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分标:
分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A分标 |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辅星路校区安全协管员服务招标 |
1项 |
一、服务人数及地址 1、协管员数量:6人 2、项目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辅星路1号 二、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一)甲方设立的安保岗位 1、甲方设立大门岗(龙隐路)和侧门岗(辅星路),大门岗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侧门岗在以下时间段必须有1名乙方工作人员执勤。时间段为:07:00-08:10,11:50-15:10,17:00-19:40,21:00-22:30。 2、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不设侧门岗,只设大门岗。 3、安全协管员年龄要求45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工作要求 1、上班时必须穿着统一的安保服装,着装整齐、待人热情、形象良好、文明用语。 2、值班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按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3、负责保持门卫室内外及周边环境的卫生;负责开关甲方校园内各部位的路灯、楼道灯、操场灯等。 4、门卫室严禁外人进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门卫室外及周围值班,不允许在门卫室内睡觉或者看报纸、玩手机、抽烟等。 5、学生一律凭校牌进出校园,仔细查验,严防他人冒用校牌混入学校。 6、发现有不正常举动的、外来推销商品的、捡拾废旧的、借道穿行校园的,一律阻止,出现紧急情况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同时向值班老师和学生保卫科汇报。 7、准确了解堂食品配送、校公务用车和教师私人车辆信息,禁止无关车辆随意进入校园。 8、外来培训人员学校不提供停车场地。来校监考官员及公安、消防、救护公办车辆进入校园,须与相关部门核实,同时引导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9、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服务工作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期满如符合经桂林市政府采购要求并双方同意可以再议续签事宜,如政府采购要求从新招标,则按政府采购要求执行。 四、由中标人与安全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桂林市社会保险;安全协管员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仅为用工单位,中标人为用人单位, 五、中标人派驻的安全协管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 六、中标人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三次以上(含三次)都达不到招标人的考核标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安全协管员服装由中标人负责。 八、中标人派驻的安全协管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
B分标:
分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B分标 |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会仙实训基地安全协管员服务招标 |
1项 |
一、服务人数及地址 1、协管员数量:6人 2、项目地址:临桂区会仙镇秦村附近 二、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1、甲方设立的安保岗位 甲方设立大门岗、车间岗,各岗位值班人员为1人。 2、工作要求 乙方工作人员执行24小时上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负责项目范围内的人、财、物的安全保卫;视频监控系统值班;交通秩序、车辆停放、车辆进出管理;负责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 三、服务工作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期满如符合经桂林市政府采购要求并双方同意可以再议续签事宜,如政府采购要求从新招标,则按政府采购要求执行。 四、安全协管员年龄要求50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由中标人与安全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安全协管员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派驻的安全协管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六、中标人派驻的安全协管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 七、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招标人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安全协管员服装及警用器械装备由中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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