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 投标说明
-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
“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
-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 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 商务要求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 交货地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
- 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 的规定
- 质保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中“(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的要求提供,其它设备提供至少12个月质保。
3.5 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的技术培训服务,设备安装后即在用户所在地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确保受培训人员能独立进行仪器的基本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调试、培训的消耗品)均由中标人承担;