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品目的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提供规格响应表说明偏离情况,则将认为投标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其投标文件无效。
3、需求中技术参数及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请以详细正确的技术参数及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资料表。
4、本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5、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产品(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权等)。保证内容应包括:其投标产品(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权等),如其产品(服务)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权等),投标人应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认为投标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其投标文件无使用其投标产品(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应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磋商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7、本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必须在《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应答时,注明相关文件材料放置的页码,相关文件材料装订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未注明或页码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评审。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中小学校专职、兼职安全协管员安保服务 |
1项 |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至50周岁之间。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制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政辞退和开除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直系亲属及本人无精神病患史,体能素质好,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持有保安上岗证人员、退伍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待岗学生、现学校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驻的保安或自聘保安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协管员接受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接受当地公安部门业务指导,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学校、幼儿园的门卫制度,开展校园内治安巡逻守护。 2、先期处置危害学生安全的紧急案件并及时报警。主动联系并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3、开展校园内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学校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协助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 三、加强协管员培训与管理工作 ★1、加强培训,提高安全协管员业务技能。保安服务公司要加强对派驻保安的教育培训工作,对重新审查合格予以保留和新招聘的安全协管员,县公安局和教育局要定期组织培训,可以先上岗再轮训,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培训合格后,由保安服务公司负责办理保安合格证,确保持证上岗。 ★2、配齐装备,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能力。安全协管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着装,随身佩戴“安全协管执勤证”。协管员的服装和标识由保安公司按自治区统一样式制作或购买。安全协管员上岗时必须配备必要的电击棍、钢叉、报警哨等装备器材,严禁安全协管员将有关装备借予他人或带离工作岗位。 ★3、加强管理,规范安全协管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寄宿制学校必须实行协管员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协管员受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用人单位不得指派安全协管员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动用安全协管员从事与校园安全无关的事务,严禁专职安全协管员从事第二职业活动,切实做好定岗定员定责。 四、保安人员数量要求: ★1、专职保安371人(具人员数量及分配体详见附件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1,630,651.6元/年; ★2、兼职保安182人(具人员数量及分配体详见附件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88,560.00元/年。 |
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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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合同签订完之日起必须安排人员进场。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宾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必须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服务涉及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至提交所有服务成果并通过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之日止)。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 ★七、项目验收: 采购人组织验收。所有服务均严格按招标文件上购买服务内容的实质要求、投标人响应和承诺的服务内容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 ★八、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标准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 2、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时,中标单位不认真重视,并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 3、中标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甲方可 报财政监督部门批准解除本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南宁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向学校提交物业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工资等相关凭证复印件。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投标时请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等费用的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