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1、本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及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有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货物,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4、★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预算控制价:贰佰万元整(¥2,000,000.00),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投标无效。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1 |
备耕实施面积 |
1333 亩 |
备耕工作主要内容:林地清理、整地、挖坎、施 基肥、裁植(含补植)等;中标后详见“金秀瑶 族自治县金秀林场 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项目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并按其实施。 |
2 |
杉木苗 |
13530 株 |
★(1)杉木苗:树高≥35 厘米、地径≥0.4 厘米,无损伤。 ★(2)闽楠苗木:树高≥60 厘米、地径≥0.5 厘米,无损伤。 (3)要求品种均为选用自治区良种基地的优质品种,植株粗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达到Ι级苗木或合格的容器苗标准。 |
3 |
闽楠苗木 |
14000 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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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肥料 |
223.2 吨 |
复合肥:总养分(N+P2O5+K2O)≥45% |
5 |
抚育追肥林地 |
2000 亩 |
每亩每年抚育追肥 2 次,包含施肥人工及运输等服务;中标后详见“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林场 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项目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并按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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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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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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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及质保期 |
1、免费送货上门并免费负责送到指定地点。货物必须是符合业主的要 求以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货物。 2、货物(肥料)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 12 个月。 3、种植苗木成活率达到 85%以上。 4、货物到货后,供货商和购买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 发现不合要求的,中标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中 标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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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或响应时间要求 |
1、负责种植苗木期间(12 个月)的技术指导服务。 ★2、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以确保苗种 的纯正与存活质量;且必须承诺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临时苗圃地作为苗 木放置场地,以便随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供货或退换货;签订合同时提 供采购人所在地设有临时苗圃租赁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 3、在接到用户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后 2 小时内响应,需要现场 技术指导时要求在 1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如有需要更换的, 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更换问题苗木或不合格肥料。 ★4、投标人根据所投标的产品肥料,必须提供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 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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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必须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 保险、协调、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产生的费用 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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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及地点 |
1、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种植、运输、施肥, 直至抚育工作结束。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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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从苗木种植施肥完工之日起两个月后,经采购人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50%;抚育追肥林地完成 1000 亩后, 支付合同价款的 25%;完成抚育追肥林地至 2000 亩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剩余 5%作为封山育林的质量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