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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互联网+智慧交管”便民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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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45124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宁市“互联网+智慧交管”便民服务平台

项目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相应竞标无效。

8、本项目货物一览表中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则竞标无效。本项目非注“▲”号的技术参数只允许有1项负偏离,达到2项作竞标无效处理。

9、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10、本采购需求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仅做参考性,供应商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说明品牌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竞标报价表和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竞标处理。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分项预算合价(元)

1

南宁市“互联网+智慧交管”便民服务平台项目前期咨询设计服务

1项

一、本项目概况

按照《关于下达南宁市2019年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南发改高技〔2019〕17号)文件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南宁市“互联网+智慧交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本项目建设以各客户端服务平台为载体,推出办事指南、驾驶证业务办理、机动车业务办理、业务查询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应用,实现车驾管业务在线办理,便民服务一站式处理。

 

▲二、项目前期咨询设计总体要求及服务内容

1.供应商在开展前期咨询设计工作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南宁市交警信息化建设现状,为本项目建设提出具体的技术比选方案。咨询成果以满足建设单位的建设需求以及通过审批部门审批为交付标准,如项目不能通过审批部门审批,供应商承诺按审批部门的要求修改直至最终通过。供应商须就此项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设计的调研和需求分析工作,能对国内先进省市同类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南宁市交警信息化建设情况找出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差距,详细分析用户需求、业务需求、功能需求及性能需求等方面,提出项目设计内容。

3.研究和明确项目的建设思路,包括建设依据、建设思路、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分析并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总体投资估算等建议。

4.咨询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总体建设任务

按照“实战、实用、实效”原则,以推动互联网新理念、新技术、新应用与市局警务工作的融合发展为目标,推进以“互联网+交管服务”为拳头产品的微警务建设。

建设内容

星级用户体系:用于用户主动绑定车主及驾驶人信息,同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可以获得更多的服务。

优信用户积分体系:用户行为积分体系,为智慧交管服务、倡导文明用车提供数据支撑依据,未来推出的保险服务、3分以下违法行为消分学习等服务提供参考。

全平台车驾管业务线上办理:以各客户端服务平台为载体,推出办事指南、驾驶证业务办理、机动车业务办理、业务查询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应用,实现车驾管业务在线办理。

综合业务预约平台:借助已建成实人认证体系叫号系统建设,实现车驾管业务“最多跑一次”。

便民服务应用:建设十分钟违停免罚、驾驶人信用查询、交通安全教育、拥堵上报、建言献策、优信用户体系、办事VR全景导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

警民互动:提供交通安全教育,建言献策,在线直播平台拥堵上报等警民互动模块。

综合业务评价体系:对交警所有线上线下业务,提供服务评价应用,通过建立评价体系,监测服务窗口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统一支撑平台建设:通过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用户的统一管理与授权,统一消息平台实现全平台消息统一管理,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跨网

数据传输,统一日志审计平台实现平台行为分析与审计,统一支付寄递平台实现支付业务和寄递业务统一管理。

支付宝生活号建设:所有建设内容在支付宝生活号中同步实现。

“爱南宁”APP对接:所有建设内容与“爱南宁”APP对接,实现在“爱南宁”APP上的同步使用。

全平台运行可视化大数据分析系统:基于云计算技术对交通基础数据进行分布式计算处理,通过数据挖掘提取相关数据,建设“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深层次综合应用平台,辅助决策实现网上服务各类平台运行情况的可视化运维和分析。

实时路况汇聚分发平台:通过汇聚交通数据和用户上报数据,向高德、百度、腾讯等第三方地图平台统一分发,实现路况数据实时分发。

云音视频服务:一站式直播服务平台。通过图形化界面和丰富的API功能接口,无论是需要便捷发布直播视频的普通用户,还是需构建复杂直播应用平台的专业人士,均可以通过该产品快速向最终观看者提供高质量的视频直播服务。

实人认证服务:利用人脸活体识别技术,在微信小程序端解决用户在线实人认证问题。同时提供商业人脸信息库,在人脸识别提供数据支撑。

实时路况数据服务:提供南宁市5分钟以上路况数据,包含地图网格号、路链号、平均通行时间、拥堵程度、拥堵路段数、拥堵长度等字段。

微信小程序导航服务:提供小程序端实时导航服务。

舆情AI研判平台:以大数据为核心技术支撑,实时监测采集全网舆情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可视化分析技术,提供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危机预警等一站式服务。在小程序端以创新的模式实现信息化时代下的管控工作。

全平台运营服务:提供三年平台运维、推广、咨询服务。

SSL证书采购:提供ssl证书。

5.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55号令)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8〕13号)规定的文档格式和编制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内容。

6.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规定的概算格式和编制要求编制投资概算书、设备清单、软件开发工作量表等,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内容。

7.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化标准和归档规定的文档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内容。

8.根据审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如编制招标技术规范书、拟定设备清单等。

9.配合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的前期实施和技术交底;配合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或实施期间的工作,如系统技术指导等。

 

三、项目编制服务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总则

1.按照国内外领先的方法论进行,包括顶层设计方法理论、信息资源规划理论(IRP)、UML 建模设计等方法论,在对南宁市交警现有系统建设现状全面调研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应用架构、技术架构、信息安全体系、运维体系等建设总体设计方案,为系统建设的实施提供科学化、规范化、可持续的方案指导,最终目的是做好项目设计,保证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目标的实现,以提升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水平。

2.项目设计和咨询分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从架构规划、功能需求、系统性能、系统配置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同时,要求项目建设方案科学,易于扩展,符合信息技术与管理的发展方向。

3.根据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系统设计,描述系统的构成、分级与组成,设计系统的配置,对系统性能指标和测试要求等进行说明。

4.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明确提出系统配置清单,包括软件性能指标及参数、数量,列出各应用系统开发工作量测算表。

5.本设计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遵循可靠、先进、经济、实用、保密、环保、节能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围绕项目建设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方案必须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保证提供符合本设计的优质服务。

6. 供应商人运用的标准、规范和控制过程的程序应满足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遇到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除非采购人明确指定,否则按照更严格的标准执行。

7.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前对本设计要求具有补充和修改的权利,供应商应认可及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另行商定。

8.合同签署后,采购人有权利按照合同、有关附件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建设的范围内,随时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

9.除本采购文件外,采购人还将为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前期相关技术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资料,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保守机密,并签订保密承诺。同时,必须严格做好与本项目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数据、设计需求、功能规划等,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10.供应商应对所编制内容提供后续的技术监督和指导。

11.开展项目设计及编制需进行相关行业和城市调研(含差旅食宿2人及以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的内容。

(二)项目咨询设计及编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建设成果应可作为后期具体子项目建设实施和招标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文件,设计方案要求内容全面、合理可行。

2.在开展设计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南宁市交警信息化现状,基于科学的方法论对项目涉及的应用建设需求进行收集,详细掌握当前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做好本项目设计。

3.基于科学的方法论对项目涉及建设相关业务进行业务需求的收集、梳理及规整,理清业务、流程、边界和范围,详细掌握业务、数据、技术和系统现状,做好业务架构设计,既保证业务方案的深度,又要防止过细带来的实施成本问题。

4.设计整体技术架构,充分利用公安交警现有基础设施资源,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规划服务器、存储、网络以及安全保障资源。

5.结合现有的安全信任体系,对数据传输、管理、发布、使用等不同环节,设计由外到内、由局部到全面、多层次的、纵深的、有效地部署和配置全面安全防护方案,以达到最佳的安全互补状态,保证系统受到可靠、安全的保护。

6.从数据、技术和业务出发,制定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制定相关数据、技术和业务标准,为资源共享提供标准规范体系支撑。

7.要支持和协助采购人确定业务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需求,在现有信息化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并制定实施策略。

8.总体设计的有关技术方案应至少符合国家大型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概要设计要求。

9.总体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要求。同时,设计中引用、套用国家相关专业的设计规范、标准及新的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应准确引用和套用。

10.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应说明其技术性能指标和相关要求。同时,应符合系统开放性、可维护性、支持快速迭代和演化、支持大负载响应的设计要求。

11.设计中所配置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是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扩容容易等特点的优质产品。

12.项目设计及编制要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55号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17〕732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8〕13号)规定的文档格式和编制要求,同时,设计文件以满足采购人的建设需求以及通过审批主管部门的审批为交付标准,如项目不能通过审批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单位承诺按审批主管部门的要求修改直至最终通过。

13. 开展至少一次专业认证的互联网技术开发和项目管理培训,设计采用相关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互联网等相关技术书籍、论文库的纸质和电子版资料购买及提供。

(三)项目概算编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投资概算编制包括项目的总概算和各项明细费用概算,概算要科学、合理。

2.概算编制依据:列举所依据的重要法律法规、文件、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名称及具体引用条款内容,并将其中必要的部分全文附后,作为报告的附件。包括概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设备、软件的价格获取方式和确认途径;各种取费依据和标准等,并评价其合理性。

3.明确项目所需总投资及其构成,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对投资概算总表中设备购置费内各分项及商业软件部分要提供“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包括名称、参考型号、主要参数、数量、单价及其折扣率、部署地点等详细信息;对定制开发应用软件应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软件工程的规范及要求初步测算各阶段所需工作量、不同类型的技术人员及其对应的人工费用。

4.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并分项说明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5.结合系统运维方案,对系统建成后的年度运行经费进行估算,说明运行维护的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提供运行维护的人员工资、相关待遇,系统运行所需备件、配件及电力耗损等费用预算。

6.所有概算表要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所有相关数据需建立计算公式,分表与总表建立链接。同时,必须采用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合格名单的通知》(桂建价〔2016〕1号)文件要求的合格计价软件,并根据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要求套用各项设备、软件的定额,完成项目概算取费。

7.详细要求参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并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等规定进行概预算书编制。

(四)项目文件格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整体设计文本应格式一致、名称统一,避免出现不同设计人员的不同设计风格。

2.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部颁(行业)设计规范要求的相关原则套用。设计文件的文字、名词、计量单位等,都应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颁(行业)标准。

3.设计文件的编印应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包括:设计文件册的封面必须能表示出设计项目的全名、分册编号及工程名称。设计文件的分册由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决定。

4.文档采用Microsoft Office 2010或WPS Office 2016及以上版本软件编制;计算要求采用国内外通行的商业软件,并最终形成具有公式关联计算关系的Microsoft Excel 2010或WPS表格2016及以上版本的电子表格。

5.设计文件的编制和装订应符合建设单位项目申报、归档保存要求。

(六)项目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循所确定的内容、要求、基础资料及调研成果进行编制,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设计应采用成熟的技术架构,符合信息化发展趋势及相关技术和安全标准规范,能够满足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查要求,并保证设计通过。

 

四、项目后续服务要求

设计成果交付后,供应商需跟进项目设计中所有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为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方案交底、设计滚动优化、技术评审验证、技术分析、测试验收等技术服务,确保建设单位的思路及总体设计意图得到实施和落实。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方案交底:(1)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对建设单位及项目承建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设计思路、技术选型、产品功能特点、质量要求以及其他技术细节等;(2)解答建设单位及项目承建单位提出的对设计不清楚或不明确的疑问,并要求投标时提供咨询相关接口人及联系方式。接口人联系方式要求保持工作时间5x8 小时畅通;(3)设计交底和技术跟踪从总体设计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开始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设计滚动优化: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发现设计未能满足的内容,供应商应确保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优化调整工作。

3.技术评审验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实际情况,供应商参与项目实施过程重要里程碑的评审和验证,及时提交评审意见给建设单位,不定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加现场检查,确认是否满足设计规范与设计要求。

4.技术分析: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质量事故或形成质量隐患时,由承建单位组织有关方参加技术分析,供应商应派负责人参加。如涉及到技术设计的原因,供应商应组织技术负责人进行研究分析,并提交解决方案。

5.测试验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检测项目交付成果是否满足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提出项目验收的参考意见与结论。

 

五、项目服务成果及交付要求

1.项目服务成果:

(1)《南宁市“互联网+智慧交管”便民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

(2)《南宁市“互联网+智慧交管”便民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注:如投资概算≥3000万,供应商还须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项目交付要求:

(1)供应商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以及设计服务期间所需要制订的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2)本项目要求所有文档向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文档至少3 套,电子文档1 套。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对文档进行检查和管理,项目最终验收后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

(3)供应商应在成交后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4)所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等设计成果文档必须通过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评估论证。

(5)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文档的编制必须遵循所确定的内容、要求及基础资料进行编制,能够满足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查要求,并确保所编制的前期文档通过审批。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需求分析并提交相关编制成果。

(2)供应商在项目评审阶段,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专家评审意见完成项目方案的相关修订,并递交质量合格的报告报相关部门。

(3)在项目审批部门发文批复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移交项目设计相关报告文档一式叁份,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文件及其电子文档,其中电子文档以只读光盘存储,且必须符合“电子文档格式”的技术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归档要求。

(4)供应商在编制研究过程中应对有关重要的研究结论、技术需求等及时并分阶段向采购人汇报。

200000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后续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根据评审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设计内容。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有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该项目所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4)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团队,至少必须包含1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1名国家软考信息安全工程师,1名软件工程造价师,1名国家造价工程师(专业:安装),且配备的国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结果查询截图材料)或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竞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处近半年内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文件。

3.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向评审机构和审批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

4.项目设计阶段,供应商必须在广西区内安排有常驻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开展项目调研、设计等服务,直到本次设计服务验收合格。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在合同签订且供应商派驻常驻人员并提交调研、设计初步方案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40%;供应商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并通过评审或业主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7.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项目相关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且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8.供应商不得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系统集成及相关实施工作。

9.本项目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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