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东莞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构建及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45669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东莞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构建及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项目

第五章    用户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历史上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污染行为,造成土壤污染持续累积。其中,化工企业作为重点行业企业,属重点防控区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众多化工企业集聚生产,土壤环境风险隐患日渐突出。土壤污染问题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带来挑战,需要通过科学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从多方面完善顶层政策设计,严格监管实施情况从而解决相关土壤污染问题。

(一)东莞市土壤管理体系构建情况分析

自国家和省《土十条》出台以来,东莞市不断探索,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逐步形成地方性土壤环境管理体系雏形。

2018年,为更好地引导第三方从业单位从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促进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质量,东莞市发布了《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从业单位登记工作的通告》;同时,为构建地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家库,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疑似污染地块技术咨询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告》;同年,为明确市直各部门职责,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印发实施《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号)。

2019年,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程序,明确评审要求,东莞市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东环办〔2019〕5号)。

2020年2月东莞市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过程监管软件,全过程监管东莞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工作,进一步确保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真实、准确、有效,提高工作质量。

但随着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9年 第52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等技术文件的发布,以及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经验积累等,都迫切要求东莞市对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已印发土壤环境管理系列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及补充,形成服务地方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

(二)立沙岛工业集聚区情况分析

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以下简称“立沙岛工业聚集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西部临近广州地区的狮子洋东岸,四面环水,具有相对的区域独立性,港口条件好,是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化工仓储物流集聚区。2002年1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于转发了虎门港管委会《关于加强油气化工等危险品项目管理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将沙田镇立沙岛规划为全市油气化工危险品储运中心”、“重点发展大型油气化工危险品码头及仓储转运设施,码头后方规划发展石化工业区”、“今后全市所有投资建设大型油气化工危险品项目都要服从规划,一律安排到立沙岛油气化工危险品储运中心建设”。随着产业的发展、产业规划的指导,该工业集聚区得到了顺利的发展,石化仓储产业进一步夯实,精细化工产业开始启动,企业陆续进驻;配套服务设施方面,如污水处理厂、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等已经建成或正在进行前期工作。截至2017年8月,集聚区企业共计27家,行业类型涉及石化码头仓储业、石化化工产业、热电联产等。其中石化码头仓储业12家(已建投产8家,在建4家),主要经营成品油、液体化工品等;石化化工企业13家(已建3家,在建10家),已建企业包括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东晖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目前,在石化化工产业方面,基地内引进了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在热电联产方面,有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随着企业的引入,立沙岛工业集聚区产业不断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打造了一个东莞石化集聚区,解决了东莞市尚无一个化工类集中发展集聚区、化工企业风险源分散不可控的困境。但解决困境的同时,也伴随着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广东省工业园区土壤环境调查技术指引(试行)》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等的技术要求,对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集聚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以制定集聚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为集聚区土壤环境管理及为未来集聚区内企业设施、设备等拆除或地块用途发生变更、转让等时需要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供方向及依据。

二、项目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0.《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11.《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环发〔2011〕128号);

1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1. 《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

14.《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5.《广东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6.《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粤环〔2010〕99号);

17.《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粤环〔2014〕22号);

1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

19.《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17〕54号);

20.《关于印发<东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东环〔2018〕49号);

21.《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

(二)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5.《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6.《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1月);

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

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10.《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2017年第72号公告);

11.《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0月);

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13.《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东环办〔2019〕5号);

1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

15.《广东省工业园区土壤环境调查技术指引(试行)》;

16.《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

(三)相关标准

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三、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在东莞市现有的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基础上,通过构建东莞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形成土壤管理的“东莞模式”。主要从若干个方面进行设计:工矿企业的土壤污染预防;报告评审;信息公开;修复技术手册。内容包括: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报告评审规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手册等。

第二部分: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工作,包括:(1)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及其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及风险筛查;(2)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立沙岛工业集聚区水文地质调查;(4)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环境风险评估;(5)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一)东莞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的构建

东莞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的构成如表1所示。

表1 东莞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构成

序号

类别

内容

1

工矿企业的土壤污染预防

东莞市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2

报告评审

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实施方案、风险管控及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3

信息公开

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4

修复技术手册

东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手册

  1. 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针对东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三旧”改造企业及其他需要开展拆除活动的企业,制定《东莞市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步骤和管理要求,保障污染防治落到实处。

  1. 报告评审指南

结合最新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以及东莞市2019年建立的场地环境调查后督察管理和全过程监管APP,将《东莞市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东环办〔2019〕5号)修订为《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实施方案、风险管控及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编制《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施工期间、退出名录等的环节向社会公开的方式、程序和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作用。

  1. 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手册

通过文献查阅、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国内外先进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案例,并结合东莞市土壤污染的特点及东莞市试点修复工程项目经验进行案例汇编,编制《东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手册》,为东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提供成本、技术和管理的参考,形成一套本地化的修复技术体系。

(二)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工作

  1. 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及其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及风险筛查

(1)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基础信息调查

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完成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基础信息收集,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分析,重点关注集聚区内工业污水管线、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危险物质储存库、物料输送管廊、道路等可能产生的土壤与地下水风险的公用工程以及受大气无组织排放与废水排放影响严重的周边区域。

(2)立沙岛工业集聚区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及风险分级

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完成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收集,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分析,了解企业产品、原辅料材料、储存物质是否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否有危险废物,并根据企业所属行业、产品、原辅材料、三废情况分析地块内的特征污染物以及分析地块周边敏感受体、距地块重点区域的距离等。基于基础信息调查数据,对企业地块进行风险分级,确定企业地块污染风险的关注程度。

(3)立沙岛工业集聚区隐患排查

在企业基础信息调查结论的基础上,对企业生产区、污水处理区、固废存放区及危废区等区域,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运输管线等设施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对地块进行环境检测取样分析,判断地块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类型及程度。

  1. 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立沙岛工业集聚区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及风险筛查结果,对高关注企业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获取的信息,综合考虑污染源分布、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迁移途径等,识别疑似污染公共区域和受影响的周边区域,对疑似污染公共区域和周边疑似污染区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 立沙岛工业集聚区水文地质调查

通过钻探建井等方式对集聚区地块包气带结构、含水层与含水岩组空间结构、含水层与含水岩组参数、地下水系统边界、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地下水化学特征、地下水开发利用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问题等进行调查。

  1. 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环境风险评估

根据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分析集聚区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和危害水平,其内容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计算。

  1. 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对集聚区及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后,通过风险评估与表征,建立重点区域和设施优先管控名录,提出相应的土壤保护策略。针对每一个重点区域制定“一区一策”,通过改进和完善措施从源头上来降低土壤污染风险,编制《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重点区域“一区一策”技术整改方案》。

针对集聚区重点区域分别布设地下水监测系统,以监测防控过程中污染羽流的污染特性和运移过程,获得校准污染羽流降解评价模型的数据序列,通过自然衰减、制度控制等风险管控手段,开展立沙岛集聚区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并编制《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总结报告》。

四、项目进度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日历日)内,其工作进度安排为:

(一)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东莞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构建工作;

(二)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工作。

五、成果提交

(一)《东莞市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1份;

(二)《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实施方案、风险管控及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1份;

(三)《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1份;

(四)《东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手册》1份;

(五)《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信息数据库》1份;

(六)《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重点行业企业优先管控名录》1份;

(七)《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手册》1份;

(八)《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1份;

(九)《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重点区域“一区一策”技术整改方案》1份;

(十)《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总结报告》1份。

注:以上文件各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文件各1份。

六、售后服务

项目工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要为采购人提供自项目工作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的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项目开展布设的地下水井开展定期地下水监测,每年四次,连续监测2年;(二)无偿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和按采购人要求派工作人员参加相关技术会议。

七、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一)签订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30%;

(二)完成东莞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构建工作中要求的文件编制初稿工作的,支付项目总费用的30%;

(三)完成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工作,支付项目总费用的30%;

(四)经业主验收“五、成果提交”所涉及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构建文件及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报告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费用的10%。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