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完善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768550元。
三、项目概述
为更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8]45号)、《湖南省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18〕64号)、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中共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湘办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提升高新区政务服务整体水平,提供群众获得感。拟通过对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下延实施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各部门协同工作和办事,通过大力打造以用户为中心,具备一站通办、时时可办、无处不在的网上政务服务功能。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不断推进网上事项深度办理,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更满意,政府服务水平更高效。
为进一步推进湘潭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一张网”、“一次办”,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下放权限有效运行,根据张迎春市长在全市“放管服”改革系列会议上关于“园区要在人员上、业务上、平台上、设施上进一步提升审批事项承接能力”指示以及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李建华书记提出“高新区市级权限承接方案要更加具体化、钢性化”要求及中共湘潭高新区工委办公室、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湘潭高新区2019年工作要点》(潭高工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开展本项目的建设。
为加快落实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县市区(园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建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提升我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在湘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资源,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进行功能扩展完善,到2019年底,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建成覆盖街道、社区,纵向贯通、横向连通、互联互通的高新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更大范围的“一网通办”的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省一体化平台为基础,依托湘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以办事企业和群众为中心,努力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
软件平台建设清单:
序号 |
建设模式 |
建设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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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托市级平台实施下延 |
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
配合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梳理 |
必建 |
流程图的标准化和电子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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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材料的标准化和电子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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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实施与业务清单审核及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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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实施 |
全区电子证照库调研梳理 |
必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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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电子证照库对接及省市级业务系统电子证照下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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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照元数据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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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照生成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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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流管理平台实施 |
物流配送管理配置 |
必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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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街道政务服务下延 |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梳理 |
必建 乡镇、街道 按2个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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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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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代办数据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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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事项直办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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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配置初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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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流程及角色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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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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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区政务服务下延 |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梳理 |
必建 村、社区 按试点18个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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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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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代办数据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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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事项直办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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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配置初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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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流程及角色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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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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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建系统 |
互联网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含一件事一次办实施) |
旗舰店内容梳理及界面设计 |
必建(园区政务应用酌情接入) 根据省工作清单要求,建设本级旗舰店含4个以上"套餐式"服务专题,接入12个查询类8个办理类应用; |
各级各部门“套餐式”特色服务专题建设及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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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务服务应用开发及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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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业务支撑系统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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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建设及事项梳理和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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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厅及窗口建设 |
人证识别与智能影印系统 |
实现证件扫描、材料扫描自动上传的功能,节约窗口人员录入数据的时间;窗口人员可以进行人证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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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服务号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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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接建设 |
已建终端对接 |
已建触摸查询机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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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机移动APP配置 |
基于湘潭市政务移动APP“e潭就办”,配置高新区专题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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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级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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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清单及参数要求:
序号 |
硬件设备 |
参数 |
备注 |
1 |
高拍仪(带读卡器) |
外观尺寸:365mm(L)x349mm(W)x(344-442)mm(H),最大幅面A3、双头、主摄像头像素1000万、分辨率3742×2806自动对焦/手动对焦,副摄像头像素200万、定焦,每秒一张,带二代身份证阅读器、人证识别,接口类型USB2.0,色彩位数24位,支持中文文字识别。 |
受理窗口配置一台,共计7台 |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机构改革各部门“三定”方案的调整,按照国家、省的标准,对湘潭市高新区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和整治,审核后形成《高新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对外发布公开。基于标准化目录清单及国家、省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拓展实施清单要素,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事项编码要素“四级四同”。
将一体化平台延伸至辖区街道、社区,依托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平台,2019年,下延至2个街道,18个社区(村)。实现街道、社区(村)全覆盖,实现街道、社区(村)“线上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办理能力,打造街道、社区范围内“30分钟办事圈”。通过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延伸覆盖街道、社区,系统具备网上政务事项办理和基础信息采集功能,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一门办理”的运行模式。按照不同业务的具体需求优化电子政务流程,建立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政务办理痕迹信息和公共管理状态信息的实时共享机制。系统延伸到街道、社区主要为民众提供咨询、代办、直接办理三种服务模式。
依托湘潭市电子证照系统完成湘潭市高新区本级电子证照的入库工作,包括电子证照目录清单梳理、证照数据采集、元数据配置及电子证照生成实施等工作。并按照资源共享的要求汇聚后提交到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再由市数据交接平台报送至省数据交换平台,整个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实现跨地区证照查询、电子证照下载打印、信息获取和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完成电子证照共享与应用。
遵循《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门户建设标准》要求,依托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建设高新区政务服务门户旗舰店,实现多渠道服务。主要包括最新动态、政策解读发布、政务服务应用接入以及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按照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相关标准规范,使用统一模式对系统登录入口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用户注册、登录接口,将政务服务应用资源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
1)“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及配置
依托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中个性化服务事项的目录编制要求进行目录的梳理及入库,主要包括事项颗粒化梳理、办事材料梳理、审查要点梳理、业务表单梳理。
系统提供将多个事项进行关联的关系配置功能,形成套餐式服务。站在用户的视角,以办完“一件事”的角度出发,提供事项的组合服务,根据选择的产品线,展示该产品线所有事项及办理流程。套餐式服务管理需包括:目录管理、主题配置、阶段配置、共享材料配置等功能。
2)配套业务支撑系统实施
完善“一件事一次办”业务配套支撑系统,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材料库材料复用支撑:实现各联办事项的过程材料及历史办件材料的共享共用。
电子证照库证照匹配复用支撑:充分利用省市两级电子证照库支撑一件事一次办的业务申报及受理。
一件事一次办主题监察建设:通过采集政府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中事项、环节、材料、单位等信息数据,及时掌握一件事所涉及部门工作情况和办理进度,进一步为“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过程监察、时限监察、查询统计等功能。
在线物流管理机制完善:基于省现有的物流配套管理,将事项业务进行扩展、延伸,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务,让更多事项业务实现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务。包括申请材料递送、审批结果送达管理。
一件事业务终端系统对接:完成同网自建系统的对接,实现业务数据的流转,并实现各业务单位对接数据流的管理。
3)综合窗口“一件事一次办“入口建设
建立“一件事”统一申办入口。依托湖南省政务服务网及邵阳市政务中心实体大厅按照“一件事”梳理结果分情形建立“一件事”申办入口,提供线上政务服务门户统一入口、线下实体大厅“综合窗口”。
线上政务服务门户统一入口提供:依托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供高新区“一件事一次办”互联网端的入口,主要包括“一件事”的服务导航、问卷式智能导办、申报要点提示、一次告知、一表填写、办件跟踪等功能。
线下实体大厅“综合窗口”入口提供。实体大厅“综合窗口”提供所有“一件事”的线下申报的入口,并实现“一件事”为中心的“一窗受理、受审分离、集成服务”。依托业务受理系统实现“一件事”综合窗口人员、受理事项等信息配置,同时需实现实体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业务申办、联合踏勘、材料管理、容缺受理、业务分发、信息共享、统一办结等功能。
在湘潭市高新区各个政务大厅部署7台高拍仪相关设备,实现与政务大厅信息系统的功能融合、数据共享,更好、更快捷的提供便民服务。与大厅已建触摸查询机接入。
省级平台使用邮政物流服务,利用省级统建的在线物流平台,将湘潭市高新区支持物流配送的事项在物流管理平台中进行配置,支持市民或企业在事项申请阶段以及事项办结阶段的材料递送。实现审批服务“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办成事”目标。
基于湘潭市政务移动APP“e潭就办”,开设湘潭高新区专题模块,实现企业群众手机移动终端在线留言、咨询、申请等功能。
(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壹年,从项目最终验收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承诺免费升级和服务。期满后,继续向项目单位提供产品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
(2)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确保软件系统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应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4小时之内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中标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前期培训,直到能达到熟练操作和维护为止,费用包含在中标金额内。
(1)文档齐全:运维过程各阶段技术文档要齐全,文档与实际要严格一致。须提供但不限于运维与巡检记录表、系统维护手册。
(2)系统运行的维护与管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建立日志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系统维护应包括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护、用户权限控制、操作口令或密码设置和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故障排除等。
(3)投标方完成为满足采购人实际应用需求所必须的应用软件客户化开发工作,应用软件功能扩充、修改、维护工作。系统维护期满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方提供应用系统相关技术文档。
(4)投标方有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要求投标方有完善的版本管理机制,有完善的工程实施方案,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付款方式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7、完成时间
该项目主要网点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其余网点须在2020年1月底之前完成。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