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信息进村入户是 “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现实选择。长丰县目前已完成了14个乡镇益农信息社站点和256个村级益农信息社站点建设。按照“六有”标准,还需要打造一支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的信息员队伍,确保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中介服务、培训体验服务能够有效落地。为实现益农信息站点可持续发展,现拟招一家公司承接长丰县14个乡镇益农信息社站点和256个村级站点的运营管理和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二)建设及服务内容:
1、建设1个县级益农信息社运营中心和指导两个乡镇中心站的建设,提升14个镇级中心站的运营能力,提升256个村级站的运营能力。
县级运营中心建设内容:
在长丰县境内,运营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拥有相应的运营团队(运营推广、视觉设计、物流体系、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站点培训等)来承担该中心相应职能。
拥有网络平台运营能力,负责省平台地方专栏“长丰县网页”的运营,指导270个益农信息社的网页运营,每天上网频次大于1次,每天信息更新大于4项,每月有一次月度运营总结,每半年一次半年总结,每年一次年终总结。根据“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要求,为农民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项服务。负责日常服务数据的整理、收集汇总、制定月度、年度计划,进行运营分析、制定运营计划和方案、农业专业性培训活动、农产品展示等。
硬件设备应配备专用电脑5台、打印机1台,WIFI无线覆盖设备等。
配备培训教室及配套培训电脑设备等,面积不小于150平方,可满足同时60人以上的上机培训操作。
配备300平方农产品展示区域,用于展现长丰县所有区域特色农产品。
配备40平方摄影间及相关设备,进行农产品拍摄,能够开展网络直播。
镇级中心站建设内容:
指导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具备运营能力的企业)建设镇级中心站。
建设内容:办公区域面积不小于100平方,并配备满足需求的办公设备、货架、电脑、电视,用于工作人员办公、农产品展示等;配备冷库和包装车间,面积不低于100平米;中心快递收发每年不低于3000单,销售长丰本地农产品年上行额度不低于30万元。
村级站运营能力提升内容:
辅导已建成的村级站进行运营能力提升,快递收发每年不低于500单,销售长丰本地农产品年上行额度不低于5万元。
2、为全县256个村级益农信息社和14个镇级中心站点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信息员和站点的注册,以及网页栏目的信息更新等,进行站点农产品上行、代收代缴费等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协助县农村农业局指导村镇信息员开展站点运营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接渠道资源;每月五号前统计出上月村级站点代收代缴费、农产品上行、宣传活动等数据,审核后上报县农村农业局。
3、站点培训。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及各院校合作开展各级培训、创业讲坛、企业交流等活动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4、站点支撑服务。集中展示农业企业风采以及电商服务,通过网络技术、摄影美工、包装营销、培训咨询、物流配送等优势资源为有需求的站点、企业提供“一站式”平台服务,
5、便民生活服务。依托安徽省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农村服务站点,围绕农村消费提供实现水电煤缴费、固话宽带缴费、有线电视缴费、社区便利、外卖餐饮、购物休闲、鲜花干洗、家电维修等功能。整合众多商家数据库,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充分体现本地生活区域特色。专注于当地的动态信息、产品信息、市场信息和技术发展信息,树立本地生活服务权威形象,为客户提供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网上交流沟通引入并整合家政、家电维修、售后等服务类型企业入驻,并使用众包、众筹等新兴方式带动就业、创业,营造氛围。
6、移动互联端。确保所有的村级站点可以使用移动终端进行访问,并按省、市农业农村厅、局要求,超额完成信息进村入户工程app“皖农惠”下载量,并保证各站点服务人员熟练使用。
7、在合肥市举办益农站点农产品展销会,每年不低于两场。
农产品品牌培育
重点对长丰特色农产品进行品牌化建设,建立完整的“快检-溯源-农产品合格证”体系,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可追溯性。突出网络品牌的可传播口碑式营销的重点,打造整齐划一的全网络全渠道销售体系基础。
1、进行商标注册,VI设计,在整体包装、文案、设计中突出长丰特色以及全程可追溯等特点,以安全、健康、时尚、生态等关键词设定长丰特色产品品牌,设计大、中、小包装规格,高、中、低档次价格,全网统一标识、授权、定价,塑造品牌体系。
2、根据平台定位与运营方式的不同,区分不同平台的主打产品,如B2B平台以大包装、中低价位的大宗流通渠道为主,第三方平台则走小包装、高价位的终端化路线,在全网络项下细分渠道,进行不同的品牌策划营销。
3、整体品牌策划设计,建立专门团队,购买第三方服务等,主要包含基础系统设计、应用系统设计、品牌文化设计、具体产品设计、渠道品牌建设策划等。
三、项目建设及服务时间要求
1、为保障项目稳定推进,快速投入运行,相关建设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2、运营服务期限2年(自县级益农中心站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3、考核标准:主管部门每季度对运营方进行考核,满分100 分。
(1)在运营方运营期间,运营中心被县级部门每通报一次,扣除3分;被市级部门每通报一次,扣除5分;被省级部门每通报一次,扣除8分。
(2)在运营方运营期间,接到县级反馈的站点电话反映问题的信访件,每次扣1分、市级扣2分、省级扣3分。
(3)主管部门督查发现管理服务不到位的,一例扣除2分。因中心管理不善,管理服务人员未尽职尽责,违反规章制度的,一例扣除2分。
(4)运营方要落实上级各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发现未落实的,一项扣除2分。
(5)费用从拨付给运营方的费用中扣除,若无扣分,全额拨付各项资金。
4、运营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利用本项目场所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的;在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散发不良信息,严重违反网络信息监管要求,违法运营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含网络违法事故)。
(3)发生多数站点对运营方服务不满,并真实存在、有据可查的事件。
(4)未落实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并未及时整改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四:资金拨付
本项目最高限价160万元。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剩余30%在年度考核后15日内拨付。根据年度考核总分确定余款的支付额度。
1、年度考核分值在85 分(含)以上为合格,可全额支付尾款;
2、年度考核分值在85 分以下,按(得分值/100)的比例支付余款。例如:年度考核评定为84 分,余款按84%支付;
3、若乙方年度考核分数低于70 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处理。
本项目采购预算160万元,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县级中心的运营管理。
2、乡镇中心站运营能力提升和管理。
3、村级益农社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