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项目需求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的通知》(皖水资源函〔2018〕2023号)要求,编制瑶海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评估佐证资料整理汇编;自评估验收技术支撑材料。
自评估报告应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具体包含对以下11项内容的评估:
1.用水定额管理;
2.计划用水管理;
3.用水计量;
4.水价机制;
5.节水“三同时”管理;
6.节水载体建设;
7.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8.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9.再生水利用;
10.社会节水意识;
11.加分项(节水标杆示范、实行节水激励政策、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