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涟源市杨市镇龙伏村农用地整理“试点”项目
二、工程条件:
涟源市杨市镇龙伏村农用地整理“试点”项目位于涟源市杨市镇境内,杨市镇位于孙水中游,地处涟源市东南部,距涟源市城区 17 公里,1995 年机构改革撤区并乡时,由原来杨家滩镇、太和乡、快溪乡合并而成的三合一大镇。人口 8.4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2 万人,共辖杨家滩、太和、快溪三个管理区,56 个行政村,10 个居委会,共 734 个村民小组。全镇总面积 131.7 平方公里,总耕地 42745 亩,其中水田 34468 亩,旱土 8077 亩。2004 年工农业总产值 8.3亿元。项目区涉及杨市镇龙伏村一个行政村。
三、工程基本情况:
- 采购单位:涟源市土地开垦整理局
- 设计单位:长沙市天吉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预算单位:长沙市天吉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四、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另册)
五、项目清单说明:
1.建筑材料单价根据《娄底工程造价》2019年第五期计取,工程用砂按机制石砂计算。
六、付款方式、工期及质量标准: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行政验收后支付至95%,预留5%的质保金于1年后无息结清;
2.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项目实施要求(材料运输保管保险、施工要求、验收要求、保修要求):
1.材料运输保管要求:
1.1成交单位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单位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单位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T46-88)
3.验收要求:《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注:在磋商过程中,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