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及附属工程
二、工程条件: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执行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及附属工程 ,主要内容为食堂改造和部分新建;新建建筑面积为202.15m2,建筑层数一层,框架结构,地面为水磨石地面,主副食库1200mm高面砖墙裙,配餐间、白案间1800mm高面砖墙裙,操作间面砖墙面至顶,其余内墙面为白色乳胶漆墙面,天棚为腻子基层白色乳胶漆面层,外墙为100*200mm面砖墙面;食堂水泥坪、洗碗池、雨棚、门窗及原钢架屋面防水改造等。
四、编制范围:
本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范围为《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及附属工程》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五、工程量编制依据:
(一)、资料依据
1、常德市鼎城区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及附属工程》图纸;
2、各种相应的标准图集和设计、施工规范。
(二)、消耗量标准及取费依据
1、省建设厅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频发的《2014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湖南省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3、湘建价[2017]165号《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和使用的规定》的通知;
5、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二)》的通知;
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8]101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7、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9]61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
(三)、价格依据
1、常德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常建价[2019]4号《关于发布常德市二0一九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通知》;
六、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90天;
2、质量要求:合格。
3、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款,具体以鼎城区财政局拨付为准。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余方外运及建筑垃圾外运按5KM计算;
2、铝合金推拉窗按5mm厚普通玻璃计算;
3、扬尘防治费按直接工程费的0.5%计算;
4、工程排污费未计算;
5、未尽部分按设计说明及有关标准图集、施工规范。
八、部分材料为暂估价,投标单位报价时必须按材料暂估价表中的单价进行报价。
九、技术措施费投标单位应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给出准确的报价。
十、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地方均应结合施工图及相关文件综合考虑确定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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