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供暖设备 4 台,预算金额 104.71 万元
本工程施工、材料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G0001-2012
《锅炉监督检验规则》 TSG G7001-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TSG G7002-2015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 TSG G5004-2014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G0002-2010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 TSG ZB001-2008
《锅壳锅炉》 GB/T16508-2013
《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技术条件》 JB/T 7985-2002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GB1576-2008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3-2009
《烟囱设计规范》 GB50051-2013
《压力容器》 GB150-201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2013
《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 GB/T12777-2008
《建筑结构载荷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热水锅炉参数系列》 GB/T 3166-2004
《锅炉给水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T 6614-2011 以上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如有最新有关国标,则按其执行。
1、产品规格:冷凝式低氮燃气模块炉(常压)
2、总功率数:600KW 模块炉 4 台;
3、额定出口水温度:85℃ ;
4、热水设备技术要求:参见下表
名 称 |
单 位 |
参数要求 |
额定热输出 |
KW |
600KW |
适合天然气压力 |
pa |
天然气种类:12T;额定燃气压力 2000PA 燃气压力范围:1600-5000pa |
最大出力时每小时耗气量 |
Nm³ /h |
<60 |
热平衡时每小时耗气量 |
Nm³ /h |
<18 |
最小输出功率 |
KW |
<180 |
参考供暖面积 |
㎡ |
8000-15000 |
比例调节范围 |
% |
30%-100% |
最高出水温度 |
℃ |
海拔高度<1000 米出水温度90c°/70c° |
热水产率(△t=30c°) |
M³ /h |
>16 |
适合工作水压 |
Mpa |
常压 |
最大承载压力(水压) |
Mpa |
小于 0.1 |
冷凝水流量( 出/ 回水温度: 50 ℃ -30℃) |
KG/H |
≥18 |
工作噪音 |
dB |
≤50 |
防水保护等级 |
IP |
65 |
适用电源 |
V/Hz |
AC220V/50Hz |
最大耗电量 |
W |
<1100 |
进水/出水管(DN) |
㎜ |
≥DN65 |
燃气口(DN) |
㎜ |
≥DN65 |
注释:1、装机电功率含风机、阀体及电控之功率; 2、热输入和耗气量按天然气低位发热值 35.6MJ(即 8600kcai/Nm³ )计算; |
★(1) 锅炉类型
模块式燃气冷凝常压热水炉(要求模块化组合,单台机组或模块之间互为备用,可集中或单独控制;模块单元或单元机组出现故障,不影响整机正常运行;模块单元或机组内允许附加烟气冷凝器;机组内外不可附加节能器)。
★(2) 排烟温度
燃气冷凝常压热水锅炉排烟温度≤60℃(要求单台机组为模块化组合,单台模块炉(机组)可由多个燃烧单元构成,不接受机组内外附加节能器)
★(3) 锅炉额定效率
冷凝式燃气常压热水模块炉(不附加节能器):热效率范围:98 %-108%(按低位热值计),并提供相应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测试报告;
(4)锅炉本体
燃气冷凝常压热水模块炉本体为高导热材质,满足冷凝工况运行要求,设计寿命≥
25 年。
最终选型以招标小组构成人员(含专家)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5)燃气锅炉及燃烧机要求
锅炉燃烧器(机)可选择国外进口或国内生产的进口品牌,国内自主研发生产品牌从安全性、节能性、热效率、使用寿命、控制技术不低于同等国外进口品牌燃烧器(机) 性能产品均可参与;
风机、燃气阀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相应的报关单。
控制系统具有如下功能:
(7)锅炉的环保要求:冷凝锅炉排放指标满足如下指标: 氮氧化物(NOX)≤30mg/m3 注:为统一数据,便于计算,各投标人所投供暖及热水设备产品统一按照 Kw 为单位,
参与本项目投标;
1、货物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锈、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其中全部费用,包括装卸车、货物的现场搬运费、施工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
1、货物送达并安装后提交验收报告,采购人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由采购人会同相关部门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要求组织进行,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项目验收合格单报账结算。
炉体设备质保期 2 年,其他零部件质保 1 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服务。质量保证起始日期以项目验收之日起为准。产品超出质保期后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
1、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交货并安装完成后交付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并使用。
2、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25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七、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货物到达现场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安装完毕调试运行正常,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2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个采暖期后无质量、安全或服务方面的问题一次性付清。
1、中标人应在验收后向用户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应满足招标人总体设计、
2、技术文件:包括材料清单、合格证、安装验收报告、完整的技术资料。
3、投标现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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