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飞灰填埋作业服务
项目编号:CSYD-Z2020G003
采购人:常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投标人按照采购方要求的作业规范提供飞灰填埋作业服务,主要作业服务内容包括:(1)汽车吊车作业,将飞灰吨袋填埋入库;(2)叉车短驳吨袋作业;(3)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钢板路基箱。
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3、人员及机械设备到位期:中标之后一周内所有机械设备及人员到岗。
4、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张益丰,联系电话:0512-52441076。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5、服务地点:常熟市辛庄镇杨园浦发路28号(常熟市南湖生活垃圾填埋场)。
6、付款方式:①服务费由采购人每半年一付,半年后先支付合同金额的45%;②全部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剩余款项。采购人每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年度累计考核扣款从剩余服务费用中扣除。
注:如投标人不满足本项目的付款方式,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采购人不提供食宿。
8、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10000.00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作业服务配置机械设备及人员清单:
配置要求 |
数量 |
人员配备 |
备注 |
30吨汽车吊车 |
1辆 |
当班驾驶员≥1人 |
作业服务需另行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在设备故障及其他突发状况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应急抢修和沟通协调,必要时需另行调配设备确保作业正常开展。项目负责人无常驻要求。 |
3.5吨叉车 |
1辆 |
当班驾驶员≥1人,有叉车上岗证 |
|
钢板路基箱 |
不少于400块 |
无 |
(二)机械设备具体要求:
1、30吨汽车吊车技术参数要求:
(1)最大起重量≥30吨;
(2)全臂长(不含副臂)≥40m;
(3)汽车吊车有行驶证,购买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且均未过期,其中第三方责任险应不少于100万元。
2、3.5吨叉车技术参数要求:
(1)燃油叉车;
(2)最大起升重量≥3.5吨;
(3)三节门架高度≥5m。
3、钢板路基箱:
(1)规格:长5.5m×宽1.3m×高14cm,钢板厚度为11mm。
(2)钢板路基箱需确保整体完整,无损坏变形,能够承受50吨以上机械设备作业要求。
(三)人员配置要求:
1、总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常熟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投标人需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2)投标人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采购人不满意要求调换的除外。服务人员更换要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并在一周内补充人员到位,人员信息及时汇报给采购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2、驾驶员要求:
(1)年龄50周岁以下;
(2)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3)无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5其中汽车吊车驾驶员需持有B2或B2以上驾驶证;
(6)叉车驾驶员需持有叉车上岗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每日当班驾驶员不少于两名(汽车吊车当班驾驶员≥1人,叉车当班驾驶员≥1人)。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年龄50周岁以下;
(2)有一定管理经验,具有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能力;
(3)无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酗酒;
(5)保持通讯畅通,和采购人及时沟通工作要求。
(四)作业服务和质量要求:
1、本项目全年均有作业任务安排,作业服务应服从现场采购方的调度,每天将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吨袋进行填埋入库作业,如遇突发情况停工的,将扣除相应服务费。
2、每日工作时间7:00—17:00。实际工作时间根据作业情况调整,原则上每日持续作业时间不超过6小时。
3、项目使用的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车辆具有车辆保险手续,机械设备各种手续完备。汽车吊车、叉车应当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4、项目使用的作业车辆机械设备需长期驻场,停放在由采购人提供的停放地点,出场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并做好书面登记。
5、项目使用的作业车辆机械设备需工况良好,如发生机械故障,需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机械设备如遇故障且无法正常修复的,供应商需提供备用设备供采购方使用。
7、作业人员及车辆机械设备遵守填埋场区域管理制度,作业人员行为举止文明,确保在工作时限内完成当日作业任务。
8、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上报人员、机械车辆设备信息,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作业量等运行资料,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9、投标人应建立健全车辆机械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办理相关安全保险,并承担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10、本项目投标人须遵守作业规范,全程安全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及人员发生安全事故,须在1小时内口头向采购人报告,12小时内书面向采购人报告。
11、项目实施前,采购人将与中标供应商另行专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12、项目实施中,采购人将按照项目要求制订考核办法对中标人作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13、投标人须有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处置能力,当发生填埋作业量增加、车辆故障等情况,应及时落实应急车辆和人员,保证作业服务能力,按时完成作业任务。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报,不得漏报,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
2、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价为一年作业服务总费用,服务总费用包括一年期限内完成该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耗材、燃油费、设备维修保养费、通讯、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油价格调整、最低工资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因违反公安交通环保规定而引起的罚款等费用,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