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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2019-2022年度)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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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38375 发布时间:2020-04-10 文档页数:85页 所需下载券:10
湘潭市岳塘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2019-2022年度)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2019-2022年度)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包号

服务项目

参加人员/具体内容

整包

(一)

社工服务站设立

设立示范社工服务站:下摄司街道

在宝塔街道、岳塘街道、书院路街道、霞城街道、荷塘街道、五里堆街道、东坪街道、书院路街道设立社工服务站。

在区民政局设立社工总站。

(二)

社工服务站人员及日常工作

人员配备:示范社工服务站配备2名驻站社工,其他社工服务站配备1名驻站社工,社工总站配备2名社工,共计12人。

 

 

本区域民生员日常管理及绩效评价、社会救助入户抽查以及民政领域的其他社会工作服务。

其他要求

服务项目、参加人员和具体内容根据后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三、采购预算:¥276万元(三年)。

四、服务范围:岳塘区民政局、岳塘区各街道。

五、服务单位数量: 1家。

六、服务范围和要求: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3、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基层 “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机制。

4、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开展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社会工作,为老年人、优抚对象、受灾群众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5、培训服务。建立培训制度,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及不定期对社工站人员、志愿者和街道民政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每年培训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1天。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和档案整理。

6、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由承接社工站服务的社会组织根据辖区服务内容需要、足额配备驻站社工开展工作。在服务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驻站社工的人员招聘并将其派驻到街道社工服务站工作。驻站社工要求公开、集中统一招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同等条件下拥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和本地户籍人员优先。配备的全职社工在本项目周期内原则上不能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配备同等资质的人员,并报告岳塘区民政局审核。

2) 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项目承接主体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项目承接主体单位要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岳塘区实际,加强基础管理,突出打造特色亮点,规范、提升社工队伍建设水平。

4) 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岳塘区XX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七、服务场地:社工站建设由岳塘区民政局负责实施,街道为社工服务站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服务场地。

八、服务期限及验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1月30日止。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评价制度:采购人将建立绩效评估制度,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将对承接项目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年中、年末)考核评估。通过考评打分,90分以上的考评结论为优秀,80-89分的考评结论为良好,70-79分的考评结论为合格,低于70分的考评结论为不合格。考评不合格的给予1个月的整顿期,采购方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工作经费。

验收标准: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培训和全程督导,并根据项目进度,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验收,按照街道社工服务站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验收,并评定等级。如服务期内,未完成本项目约定服务内容和服务指标者,经整顿后考评仍不合格的或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 采购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九、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岳塘区民政局;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行政中心

十、项目现场:岳塘区民政局、岳塘区各街道。

十一、响应时间:7×24h随时响应。

十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首年度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项目执行进度和执行情况,凭合同原件、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分三期付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并在中标机构提交与岳塘区民政局协商确定的服务方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站点建设费用和人员招聘运营费用;甲方在项目正式启动并运营6个月后,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甲方在项目正式启动并运营满一年后,经第三方评估后根据年终评估结果等级支付尾款。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评估结果为良好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项目结束后如有依据年终评估结果扣留的项目资金,该资金用于下一年度街道社工站项目经费。

2、第二年度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安排和执行进度和执行情况按三期付款,付款进度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总付款比例应与第三方评估结果挂钩,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评估结果为良好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项目结束后如有依据年终评估结果扣留的项目资金,该资金用于下一年度街道社工站项目经费。

十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中标单位须做好详细的人员安排以及与街道现有的社工服务做好对接工作。

2、采购人将根据每年的任务计划和服务开展实际情况对服务内容、人员和投入的资金及付款方式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且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

3、本项目产出的岳塘区街道社工站线上培训系统(含系统和视频课程)、岳塘区街道社工站微信公众号、岳塘区街道社工站培训教材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在项目期限内归承接单位所有,承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期间由于使用不当、损坏、事故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接单位负责。项目结束后,由本项目经费所产出的岳塘区街道社工站线上培训系统(含系统和视频课程)、岳塘区街道社工站微信公众号、岳塘区街道社工站培训教材等无形资产的资产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项目实施期内,本项目经费所购买(或产出)的物资、设备、器材等固定资产和督导手册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归承接单位所有,承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使用期间由于失窃、使用不当、损坏、事故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接单位负责。项目结束后,本项目经费所购买(或产出)的上述资产以及督导手册等无形资产的资产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制定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税费、培训、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对于本项目的整体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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