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内容为湘乡市26个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1、本项目为对湘乡市26个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2、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分包中标。分别为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具体村庄 |
采购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一包 |
湘乡市东郊乡杨树村等11个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东郊乡杨树村、东郊乡三湘村、东郊乡花亭村、月山镇褒忠山村、白田镇长江村、白田镇仁厚村、白田镇新苗村、泉塘镇军塘村、泉塘镇双托村、龙洞镇长太村、龙洞镇泉湖村 |
53.8 |
具体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八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第二包 |
湘乡市泉塘镇泉塘村等11个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泉塘镇泉塘村、泉塘镇繁育村、龙洞镇楠香村、龙洞镇和睦村、东郊乡浒洲村、东郊乡横洲村、东郊乡长丰村、东郊乡旺兴村、东郊乡战鼓村、梅桥镇芭蕉村、金石镇文星村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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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湘乡市月山镇石矶村等4个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月山镇石矶村、月山镇白龙村、棋梓镇普安村、育塅乡双桥村 |
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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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湘乡市虞唐镇涟南村、潭市镇新群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虞唐镇涟南村、潭市镇新群村 |
18 |
3、村庄类型
序号 |
村名 |
所在乡镇 |
村庄类型 |
1 |
泉湖 |
龙洞镇 |
城郊融合 |
2 |
长太 |
龙洞镇 |
其他 |
3 |
三湘 |
东郊乡 |
集聚提升 |
4 |
花亭 |
东郊乡 |
集聚 |
5 |
长江 |
白田镇 |
集聚提升 |
6 |
新苗 |
白田镇 |
其他 |
7 |
仁厚 |
白田镇 |
其他 |
8 |
双托 |
泉塘镇 |
集聚提升 |
9 |
军塘 |
泉塘镇 |
集聚提升 |
10 |
褒忠山 |
月山镇 |
集聚提升 |
11 |
泉塘 |
泉塘镇 |
城郊融合 |
12 |
繁育 |
泉塘镇 |
城郊融合 |
13 |
楠香 |
龙洞镇 |
保护 |
14 |
浒洲 |
东郊乡 |
城郊融合 |
15 |
和睦 |
龙洞镇 |
其他 |
16 |
横洲 |
东郊乡 |
其他 |
17 |
长丰 |
东郊乡 |
城郊融合 |
18 |
旺兴 |
东郊乡 |
其他 |
19 |
芭蕉 |
梅桥镇 |
集聚提升 |
20 |
普安 |
棋梓桥镇 |
搬迁 |
21 |
石矶 |
月山镇 |
其他 |
22 |
双桥 |
育椴乡 |
其他 |
23 |
文星 |
金石镇 |
保护 |
24 |
战鼓 |
东郊乡 |
未确定 |
25 |
白龙 |
月山镇 |
未确定 |
26 |
杨树 |
东郊乡 |
城郊融合 |
27 |
涟南 |
虞唐镇 |
集聚提升 |
28 |
新群 |
潭市镇 |
集聚提升 |
三、工作内容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是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属于详细型和实施型规划。经批准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是村域范围内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布局和生态保护安排的基本依据。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村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以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结合村域发展战略和村民意愿,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各类设施的空间需求,形成包括文本、表格、图件等在内的系统成果。
村庄规划内容分为必要性内容与扩展性内容。必要性内容是村庄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扩展性内容是结合村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的内容。各类型村庄规划的必要性内容和扩展性内容见下表
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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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 融合类 |
集聚 提升类 |
特色 保护类 |
搬迁 撤并类 |
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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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内容 |
发展定位与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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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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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布局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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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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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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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和基础设施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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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 |
生态保护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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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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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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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及特色风貌保护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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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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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为必要性内容-为扩展性内容 |
1、发展定位与目标
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对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内容,结合村庄原有规划评估结果,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2、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在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控制下,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按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细化各类空间用途,制定管制规则。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编制的地区,可暂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要求,待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后修正。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同时优化调整国土空间布局,统筹住房、产业、道路交通、公共和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整治、防灾减灾、历史文化及特色风貌保护等具体内容,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并针对各类用地制定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3、住房布局规划
按照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尊重村民意愿,注重质量,合理确定村民住房规模、布局、强度、风貌等。
鼓励村民新建住房集中选址。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建住宅的宅基地面积应符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区,退让距离应符合铁路、高压走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河流渠道水体等规定的标准;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建设的户型、层高、风貌等设计要求。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保护范围内的居民点应当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废弃地利用等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提出村域内拆除、新建住宅的规划。
4、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村庄所在县(市)、乡(镇)产业发展策略及村庄的特色资源,以宜农、生态、绿色、低碳为原则,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统筹规划村域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鼓励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农村新增工业用地,除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引导工业向县、镇等产业园区集聚。
5、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层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根据村庄发展及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道路交通布局,合理衔接对外交通,优化村庄内部道路系统。道路宽度、硬化、错车道等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划。
6、公共和基础设施规划
落实上层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公共和基础设施布局,引导城镇公共和基础服务向农村延伸,分类分级配套完善村庄公共和基础服务设施,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鼓励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重点问题。
7、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水源保护地、河流湖泊保护段等保护任务和要求。落实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还林还湖还草、污染地块治理等相关项目安排。
综合考虑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统筹安排村容村貌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等。
8、历史文化及特色风貌保护规划
特色保护类村庄应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文物古迹、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地质遗迹、古树名木、旅游资源、民俗风貌的保护原则、措施、名录以及修复方案。具有特色保护资源的非特色保护类村庄应提出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的保护原则、措施、名录以及修复方案。
9、 防灾减灾规划
根据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虑各类灾害(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的影响,落实相应的专项规划,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排除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10、近期行动计划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人力、财力和居民的迫切需求,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村民建房、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整治、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制定近期建设项目表。
四、成果要求
1、成果体系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是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属于详细型和实施型规划。成果内容要图文并茂,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表格和图件等形式,各类型村庄规划成果表现形式和图件要求见下表,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村庄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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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融合类 |
集聚提升类 |
特色保护类 |
搬迁撤并类 |
其他类 |
表现形式 |
文本+图 |
前图后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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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的内容 |
①文本 ②图件 ③表格 ④数据库 ⑤纳入村规民约的条款 ⑥附件 |
①图件+图说明 ②表格 ③数据库 ④纳入村规民约的条款建议 ⑤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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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图件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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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 融合类 |
集聚 提升类 |
特色 保护类 |
搬迁 撤并类 |
其他类 |
综合现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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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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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布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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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选择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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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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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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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和基础设施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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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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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及特色风貌保护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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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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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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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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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标准:达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4月发布的《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程序(试行)》等相关文件和技术指南的要求。
3、成果提交时间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