |
小翁墙弄 |
104 |
方家墙弄 |
105 |
新建路12幢(叉弄) |
106 |
叉弄 |
107 |
新建路 |
108 |
新建路19幢,21幢 |
109 |
老街 |
110 |
新建路26幢 |
111 |
文化立堂东 |
112 |
祠东弄(潭边) |
113 |
管家墙弄 |
114 |
芦溪弄叉弄 |
115 |
福生弄 |
116 |
叉弄 |
117 |
支弄 |
118 |
镇西路 |
119 |
镇西路9幢1后 |
120 |
伟大家私城 |
121 |
裘西路10幢 |
122 |
滨海芦庭 |
123 |
电力所西边 |
124 |
快乐宾馆 |
125 |
双竹桥叉路 |
126 |
直弄 |
127 |
横弄 |
合计 |
94062.5平方米 |
2019新增道路面积
序号 |
路段 |
1 |
环镇南路保洁 |
2 |
沿海中线保洁 |
3 |
吴江小区外围道路 |
4 |
停车场保洁 |
5 |
派出所延伸路段 |
合计 |
281214平方米 |
2019新增其他
序号 |
路段 |
数量 |
备注 |
1 |
果壳箱维护保养 |
14对 |
不含原12组 |
2 |
花箱维护保养 |
79对 |
|
2、奉化区裘村镇核心区域道路等保洁作业标准
(一)、道路保洁
(1)16小时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早上4:00至下午20:00。全面普扫上午在8:00分前完成,下午在14:00分前完成。12小时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5:00至下午17:00。全面普扫上午在8:00分前完成,下午在14:00分前完成。8小时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6:00-10:00,下午13:00-17:00;全面普扫上午在8:00分前完成,下午在14:00分前完成。
(2)道路普扫后达到窖井沟眼净、树穴净、喇叭口净,花坛周围净、隔离带周围净,无零星垃圾,无果皮纸屑,侧石无积泥积灰,遇雨天,侧石边应无积水。路面不得有明显不洁或漏扫垃圾。
(3)未硬化道路、闲置地块(空地)即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道路、街巷、弄边沟内无污泥、垃圾、杂草。
(5)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或巡回保洁的力度,无脱岗偷懒现象,路面无零星垃圾、杂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无窨井堵塞,保持喇叭口的清洁。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脱岗、不迟到、早退,偷懒、捡垃圾,工作时间不聚众闲谈。作业时,应穿反光背心。三轮车应清洁干净。
(7)保洁时间内除车辆满溢等情况外,保洁员不得提前到中转站倾倒垃圾。
(8)学校周边保洁时间差做到人走地净。
(9)文明作业,优质服务,清扫作业时注意不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不将垃圾扫入或到入窖井、河道、绿化垃圾。
(二)、公厕保洁
(1)12小时保洁公厕:每座公厕配保洁人员,实行12小时冲洗保洁(保洁时间为6:00—18:00),公厕槽沟无大小便,实行一人一冲,大小便停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公厕门厅、管理间、洗手间、工具间经常保持清洁,附属用品和物品应摆放整齐。
(3)公厕应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卫生,3米内无乱堆杂物,无污水等。
(4)墙面、天花板、门、档板无乱张贴、乱涂写,无积灰、蛛网、污渍、痰迹等。
(5)地面要保持清洁干燥,墙面砖光洁,坑位整洁,大便器(槽)揩擦干净,内侧无粪便污迹,洁净见底;小便器(槽)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6)蚊蝇季节(4、5、6、7、8、9、10七个月)每日喷洒灭蝇药物,做到厕内无蚊蝇、无蛆虫活动;
(7)公厕保洁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保洁人员保洁时统一着装。
(8)公厕的设施应保持完整,保持厕内通风良好,无明显恶臭,设施无损坏残缺,如损坏及时修复。
(三)、垃圾桶、果壳箱保洁
(1)要求在8:00前作业完成,按日产日清要求收集垃圾,不得漏点和任意撤点,桶内无沉积垃圾。
(2)垃圾桶不得满溢,垃圾量多时应及时清运。
(3)桶周围三米内必须打扫干净,不得有建筑垃圾,不得焚烧垃圾。
(4)垃圾桶、底座配备人员必须每日二次清洗,保持清洁、完整,桶破损应及时进行调换。
(5)收集清运车辆装载适当密闭清运,无沿途滴、漏、撒现象。
(6)垃圾桶清运保洁人员作业时必须统一着装。
(7)蚊蝇季节垃圾桶周围必须每日二次消杀灭蝇。
(四)、公园、绿化带养护保洁
(1)按道路12小时保洁,绿地无零星垃圾、瓦砾;无果皮、纸屑等白色垃圾、杂物。
(2)绿化的成活率达到98%以上。
(3)基本无病虫害发生。
(4)修剪、除虫、死株及时向业主反馈。
(五)、河道保洁
按道路要求12小时保洁,河面、河底及河岸陡坡无漂浮废弃物等垃圾。
(六)、农村垃圾清运
(1)负责全镇范围内(建成区除外)的14个行政村的其他垃圾清运及各村桶周边的建筑垃圾工作。
(2)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桶内及垃圾桶周边的卫生工作,达到上级考核要求为标准。
(3)清运车辆在清运过程中禁止出现沿途滴、漏、撒现象。
(4)清运车辆保持整洁干净无异味。
(七)、垃圾中转站作业
(2)场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中转站内设施、设备保养良好,操作台、车厢保持清洁,垃圾压缩车离站前清理倒斗内暴露垃圾、拖挂杂物。
(4)责任区域内场地、休息间整洁,无零星垃圾、蛛网、积水、积泥,无乱堆放杂物,四壁瓷面无积灰、污水迹。
(八)、牛皮癣清理
(1)全天候巡查保洁,及时清除镇区范围内的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刻画等现象:交通隔离栏、排水沟、侧石等道路设施整洁完好,无乱张贴、无涂写等现象。
(3)墙体牛皮癣需使用颜色相近的涂料覆盖,不得产生“二次牛皮癣”。
(九)、台帐、投诉、指令性任务完成
(1)管理、考核资料齐全,每星期有相应的考核巡查记录。
(2)遇群众投诉、煤体曝光的,及时处理、落实整改。
(3)指令性任务、督促的问题必须按标准及时完成。
四、考核标准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对环境卫生等保洁项目质量情况、规范作业情况、监督管理及社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城区内进行道路保洁及垃圾收运保洁公司均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机制
建立裘村镇镇政府考核管理制度,中标单位每日自查,及时上报公司的巡查台帐资料,镇政府考核全面巡查的三查制度(日常巡查50%、抽查30%,空档时间突击检查20%),不断总结完善考核机制。镇人民政府根据每月考评结果,作出综合考核评价意见,按月拨付每月承包经费。
(三)考核办法
1、《奉化区裘村镇核心区道路等保洁项目考核标准》、《奉化区裘村镇核心区道路等保洁项目作业标准》为依据,结合宁波市容环卫处“道路清爽行动”考核评价要求,根据每月实际考核情况,形成考核通报,扣除相应经费。
2、考核分值:根据考核员每天考核记录的扣分情况和平时抽查等扣分情况相加,形成月扣分的总分,每扣1分,扣除人民币20元整。
3、由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被镇政府或相关单位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000元,被上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万元,并在一年内出现三次被镇政府或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中标单位在月度考核中扣分不得超过100分,一个考核年度中累计出现月度考核扣分超过100分(不含100分),业主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奉化区裘村镇道路等保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一)、考核项目
1、道路保洁作业;2、公厕清洗管理,消毒灭蝇(含设施的维护);3、垃圾收集清运及卫生管理,消毒灭蝇,环卫设施维护;4、绿地养护保洁;5、河道保洁;6、垃圾中转站管理;7、农村垃圾清运;8、牛皮癣清理;9、报表报送,指令性任务完成;投诉案件落实情况等。
(二)、具体考核标准
奉化市裘村镇环卫保洁考核办法及标准
项目 |
要 求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总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区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报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并在前三个月支付保洁费用时扣回,每个月扣回10%。 (2)《奉化区裘村镇核心区道路等保洁项目考核标准》、《奉化区裘村镇核心区道路等保洁项目作业标准》为依据,结合宁波市容环卫处“道路清爽行动”考核评价要求,根据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给中标人。 (3)考核分值:镇政府组织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的形式,每月按《奉化区裘村镇环卫保洁考核办法及标准》进行考核,月度考核90分及以上为优秀,不扣分;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每低于90分一分,扣除人民币200元;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业主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由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被镇政府或相关单位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000元,被上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万元,并在一年内出现三次被镇政府或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1年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支付。 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银行汇票、转账、电汇、履约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保洁服务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
招标内容变更的处理 |
(一)合同期内,如因故发生道路面积变化或其他保洁范围及设施增减引起的费用调整,原则上以区域划分,最终由招标人统一调配以相应内容相应单价进行增减,按实结算保洁服务费(已明确承包范围的除外),以联系单为准;新增道路保洁面积以联系单为准;如遇政府拆迁减少相应的保洁面积及经费以联系单为准。 (二)在合同期内,除城市建设需要道路等保洁项目数量、经费有所增减外,其他经费一律不另行增加。 |
注意事项 |
(一)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0%赔偿损失。 (二)供应商若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或不公正性,须在开标前的招标答疑阶段提出。 (三)如供应商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等,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四)人员的工资、社保、夏季高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单休日加班费等不低于国家政策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对明显偏低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人员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