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包号 |
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 |
服务期限 |
一 |
余姚市陆埠镇镇级、村级河(溪)道(平原片)日常管理保洁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公告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 可续订合同二年,续订合同仍一年一签。 |
(一)河道保洁质量要求:河(溪)道保洁要求:执行《余姚市河(溪)道管理保洁绩效考评办法》和《陆埠镇河(溪)道保洁管理实施细则》
①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在河(溪)道管理范围内无擅自填堵、无倾倒垃圾、无覆盖、无缩窄河(溪)道、违法建筑等行为。
②各节日或活动期间或上面突击检查,当天水草及生活垃圾等漂浮物清理率达100%。日常在河(溪)道内基本无漂浮物(无隔日漂浮物,除恶劣天气外)。
③日常保洁期间,水草、生活垃圾等漂浮物滞留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台风和暴雨等恶劣天气不能工作的时间外)。
④遇排水、暴雨洪涝等特殊原因产生水草垃圾,应在三天内清理干净。
⑤防台防汛抗旱期间、台风和暴雨期间应由应急的保障措施。
⑥负责保洁范围内两岸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渉河违规、违法事件、有企业违规排放工业污水等,应在24小时内报告镇主管部门。对河道违章事件在24小时之外不举报的扣承包人每起1000元。
⑦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保洁质量、巡查管理、安全作业等制度。
1)、承包范围:平原片镇、村两级河道以及村庄内部分重点排水沟(陆埠大溪钟山渡漕以下段)、河面及河岸3米保洁(包括河道保洁管理牌管理);镇级河道总长55.4251公里,村级河道总长48.1381公里,合计103.5632公里。
2)、具体河(溪)道范围详见附表;
A、陆埠镇平原片河(溪)道保洁地段及长度(镇级河(溪)道)
序号 |
区 块 |
所属村 |
河(溪)道名称 |
长 度(m) |
备 注 |
1 |
镇级 |
沿溪村 |
八尺浦 |
2364.6 |
|
2 |
镇级 |
江南村 |
付家浦 |
1137.7 |
|
3 |
镇级 |
郭姆村、五马村 |
郭姆浦 |
1510 |
|
4 |
镇级 |
官路沿村、沿溪村 |
横四浦 |
3572 |
|
5 |
镇级 |
郭姆村 |
后房浦 |
2665.4 |
|
6 |
镇级 |
官路沿村、沿江村、郭姆村 |
江塘运河 |
11190 |
|
7 |
镇级 |
沿江村 |
沙浦河 |
4149.4 |
|
8 |
镇级 |
沿江村 |
沙渔浦 |
3075.5 |
|
9 |
镇级 |
江南村 |
孙家浦 |
3075.5 |
|
10 |
镇级 |
沿溪村 |
新八尺浦 |
2746.3 |
|
11 |
镇级 |
沿江村、官路沿村 |
新潮浦 |
1369.1 |
|
12 |
镇级 |
郭姆村 |
新桥浦 |
3176 |
|
13 |
镇级 |
官路沿村 |
沿山河 |
4957 |
|
14 |
镇级 |
郭姆村 |
沿西河 |
651 |
|
15 |
镇级 |
江南村 |
应家闸河 |
2160 |
|
16 |
镇级 |
五马村 |
周家湾浦 |
1665.6 |
|
17 |
镇级 |
江南村 |
洋溪河下段 |
5360 |
|
18 |
镇级 |
江南村 |
洋溪支河 |
600 |
|
小计 |
55425.1 |
|
B、陆埠镇平原片河(溪)道保洁地段及长度(村级河(溪)道)
序号 |
区 块 |
所属村 |
河(溪)道名称 |
长 度(m) |
备 注 |
1 |
村级 |
江南村 |
付家窑头河 |
989 |
|
2 |
村级 |
江南村 |
谷家畈河 |
950.8 |
|
3 |
村级 |
江南村 |
孙家横河 |
605.2 |
|
4 |
村级 |
江南村 |
西马弄河 |
216.4 |
|
5 |
村级 |
江南村 |
下禁河 |
1261.9 |
|
6 |
村级 |
江南村 |
余计河 |
1942.7 |
|
7 |
村级 |
江南村 |
东西傅村河 |
1000 |
|
8 |
村级 |
江南村 |
应家闸小河 |
750 |
|
9 |
村级 |
南雷村 |
白鹤桥横河 |
1026.5 |
|
10 |
村级 |
南雷村 |
十五岙溪道 |
2385.4 |
|
11 |
村级 |
南雷村 |
东尧河 |
373.4 |
|
12 |
村级 |
南雷村 |
西尧河 |
2376.2 |
|
13 |
村级 |
南雷村 |
白鹤桥小河 |
1500 |
|
14 |
村级 |
南雷村 |
朱洞泉河 |
800 |
|
15 |
村级 |
郭姆村 |
仓前河 |
588.4 |
|
16 |
村级 |
郭姆村 |
祠堂跟横河 |
934.6 |
|
17 |
村级 |
郭姆村 |
李宅河 |
590.8 |
|
18 |
村级 |
郭姆村 |
十二房横河 |
546.3 |
|
19 |
村级 |
郭姆村 |
下方河 |
1036.6 |
|
20 |
村级 |
郭姆村 |
下方横河 |
571.1 |
|
21 |
村级 |
五马村 |
兰墅会河 |
764.8 |
|
22 |
村级 |
五马村 |
兰墅会直河 |
701.5 |
|
23 |
村级 |
五马村 |
马弄河 |
200 |
|
24 |
村级 |
五马村 |
三房河 |
2093.7 |
|
25 |
村级 |
五马村 |
四一房河 |
200 |
|
26 |
村级 |
五马村 |
东禁河 |
660 |
|
27 |
村级 |
五马村 |
西沿山河 |
1400 |
|
28 |
村级 |
沿溪村 |
支山寺溪 |
1395.7 |
|
29 |
村级 |
沿溪村 |
支溪岙溪道 |
1410.6 |
|
30 |
村级 |
沿溪村 |
河角 |
154.9 |
|
31 |
村级 |
沿溪村 |
老四房西河 |
900 |
|
32 |
村级 |
沿溪村 |
天堂奄河 |
298.3 |
|
33 |
村级 |
沿溪村 |
王成庙河 |
248.1 |
|
34 |
村级 |
沿溪村 |
姚家河 |
572.3 |
|
35 |
村级 |
沿溪村 |
王家东河 |
600 |
|
36 |
村级 |
沿溪村 |
王家西河 |
650 |
|
37 |
村级 |
官路沿村 |
东江沿横河 |
576.6 |
|
38 |
村级 |
官路沿村 |
东江沿直河 |
1236.3 |
|
30 |
村级 |
官路沿村 |
官路沿4队河 |
508.8 |
|
40 |
村级 |
官路沿村 |
官路沿河 |
1346.4 |
|
41 |
村级 |
官路沿村 |
官西机埠小河 |
607 |
|
42 |
村级 |
官路沿村 |
龙山房河 |
753 |
|
43 |
村级 |
官路沿村 |
清明桥河 |
554.6 |
|
44 |
村级 |
沿江村 |
管家环村河 |
100 |
|
45 |
村级 |
沿江村 |
管家机埠河 |
352.5 |
|
46 |
村级 |
沿江村 |
管家下横河 |
935.8 |
|
47 |
村级 |
沿江村 |
下郑河 |
369.8 |
|
48 |
村级 |
沿江村 |
袁马五队河 |
198.3 |
|
49 |
村级 |
沿江村 |
张家河 |
2332.6 |
|
50 |
村级 |
沿江村 |
郑家河 |
376.9 |
|
51 |
村级 |
沿江村 |
竹桥头河 |
294.3 |
|
52 |
村级 |
沿江村 |
管家庙前河 |
1500 |
|
53 |
村级 |
江南村 |
铜粥罐河 |
900 |
|
54 |
村级 |
沿溪村 |
联建房后河 |
300 |
|
55 |
村级 |
江南村 |
花门头排涝站小河 |
200 |
|
56 |
村级 |
江南村 |
谷家畈支河 |
600 |
|
57 |
村级 |
沿江村 |
庙小河 |
300 |
|
58 |
村级 |
上街居委 |
撞钟山排水沟 |
100 |
|
59 |
村级 |
兰溪村 |
桥西堰埂 |
1000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48138.1 |
|
⑤涉水举报:河道突发水污染或新增排污口、涉水违章建筑要及时向镇政府举报,便于查处;发现病死动物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由镇政府安排专业单位及时清理;发现妨碍河道的大型障碍物(如船只、大树等)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便于镇政府查处和清理。
1、落实河道6小时动态保洁制度,实时动态保洁;清理河中、河坎、河岸边、桥洞、桥埠头等处的垃圾废物、杂草、畜禽粪便等影响水洁的所有杂物;河道打涝物、漂浮物做到日产日清,上岸清运,并在指定地点倾倒;台风、暴雨过后或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打涝次数,保持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及时清除阻碍河道行洪的高秆作物及其他障碍物。对发现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应及时上报当地乡镇(街道)并通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清除和处理;若发生影响河道保洁的突发事件,河道保洁权人或河道保洁责任人应立即向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当地乡镇(街道)积极配合采取相关措施。
2、区域河道保洁清捞的各类垃圾应当天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弃置于岸上及岸边。生态护岸两侧之内的水面的生态护坡及堤岸绿化带,垃圾的后续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
3、遭遇水面环境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城市河道水面保洁应急预案。
4、浮萍大面积爆发前,应提早做好预防措施,发现有浮萍生长后,应及时隔离,并立即清理。发生大面积浮萍爆发后,应当在2日内清理完毕。
5、应保持河坎立面整洁,无垃圾、污渍。区域内河道中出现底泥上浮、绿藻集聚等现象时,应及时打捞并采用水泵冲击等方法于1日内清理完毕。
6、如遇台风影响,应及时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服从乡镇(街道)防台防汛统一指挥,组织相关人力物资,保障区域河道内台汛期的安全。台风登陆时视风力情况,可暂停区域河道水面保洁作业。台风过后特级河道的清理工作应当在其他区域放水结束后1日内完成,一级河道的清理工作应当在其他区域放水结束后2日内完成。
8、作业单位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落实好各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巡查考核、日常管理及安全规程等详细制度的制定工作。
9、作业单位应根据河道水域特点、周边环境特点等具体情况制定完善合理的保洁工作方案,配备相应的作业工具,保证河道保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10、作业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物资准备、工作网络、应急队伍、工作措施等,确保台汛期及季节性因素对河道造成影响时能够及时启动预案、消除影响,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应急物资应配备齐全,做到专人管理、定点存放、并保证质量合格、满足使用要求。
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23名河道保洁人员,2名巡查管理人员。所有保洁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必须为男性,身体健康,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具备泅水技能,早晨中午不饮酒,以上人员均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必须经岗位培训后上岗;所有保洁人员进行保洁作业时必须服装规范、统一并佩证上岗。
(五)工作时间和其他说明
1、一般区域则实行“6天6小时”工作制度。
2、河(溪)道垃圾堆放场地在指定地点或中转站。
1、考核办法
1.1保洁监督员每日进行巡查考核,并有详细记录.
1.2月度考核:每月由镇农办、丈陆水管处负责对保洁区域实行全面考核.
1.3年度考核:市级及以上督查组、新闻媒体全年进行明查和暗查,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结果做出综合考核评价意见。
2、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每月考核满分为55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每月月底累积考核得分,以每月为单位进行考核。
2.1月度考核:镇、村检查发现扣分的,按每减少0.5分扣当月保洁费200元;丈陆水管处扣分的,每减少0.5分扣当月保洁费300元。考核得分不足50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将约见法人代表,视违规处理,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若考核得分不足50分三次以上(含三次),将约见法人代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2年度考核:市级组织检查并年度保洁质量考评中,被确定为二类(含二类)以上乡镇的,按实结算保洁费(保洁费为扣除罚款后的费用);若为三类乡镇,则需扣除合同价的10%作为罚金,其余按实结算保洁费(保洁费为扣除罚款后的费用);若为四类乡镇,则需扣除合同价的20%作为罚金,其余按实结算保洁费(保洁费为扣除罚款后的费用),并取消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及下轮招投标资格。
2.3因供应商保洁质量差发生群众举报且新闻媒体曝光在保洁区域内有“三河”现象,在省级新闻媒体(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曝光的(发生一次,下同),一经核实扣除40000元;在宁波市级新闻媒体(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曝光的,一经核实扣除20000元;在余姚新闻媒体(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曝光的,一经核实扣除10000元。
3、考核验收: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由市级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保洁进行考核;同时,采购人根据陆埠镇河道保洁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对照考核表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余姚市河道管理保洁绩效考评办法》;河道保洁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以平均分数作为最终评分结果。
4、合同的解除:
供应商在承包服务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无条件的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日常考核不合格,并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2)发生重大安全作业事故的;
(3)宁波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连续二次曝光的。
1、供应商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五金)或人身意外等其他保险并为保洁人员配备救生设备等,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用于本项目管理用房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员工社保证明或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3、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保洁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
4、成交供应商在搞好日常保洁、清运等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采购人参加县、市布置的各项节目或重大活动的临时布置任务。
附件一
余姚市河道管理保洁绩效考评办法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根据《余姚市河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订余姚市河道管理保洁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考评对象: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办(水利分站)、有关河区水利管理处、城区河道管理所。
考评范围:全市所有市级、镇级、村级河道。按责任主体分别如下:
1、各乡镇(街道)为市人民政府或市水利局所下达的河道(街道)长效管理保洁年度任务数;
2、河区水利管理处为其辖区内的市级河道;
3、城区河道管理所为其所负责的城区河道管理范围。
二、资金补助对象
全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河区水利管理处。
三、考评总体目标
通过河道长效管理保洁,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擅自填堵、覆盖、缩窄河道、违法建筑等行为。
四、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考评内容
1、管理保洁机制(10分)
各乡镇(街道)农办(水利分站)、河区水利管理处应落实专职监督员,从事河道管理保洁监督工作(5分);按市政府或市水利局下达任务数,由乡镇(街道)打破行政村界限直接组建河道管理保洁队伍,实行统一管理或进行市场动作的(5分)。
2、管理保洁经费(15分)
市级河道市财政负担,镇、村级河道乡镇(街道)不低于市财政补助额1:1配套,其资金按季足额到位,且乡镇(街道)对河道管理保洁经费建立专帐核算制度。
3、管理保洁任务(10分)
按下达的任务数,全面开展河道管理保洁的。
4、管理保洁的效果(40分)
①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30分);
②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发生擅自填堵、覆盖、缩窄河道,成堆垃圾和违法建筑等(10分)。
5、安全生产(5分)
①河道管理保洁员无饮酒上班(2分);
②河道管理保洁员船上作业,按规定穿救生衣(3分);
6、出勤情况(10分)
河道管理保洁员严格执行每周“6天6小时”工作制(10分)。
7、工作制度(10分)
①管理单位对河道管理保洁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3分);
②建立河道管理保洁台帐制度(2分);
③制订实施河道管理保洁考评办法,并实施监督检查的(3分);
④在主要村庄和公路两侧按规定树立河道管理保洁公告牌的(河道总数100条以下,其公告牌块数不少于河道条数的20%;河道总数在100~200条之间的,不少于河道条数的15%;河道总数在200条以上的,不少于河道条数的10%)(2分)。
(二)评分标准
五、考评办法及程序
1、市水利局根据《余姚市河道管理保洁绩效考评办法》,负责全市考评检查工作。考评检查分月检查考评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与市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2、月检查考评。各河区水政中队每月两次对辖区内乡镇(街道)的三分之一河道进行随机抽样,每条河道抽查200米进行考评打分。当月的两次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报送水政大队汇总。每月两次的考核平均分作为所在乡镇(街道)当月考评分(动态折算系数=10/被抽查河道数)。由市水利局把当月的考评分反馈到乡镇(街道)。水政大队负责抽调相关人员每月一次对各河区的河道管理保洁进行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管理保洁效果、安全生产和管理保洁员出勤情况等。月考评总分为55分。月考评分在48分及以上的,全额补助;48分以下至39分的按应补额的75%补助;39分以下的当月不作补助。
3、全市检查。市水利局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河道保洁大检查,检查分值列入年度考核。
4、年度考评。市水利局会同财政局于当年12月组成考评小组对管理机制、管理经费、管理任务、工作制度等落实情况,依据《余姚市河道管理保洁绩效考评办法》对乡镇(街道)、河区进行年度考评。
六、补助标准及拨付程序
市级河道由市财政负担;镇级河道,市财政按下达任务数每米补助1.1元;村级河道每米补助0.9元。乡镇(街道)配置河道保洁钢板船(市水利局统一订购),市财政按购买价总额补助50%。
乡镇(街道)专职监督员月工资一般不低于1000元,其中500元/月考评工资由市财政补助。
管理保洁员发现水事违章案件24小时内报告的,经调查核实,由市对河道管理保洁员每人每次奖100元;涉河水事违法案件发生后三天内未发现或未报告的,对所在乡镇(街道)或河区水利管理处每次扣河道管理保洁补助资金2000元,并在当月考评分中每处扣2分。
资金拨付程序为所在乡镇(街道)填报申请书,经市考评检查组审查后,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次季初发文下达补助资金。
七、考核措施
根据每月考评情况,对好的乡镇(街道)、河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在检查中屡次较差的乡镇(街道)、河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适时在媒体中公布。
在每月考评和年度考评的基础上,年终确定一类乡镇(街道)4个,二类7个,三类7个。
对各乡镇(街道)、河区水利管理处推荐的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的河道保洁员和监督员年终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