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范围要求 |
1 |
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 |
1项 |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出台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等有关政策,南宁市积极响应号召,推进改革政策落地实施,出台了《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南宁市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操作规范》、《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操作规范》和《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操作规范》等系列政策,按照“增量带动存量改革,细分市场拓展发展空间”的思路推进行业改革,目前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目标尚未完全实现,网约车市场仍问题重重,网约车的管理处于合法合规经营和非法不合规经营交织并存的阶段。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与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促进出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简称“巡游车”)改革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规范发展,保护出行者权益,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特开展本次规划的编制。 规划范围:南宁市(七区五县),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初稿)》,2035年市域(七区五县)建设用地面积2000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区(主城区+3新城)建设用地面积约700平方公里(主城区500平方公里,武鸣90平方公里,空港副中心城区70平方公里,六景产业新城40平方公里),其中南宁市主城区建设用地规模50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00万,武鸣区建设用地面积9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80-90万人,空港副中心城区7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60-70万人,六景产业新城4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30-40万人。 规划年限:2019-2035年(同时须含2018年规划内容) 二、规划目的与意义 有利于规范南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南宁新政出台后,出租汽车车行业就已经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在当前网约车监管已进入政策试错、适时调整的新阶段,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原则,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好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工作,针对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调整政策,处理好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之间的矛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细分,实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有利于政府决策和行业管理。通过规划编制,提出出租汽车行业的总量控制要求、准入机制、运价机制、信息监管等建议,为政府监管提供交通安全底线、预防城市交通拥堵底线,以及实现城市居民更好出行的底线等底线控制要求,给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 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规划编制,建立健康有序的行业市场体系,加强对车辆和司机的规范管理,保障乘客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共利益。 ★三、主要编制内容 调查分析南宁市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情况,分析在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新政出台后,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协调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经验,分析行业发展的内外部情况,预测南宁市出租汽车发展的趋势,对南宁市出租汽车运力进行预测,提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规划定位,从车辆运力控制、准入控制、运价机制、数据监管、执法管理、法规编制等方面提出规划建议,促进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并提出规划实施的计划和近期工作方案,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建议。 另外,《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南宁市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三大行业管理政策出台已经一周年,针对政策落地一年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研究,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 |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500000.00元,高于此采购预算价的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
▲项目组人员要求:至少5人,其中: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工程规划咨询类工作经验;项目审核及校核人员具有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全部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复印件。 |
|||
响应性条款 |
一、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初期成果汇报稿;提供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审稿;提供专家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三、服务的地点:广西南宁市。 四、售后服务要求: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报告必须通过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 质量保证期至项目通过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审查为止; 3. 委托人配合提供南宁市社会经济、交通、基础设施等统计资料,以及规划编制需要的相关资料及图纸。 六、其他要求: ★1.提供的成果包括:各阶段报告书一式20份,审查通过后最终报告书的电子版(含相关图件)光盘2张。★成果版权:研究成果及资料版权归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所有。 2.预算价款为约定研究成果的费用,包括考察费、资料收集费、研究人员费、专家咨询评审费、规划各阶段成果印刷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3.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一期:乙方根据评审会议纪要修改方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 第二期:乙方提交最终成果(通过评审及公众征求意见后的最终成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价款。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交到采购单位指定帐户。 5.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 七、上述的条款,“★”条款竞标人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条款竞标人不满足,该条款不予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